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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判刑八年 成都中學教師遭殘暴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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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四川省成都市法輪功學員袁斌,男,現年四十八歲,原龍泉驛區洛帶中學教師,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遭到中共多次綁架,曾被非法拘留、關洗腦班、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八年。袁斌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走出五馬坪監獄時,又被「610」人員劫持到洗腦班迫害二十多天。以下是袁斌的自述迫害經歷:

我叫袁斌,現年四十八歲,成都市龍泉驛區洛帶鎮中學的一名教師。我曾患過慢性胃腸炎,神經衰弱等多種疾病,九八年有幸得大法,以前的那些疾病都不治而癒,真是無病一身輕,精力充沛。法輪功教我說真話做真事,處處為別人著想,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向善提升道德,使我從狹隘自私,爭名奪利,變得心懷寬廣,心態祥和,為別人著想,不爭不鬥。

被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公開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中共喉舌媒體鋪天蓋地的對法輪大法進行造謠誣蔑。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我與當地的四名法輪功學員,一起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 七月三號在天安門廣場正準備煉功時,被警察綁架到附近的派出所。當晚被轉入朝陽區看守所。後又被劫持回洛帶鎮,被關在派出所十五天。十五天後又被關進刑拘組非法迫害了二十二天。剛進去就被強迫洗冷水澡,犯人將帕子蓋在我的頭上,再從頭頂淋水,稱為「滴水觀音」,我頭頂涼的難以忍受,水順著帕子從鼻孔、口腔處流下,呼吸也非常的困難,時間長一點就會虛脫。接著犯人強迫我趴在牆上,胸腹部緊貼牆壁,然後犯人用肘部猛擊我的背部,叫「背母雞」。挨上幾下我就痛很多天。警察還強迫每天幹活,當時的幹活是粘針藥盒子,要手腳很快才能完成高定額,完不成就挨「水溝子」,就是用滲透水的布鞋鞋底打臀部。粘盒子時,我用左手拇指用力壓,幾天下來,拇指指甲疼痛發腫,指甲因瘀血變烏黑,後來指甲脫落。

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期間,時任校長寧旺成強迫我睡在門衛室,剝奪了我的自由。因為我給相關部門郵寄真相資料,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又被綁架、抄家。警察查出是我的筆跡後,對我非法勞教一年。

在新華勞教所裏,獄警每天數次或十幾次播放「自焚偽案」、污衊誹謗大法的錄像,強迫包夾給法輪功學員讀邪惡的東西,禁止同修之間交談,對堅定的學員,都關進嚴管中隊迫害,時任中隊長獄警鄧崗。迫害厲害時,每天罰站十幾個小時,晚上十二點過才准睡覺,午覺也不讓睡。一天晚上睡覺時,我單掌立於胸前,被一個勞教犯人舉報,我被鄧崗嚴管了半個多月。

遭學校領導迫害

從勞教所出獄後,學校剝奪了我上課的資格,我在校管圖書。學校成立了由校長魏光偉、楊家佛、劉友廷、陳明章的四人小組,協助「610」迫害我,每月只給我發基本工資,由家人代領,經常打電話騷擾我和家人。

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前夕,鎮辦公室主任鐘雲、派出所的陳武、羅依坤、校長魏光偉,將我劫持到學校關押。五月十三日,經魏光偉同意,我和老婆孩子回老家走親戚,剛走,鎮上人員就開車追我們。十四號晚,將我從西充綁架回洛帶,軟禁在學校十多天。

五月底一天,我送真相光碟給校長魏光偉看,被他舉報,我被獄警陳武等人強拽下教學樓。在派出所裏,我拒絕提供口供,他叫來兩個二排(臨時協警),用手銬強行將我雙手銬在背後,他們站在我的前後,同時用拳頭猛擊我的背部十幾下,我忍著劇痛,喊著:「法輪功是冤枉的!」「法輪大法好!」他們被震懾住了,撒手離開了。陳武拿著皮帶和警棒進來,又要對我行兇,我堅定的說:「陳武,你打死我也不會說的。」他軟了,「袁老師,你說出碟子哪來的,你馬上就回家。」我沒有配合他。我被拘留了十五天,胸背部痛了兩個多月才好。當時的所長是萬昌永,指導員陳鱗。

