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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半年逾400法輪功學員被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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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綜合報導)2014年上半年,中共繼續利用國家機器,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捏造罪名,酷刑折磨,刑訊逼供,偽造證據,枉法誣判法輪功學員。

在世人都在覺醒的今天,在法輪功學員慈悲講真相的過程中,很多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在迫害法輪功無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中共各級公檢法部門「充傻裝愣」,或誘騙家屬辭退律師,或阻撓律師閱讀案卷,或偷偷開庭,以莫須有的「罪名」,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或判刑。

本文涉及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的數據均是以第一次開庭為基礎,第二次或以上次非法庭審、上訴庭審不在本文統計範圍之內;本文涉及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數據均是以第一次非法宣判為基礎,複審非法宣判不在本文統計範圍之內。本文信息來源均為明慧網,截止日期2014年6月26日。因為中共封鎖消息,還有很多非法判刑案例沒有曝光。

一、上半年被非法庭審及判刑四百一十三人

除西藏、海南、廣西外,2014上半年有二十八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法輪功學員413人被非法判刑(庭審),也就是說,2014上半年每六天有十三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非法庭審)。見下面圖1和表1所示。至少有1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七年以上(含七年),非法最高刑期達十年。

圖1
圖1 2014上半年各地區被非法庭審判刑情況

表1 2014上半年各地區被非法判刑(庭審)人數

地區  人數  地區  人數  地區  人數 
遼寧  82  重慶  12  貴州  7 
四川  34  江西  12  上海  7 
河北  24  甘肅  11  內蒙  7 
山東  24  湖南  11  新疆  6 
河南  22  浙江  12  陝西  5 
黑龍江  20  江蘇  10  寧夏  3 
吉林  18  天津  11  福建  3 
湖北  18  山西  9  青海  1 
廣東  14  雲南  9  廣西  0 
北京  13  安徽  8  海南  0 

從圖1和表1我們可以看出: 2014上半年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庭審)最瘋狂的地區是遼寧省,竟達82人。其次是四川、河北、山東、河南、黑龍江、吉林、湖北,再次是廣東、北京、重慶、江西、甘肅、湖南,等等。

二、被非法判刑的刑期情況

2014年上半年至少有1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七年以上,非法最高刑期達十年。他們是:

遼寧:
營口站前區,誣判郭延達十年;
大連金州區,馬瑞田被非法判刑八年六個月;
營口市鱍魚圈,韓錫傲被非法判刑八年;
大連金州區,夏元新被非法判刑七年;
朝陽市,張玉琢被枉判十年。

黑龍江:
齊齊哈爾,非法判謝立、謝偉七年和九年。

四川:
宜賓市興文縣,王建勝被誣判七年半。
巴中市巴州區,趙剛先被非法判刑七年。

天津:
北辰區,趙志(豔)燕被非法判刑七年。
南開區,王嵎石被非法判刑七年。

河南:
魯山縣,劉東方被非法判刑九年。

河北:
衡水市景縣,葛秀麗被非法判刑八年。

甘肅:
蘭州七台河區,賀建中被非法判刑七年。

吉林:
延邊州敦化市,潘義文被非法判七年。

內蒙:
赤峰市敖漢旗,吉曉東被非法判刑七年。

通過突破中共網絡封鎖傳遞出來的信息統計,2014上半年有190例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案例:

被非法判刑五年以下142人,佔74.8%。
其中五年至七年以下刑期的有32人,佔16.8%;
七年以上的16人,佔%8.4。

如下面表2和圖2所示。

表2 2014上半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情況(190例)

五年以下 五年至七年以下 七年以上 總計 
1423216190
74.74%16.84%8.42%100%

圖2
圖2 2014上半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190例

希望有良知的公檢法人員,拋棄中共邪黨,拒絕迫害,給自己留下一個未來。因為在中共表面任何的法律裏,都沒有迫害的依據。迫害法輪功是靠行政指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完全違法的。那些直接執行者,你們的行為已經嚴重觸犯法律,必將面對未來世界上正義法律的審判,而這一天正越來越近。江澤民已經成了國際上通緝的逃犯,別人偷驢,你拔橛子,這是何苦呢?

近年來,出現了大量公檢法人員遭惡報的例子。個個醜態百出,下場淒慘、恐怖。周永康、蘇榮、薄熙來、王立軍、李東生,你能比他們哪一個權勢大呢,結果如何?不要再僥倖了,善惡有報是天理!機會真的是不多了。趕快認清自身的危險境地,立即停止參與作惡,聲明退出中共邪黨、團、隊組織,在職權範圍內保存、收集罪證,善待和保護法輪功學員,將功補過。這是你們唯一的正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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