姐姐問:「為甚麼判這麼多年?」法官李邊疆說:「馬冬梅不認罪,又趕上嚴打,還是屢犯,有幾個部門在香爐礁派出所研究定的」。姐姐說:「你們法院應該主持公正,他們怎麼能說的算呢?」李邊疆說他自己說的不算。馬冬梅姐姐要求見面談,李法官說他忙,就掛機了。
法院辦案,要聽從其它部門的聯合決定,而法官說了不算。這就是發生在當今依法治國大環境下的司法斷案。
馬冬梅 |
馬冬梅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在家被綁架,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遭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庭審,馬冬梅在庭上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法輪功是正法,自己身心受益。傳播法輪大法真相資料,是想讓更多的人都解除痛苦。她說:「我沒有罪,我沒有錯,法輪功沒有錯,大法弟子沒有錯!」
馬冬梅,今年四十多歲,從小就多災多難。她三歲時,高燒不退,患上哮喘病。犯病時,整個人蜷曲在一起,半天才能喘上一口氣,憋的臉發紫,不能吃飯喝水,也不能睡覺。看見她的人都流著淚說,她太可憐了,這麼小就遭這樣的罪。中西醫都看了,甚麼偏方都用了,針灸、按摩、推拿、點穴都試過了,也沒有治好。住院能控制點兒病情,出院就犯病。
馬冬梅全家八口人,靠父親一人工作養活,生活本來就很困難,因為給她治病,把家裏的錢花的精光,父母再也沒有能力繼續給她治病了,只能在她犯病時,背著她滿地走,才能使她舒服點。有幾次犯病時,她憋得都昏死過去了,家人又掐人中,又按腳後跟,大聲呼叫她,她才一次次與死神擦肩而過。一九九四年馬冬梅煉了法輪功後,身體逐漸恢復了正常,再也沒有打針吃藥。她還能幫家人幹點兒輕活,性格也變的開朗了,能主動說話了,自己快樂了許多,也給家人帶來了精神安慰,還節省了許多醫藥開銷。
她的母親、七十九歲的張惠郡老人發出了悲嗆的呼聲:「她一個弱女子,手無寸鐵的,怎麼能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現在要以這個罪名判她入監,我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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