被關洗腦班

警察除了經常打電話騷擾我和家人,聽說還僱用了暗探盯梢我。二零零二年九月下旬的一天下午下班後,我去了一朋友家,回去很晚,回家才聽說來了十多個人到我家撒野,弄得雞犬不寧,(是魏光偉打電話報告的。第二天我被關進派出所。在邪黨十六大期間,全龍泉驛區綁架了十個法輪功學員到龍椅山莊(國稅山莊)迫害,十一月底才放我們回家。

有時任政法委書記何錫文,「610辦公室」主任李浩,成員羅軍和李德文,還抽調了武裝部和婦聯。每人身邊都跟有兩個民兵,他們弄來誹謗師父和大法的畫展,強迫我們看,我們不看,說這是造謠,栽贓,是假的。黃彥、文舉平、何永明、艾朝玉、李姐等都被民兵毆打,黃彥的肋骨被打斷;我被一個民兵拽倒在地,衣服袖子連肩處被扯開,褲腿上的布被摔裂開;文舉平被他們拖到水龍頭下沖水,頭、衣領、肩部打濕了,滿臉是水,他高喊「法輪大法好」。大家的正念制止了邪惡(李德文在場指使)。有一次,羅軍叫何永明和我給大家讀污衊大法的書,我們堅定的拒絕了,他先叫兩個民兵把何永明拉到一個房間毆打,又叫兩個民兵將我帶到一個房間內,關上門,對我拳打腳踢,我的手臂和腿上都打出了一些包塊。他們強迫我們看誹謗大法的錄像,我們做到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叫寫認識就寫親身經歷證實法,「天安門自焚」的真相,勸善,惡人遭報等。一天吃過午飯,羅軍喝得醉醺醺的,求我放棄大法,我當即否決,被他搧了幾個耳光。接著他帶著兩個民兵進了何永明的房間,我聽到了他們打何永明的悶響聲。

一天吃過早飯後,李德文坐在椅子上,連同椅子倒下,摔倒在地上,他的後腦勺裂開了口子,往外直淌血。還有一次,一個民兵騎摩托車回家,碾傷人賠了幾千元。我想這都是迫害法輪功遭了報吧。

在二零零三年兩會期間魏光偉強迫我每天晚上睡在圖書室內,鎖上鐵門。二零零四年夏天,魏光偉一家去青島出了車禍,老婆慘死。

二零零三年六月底,他們又將黃彥、朱德珍、張光秀、蘭湘華、張次芳、艾朝玉、朱敏、我等近十名法輪功學員綁架進宏順山莊(原長松鄉政府所在地)進一步迫害,要求所在單位出倆人包夾我們。除了原「610」人員,還有龍泉司法局的副局長陳某某,黎明,武裝部的牛隊長參與迫害。

遭警察搶劫錢財

龍泉公安局的國安科長郭桐玲等向我家勒索了五千元,收據都沒開,還不許人聲張。洛帶派出所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從我的工資卡中,未經允許扣了兩千多元。當時的所長是黃子根,指導員是陳麟。警員有何文興,陳武、江來炳等。

二零零二年五月份,從我老家挾持我所花的七千多元,兩次洗腦班花費的兩萬多元,「610」都強迫單位出資。學校從我的工資中非法扣除了一千二百元。

我家經常被陳麟、陳武等人非法抄家。

單位、親人被株連

我所在的學校在二零零二年申報成都市文明單位,忙活了兩、三個月的準備工作,因我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被迫取消。二零零二年秋季徵兵,我的姪兒被取消參軍資格。

刑訊逼供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午飯後,蔣雲宏和我在鄭斌租住的房間內,準備安裝上網軟件。突然門被撞開,衝進幾個便衣,將我們三人胸部朝下按倒在地,我奮力反抗,一個警察在我的腰部猛踢了一腳,頭被按在地上,他們將我的手臂用力反扣在背部,我們連聲高喊「法輪大法好」,被強行戴上手銬,用封口膠封了嘴。獄警連拉帶拽把我們拉下了三樓,強行搜走了兩台筆記本電腦,兩台打印機,一些資料及安裝小喇叭的器材。我們被綁架上了三輛警車,我的頭上被罩上黑布口袋,遮住了眼睛,我們被關到青羊區蘇坡派出所,我們不提供任何口供,當晚七點過又被綁架到新津洗腦班酷刑折磨。我們被關在不同的房間,獄警強迫我坐在椅子上,兩手臂翻過靠背,兩手腕銬上手銬,手銬的另一端勾在椅子下的橫格上拉緊。手臂無法動彈,並且很痛。兩個聯防人員守著,不讓我閉眼,閉眼時就將我叫醒或搖醒,手臂很快就腫起來。成都國安、青羊刑警大隊的隔一會進來或偽善利誘、或打罵威脅。每頓端來比拳頭還小的一小碗稀飯,一口就喝下,還不解開銬子。第三天手臂就腫的像小腿一樣粗,手臂和手背還長出一些小水泡。獄警們為了逼供,經常把手銬向下拉緊,疼痛難忍,每分鐘都比過一天還長。

