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喜山和上一次一樣根本不下樓,只在電話裏推諉律師去司法局。律師說:我到法院是根據法律規定,你讓我到司法局根據甚麼呢?鄒喜山說:根據通化市的規定。還說:我不能見你,見你就犯錯誤了,得聽領導的指示。可見所謂的法院根本沒有司法獨立,完全被中共操縱。
此前,八月二十日,主辦法官鄒喜山和退休又返聘的610主任薛玉亮,到看守所見了羅希珍,哄騙羅希珍用他們指定的律師。另一方面法院鄒喜山、刑事庭長趙岩使盡手段阻止正義律師介入羅希珍一案。
羅希珍女士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婦科病(常年流血)、還有腎炎等多種疾病都不藥而癒。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只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進京為法輪功上訪、在各種環境中向人講真相,而多次被非法拘留,被非法勞教、判刑迫害,在監獄遭受種種酷刑,現在手指還伸不直。
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國保大隊警察吳國慶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下午兩點多在通化市龍泉路附近綁架了向世人贈送神韻晚會光碟的法輪功學員羅希珍,之後勾結檢察院,迅速於七月二十一日左右將構陷羅希珍的案卷送到法院。
羅希珍的家屬經過幾天的聯繫,終於和辦案法官鄒喜山通了電話,告訴他家人已經請了外地律師,何時可以閱卷。鄒喜山先是告訴家屬:律師帶齊手續來,隨時可以閱卷。
七月二十八日,家屬再三的詢問和確認律師閱卷時間。鄒喜山說:請示一下領導。七月二十九日,鄒喜山又對家屬說:你們不可以請律師,只能由法院指定律師。家屬不同意,認為當事人可以請律師。鄒喜山說:你們如果請律師必須報給我們,我們請示政法委。家屬問:(是)領導說的?鄒喜山說:是。
七月三十日,家屬到東昌區法院,面見刑事庭庭長趙岩,要求他們給出書面答覆。趙岩對家屬說:法院內部、中央政法委聯席會有規定法輪功案件不許自己請律師,要由法院指定,趙還說:「這個文兒肯定不給你,就是一個口頭通知。」「書面回覆不給,自己聘請律師不行就不行。」
後經過多日交涉,趙岩才答應讓律師把身份證、律師證的原件和律師函郵過來,然後他們到司法局給辦理。
八月二十五日,家屬拿著律師函再次到東昌區法院,這次鄒喜山接下律師函,沒有要之前說的律師身份證、律師證原件,但說會送到司法局開證明。
回通化市集安探親、在返家的火車上被綁架的遼陽法輪功學員崔蓉,也被非法關押在通化市長流看守所。崔蓉家屬沒有聘請律師,八月二十六日在通化鐵路法院開庭,判三緩三。看守所獄警借崔蓉判緩回家一事欺騙羅希珍順從他們。有熟悉公檢法辦案手段的人士分析,崔蓉一案是做給羅希珍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