被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我被關進了成都看守所。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青羊法院非法開庭,不讓我們作無罪辯護,審判長是羅明,檢察員是何強、書記員姓汪。我用小喇叭向被中共矇蔽的世人講真相、播放「九評」,被非法判刑八年,鄭斌被判三年。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鄭斌和我被轉到五馬坪監獄。五馬坪監獄是四川省最黑暗、最殘暴的監獄,山高皇帝遠,海拔較高的四監區、六監區在一千多米高處,氣候條件極其惡劣。熱天紫外線很強,太陽火辣,曬著如針刺。冷天霧氣重,雨雪多,寒風刺骨,一些「抗改分子」常被轉入五馬坪折磨。那裏的警察與外界隔絕,多數還是七八十年代的思想,在他們眼中犯人就是敵人。喝爛酒、搞賭博、養寵物,上班玩手機。枯燥無聊的獄中生活,也讓他們犯上了職業病,好折磨犯人,而且招數多。有的警察動則打罵,侮辱犯人,坐山為王,無視監獄法律法規。

四監區管迫害的是高虎,入監隊警察龔勁夫,王億軍(獄警)。二零零七年六月底,高虎找我談話,問如何制止絕食,我回答說自己也有可能絕食。高叫我寫一個遵規守紀的書面保證,我說這會留下迫害法輪功的證據,被高虎叫去天天盤腿(像軍人那樣的盤腿),盤了十多天,直到下隊。

二零零七年七月七日,我被關到六監區,監區長苟光輝。那裏,伙食差、在犯人中是不爭的事實。存在著較嚴重的小伙吃大夥的現象。聽說苟在任時,警察每天只交兩塊多的生活費。大夥是菜少、油少,每隔一天開一頓肉,說是人均二兩,實際上一兩都達不到。

被逼做奴工

獄方逼迫我們做工,又多又重,二零一零年前是幹九天休息一天,每月休息三天,但是必須完成九天定額後才可休息,沒完成的,每天晚飯後要「反省」,即用各種方法折磨人。很多時候午睡時也要到操場受罰站,連休息的那天也不放過,警察個人就有權力叫某某某停工反省,不需要監獄批准。每天強迫幹九個多鐘頭,產值上六監區多年排在全監獄第二,四監區第一。到了二零一零年,每天強迫幹十多個小時,有兩個多月的午睡時間也不讓休息,在車間幹活。二零一零年七月下旬起,休息改在每週星期天,但能在六天內完成任務的不到百分之二十,星期天必須出去補做工,星期天也要為他們幹上八個小時,星期天如果還完不成,晚上繼續反省。我幹的是勾T1線圈,因完不成任務,被反省了近一年。有完不了定額的人被多次停工折磨的。在那裏,考核積分和減刑,以及買東西,打電話等等都與生產定額為主要依據,完不成定額稍嚴重的,不准買煙,不准吸煙,有時開肉的那一頓只許吃半份肉。完不了定額,禁止向家人打每月一次的電話。為了多整錢,經常將反省升格為「整訓」,每天晚飯後,強迫犯人站軍姿,做俯臥撐,做下蹲,罰跑繞球場幾圈,甚至叫犯人「巴起」(也叫「巴壁虎」,一種殘酷的折磨方式,)等。在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監獄還強迫犯人彎腰、下蹲、雙手背在身後,走「鴨子步」。強迫犯人雙腿叉開約一米站立,也是經常的事,有時還用電警棍在犯人身上過電。二零一零年六監區總產值在全監獄排第一,那年我只休息了幾天。

二零一一年開始,星期天要休息的必須交六天半的產量,否則完成了一週任務星期天照常出工。監區每月拿出產值的百分之四給犯人發勞動津貼,多的幾十元,少的幾元或沒有。那時管生產的副監區長是楊建中。

二零一零年起,經常在晚間強迫犯人在生活區撤T1、T2的廢鐵芯,每週每人三百、五百顆不等。光線極其黯淡,對視力的傷害很大,一撤就是幾個月。在二零一三年五、六、七月的一些星期天下午,強迫每個犯人撤T1四百顆、T2六百顆鐵芯。絕大多數人星期天上午都必須出工,完成任務的下午也必須幹。

獄警肆意行兇

對於法輪功學員,除了做工上每天要幹與其他犯人一樣的任務,對他們施加的肉體和精神上的折磨,卻是更嚴重的。六監區的獄警多在每年的三伏天、三九天迫害法輪功,一般是單個、單個的迫害。當時的獄警是陳果,何勇志、李波、徐可是專職迫害的專幹,李國春主管改造。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份有幾個晚上,在大家都熟睡的時候,何勇志到監舍內把我喚醒,叫到辦公室談話,多數犯人被吵醒,凌晨二、三點鐘才放回監舍。由於睡眠不足,精神壓力大,生產完不成,還要晚飯後受折磨。

二零零八年,監獄搞甚麼年終評審,我不配合,在挨個挨個迫害了周敬東、李容來、肖會再後,徐可強迫我停工(何勇志剛調去了二監區),從二零零九年二月八日~六月二十九日,整整經歷了一百四十天。獄警採取的主要手段如下:

①剋扣伙食每頓少於正常犯人的一半,節假日改善生活時也不讓吃肉,主要是湯泡飯,有時故意少打飯,不足一兩,照常受迫害。

②摧殘身體每天上午、下午都要跑籃球場(半場,沿邊線)一百圈,做下蹲二百個,俯臥撐一百個,立正等。再冷只准穿三件衣服,或大太陽下暴曬。冬季六點三十~二十點三十;夏季六點十分~二十一:00;午睡也被取消。我幾天下來人就瘦了一圈,後來人也變了形,皮掉了幾層,成了「黑人」。火辣辣的太陽曬著如同針刺,從頭上掉下的頭屑也帶有黑色。由於長時間在室外暴曬,我一到陰涼處就全身發冷。晚上睡覺時腿經常抽筋。每天感覺最強烈的就是餓、累、睏。

③任意打罵、侮辱、虐待嚴管組組長犯人慕安生(現已滿刑),此人一米八的個頭,因販賣金絲猴被判十三年。他在警察面前好爭表現,背地裏經常幹違規違紀的事,品行差,魔性大。在嚴管組監舍內,廁所門口,操場或教研室,我被他打過五、六次,他用鞋底打我的臉,搧耳光,用拳頭打我的胸部,用腳踢我的大腿,腿上出現過包塊。他還多次朝我臉上吐口水。有一次在教研室,他強迫我叉開雙腿站立,我堅決不配合,被他打耳光,又將我按翻在地。他強迫我在年終考評上認罪,我只從正面證實大法。他對我拳打腳踢,嘴裏不停的罵髒話,一重拳打在我的右上腹部,劇烈的疼痛,痛的我蜷曲在地上,呼吸都極其的困難,他還說我裝蒜。徐可也打過我耳光,藉口檢驗是否有師父保護我。

最凶殘的是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那天,李波休假回來,我正站在操場上,他偽善地問我,考慮得怎麼樣了,我說:「我們沒有罪,我不會認罪。」他掃興的走了,一會兒慕安生過來,說了一些罵人的話,將自己的衣服脫了下來,亮出渾身的肌肉,要與我比一下看誰的身體壯。我不脫,他就拽起我的上衣硬脫了下來,我的身體瘦小,加之被摧殘了兩個月,骨瘦如柴,他羞辱了我一番。大概十一點鐘,李波從操場經過,可能是找了慕安生,幾分鐘後,慕安生到了我跟前,我聞到他身上的酒氣,還以為他喝了藿香正氣水,後來後勤組的犯人說他叫外勞的犯人在外面弄回了酒,幾次偷著喝。那天他對我耍起了酒瘋,剛好李波在一旁,他好表現一番。他罵大法罵我,我就說法輪功好,我們是冤枉的,他用額頭撞我的額頭,每次問話後我的回答都不符合他的要求,他就又撞我幾下。他又問我煉法輪功有啥好處,我說煉了不搞賭博(他每天都與陳仕桂、俆清華在教研室打象棋麻將搞賭,正好說在他的痛處),他就搧了我幾個耳光,又來撞我的額頭。這樣算起來撞了十幾下,有警察制止他,他哪裏聽的進去,繼續撞我,我說為了法輪功我可以去死。他猛擊我一拳,打在我的腮幫子上,力量很大,我摔倒在地。我馬上站起來,走到他面前,他又要對我行兇,李波叫停了他。中午吃飯時,他當著犯人的面要與我撞頭,看誰厲害,我又被他重重的撞了兩下。有的犯人說,我的額頭撞凹下去了。我每次都是靜止不動,消極承受,所以受到的傷害比他大的多。飯後出工前,他將我從黑板下拉出來,當眾侮辱我,我想犯不上跟他說甚麼,沒答言,他就用手使勁按我的下巴,一隻手用力捏我的面頰,我的嘴沒合上,下巴處的三顆牙齒被他按錯了位,變的很鬆動,轉了向,搖搖欲掉。在場的法輪功學員張留清,陳啟榮、曾生良等人,站出來制止他。當晚我的額頭就腫起來了,第二天腫的更厲害,皮下滲出的體液、血水下浸,使我鼻子兩側、眼眶等處腫脹、浸的烏紅,整個臉都腫起來了。他怕被別人看到,就將我偷偷帶進醫務室(一處小小的樓梯間),整天將我軟禁起來。張留清等向李波指出這些做法違法,我在幾天後寫信揭發他,李波袒護,此事不了了之。我的臉、額頭十多天後才消瘀消腫。

④長時間多次灌輸邪悟、謊言,威脅利誘犯人陳仕桂、犯人徐清華(均以滿刑)經常找我擺談,幫警察「轉化」我。許可、李波三天兩頭找我,一個唱黑臉,一個唱白臉,軟硬兼用。特別是徐可,幾十次找我,我不動心。在五月份,李國春、陳果、徐可要我按照他們的要求,在以後不宣傳、不煉法輪功,我一概不配合,又迫害了我幾十天。六月二十九日上午才暫停,徐可強迫我當天下午就出工。那段時間我的身體很虛弱,飲食質量很差,勞動中經常頭昏眼花,疲勞不堪,每天罰站二十多個小時。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李波、李國春強迫我寫「三書」、至少也要認罪,我正念否決,又被他們迫害了七十天,每天要我罰站二十多個鐘頭,不讓坐只許站,每天晚只准睡兩、三個鐘頭。我的腿腫了又消,消了又腫,我的耳朵凍爛了,手背、手指多處凍裂開。在嚴管組內,犯人龔榮山、劉剛(現均已滿刑)輪流看守我,不讓我閉眼,又一次我差點昏倒在地。龔榮山是醫科醫生,他說會留下後遺症,今後膝關節、髖關節、腰椎等處,會有炎症。他向警察建議讓我休息三天再出工,可苟光輝、鐘世國(教導員)不同意。

二零一一年三月,李國春、李波、周念平等又來迫害我,當時獄警周念平專管嚴管組。一天晚上,周念平在我臉部巴掌、拳頭猛打猛擊十幾下,我又被迫害了半個多月。

我的父母、親人從幾百里外的成都來見我,有三次都不讓見,他們還肆意剋扣我和家人的信件,不讓打電話,幾年來家裏得不到我的音信,買東西只准買必需品。

結語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我出獄時,被監獄教育科的駱某某悄然接下,讓龍泉驛區「610辦公室」何某、洛帶鎮人員將我綁架到成都市新津洗腦班。在醫院檢查時,查出我心臟缺血,血相高(有炎症),他們全然不顧,硬要繼續迫害。後在國內外法輪功學員們集體營救下,家中父母幾次要人,我才於八月十九日那天真正回到家中。

在被迫害的這幾年,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摧殘,頭髮過早的花白、脫落,眉毛脫落,牙齒鬆動較厲害,在獄中就掉了四顆。左眼近視增加一百五十度,右眼近視增加近三百度。肩關節、膝關節、髖關節等處都有炎症,並常伴有疼痛感,最嚴重的是我的右肩關節,肩周炎嚴重,手臂舉不起來,活動時很不方便,穿衣、洗澡、幹活都受到影響。洛帶鎮派出所在一九九九年底搜走我的身份證,至今不還。出獄後,還不讓我辦第二代身份證。

十幾年來,我認識的法輪功學員如彭方見、黃麗莎、蔣雲宏、李源榮、馮中良、鄧建剛、張坤陽、張衛華、張志君等都被中共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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