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要揭露的是,滄州市中級法院違法枉判法輪功修煉者的幾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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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阻礙王佳勝上訴
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滄州市法輪功學員王佳勝在購物時向世人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隨後被滄州市運河分局人員綁架並非法抄家。其妻唐建英當時正在家午睡也被強行綁架。夫婦二人被滄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多。
運河區檢察院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份對王佳勝、唐建英實行構陷,對當事人實施刑法第三百條指控。在當事人家中所抄法輪功真相內容,不但不具有任何社會危害性,反而能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根本不具有定罪的依據。但運河區法院在沒有定罪依據的情況下,不通知家屬,非法開庭並做枉法裁判,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份一審判王佳勝十年、唐建英三年。
王佳勝的家人向滄州市中級法院上訴。王佳勝年近七十歲的母親多次在看守所接見日去探視兒子,看守所管理人員不讓見。但王佳勝的母親仍然一到接見日,就趕四十里的路到看守所要求探視。直到王佳勝夫婦被枉判後,看守所所長韓正(鄭)華說:你兒子已經判了,判的挺重的(此時王母才知道兒子、兒媳已遭枉判),待會兒等接見差不多了,安排你們多見會兒。通過見面了解到王佳勝想上訴的想法。當時離上訴期還差十天時間。
當王佳勝的母親拿著上訴狀向中級法院遞交時,中院的人說得要一審判決和當事人本人簽字。因為時間緊迫王佳勝母親當時就坐車去了運河區法院,到那兒門衛不讓進門,最後把馬永勝叫出來說明情況,結果馬永勝不給提供,還說中級法院已經判了,這就終審判決了。老人家拖著疲憊的身子回了家,第二天又帶著上訴狀去看守所讓兒子簽字,看守所所長韓正(鄭)華以看看為由將上訴狀非法扣留。
在上訴狀遞交過程中,滄州市中級法院、運河區法院、市看守所串通一氣、互相推諉,讓王佳勝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在烈日炎炎之下來回奔波,吃盡苦頭。
由於滄州市中級法院等人員阻礙王佳勝上訴,王佳勝被送往石家莊北郊監獄迫害,在非法關押期間,王佳勝不參加奴役勞動,王佳勝的包組隊長劉春智便對王佳勝大打出手,無奈之下,王佳勝曾絕食抗議迫害。
二、無視律師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對王繼軍非法維持原判
王繼軍,男,四十多歲,二零零九年九月七日在街上被市公安國保大隊、運河分局國保綁架。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滄州市運河區法院對大法弟子王繼軍非法開庭。王繼軍的家人請了北京正義律師為他做了無罪辯護,律師的辯護有理有據,讓法官們從內心裏敬佩。法院雖然對運河檢察院起訴的證據不足部份給予否定,但為了維持這場迫害,還是以王繼軍擁有三張光盤,電腦中的五個鏡像文件(他們用邏輯推理的方法說這是母盤),非法枉判王繼軍四年刑期。
王繼軍上訴到滄州市中級法院,並請北京律師介入。中級法院不是依法按照律師提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因為他們拿不出證據)去處理,而是做出維持原判的錯誤裁決。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滄州市看守所在未通知家人的情況下,非法將王繼軍偷偷送往唐山冀東監獄二支隊迫害。在那裏王繼軍遭受關小號、不讓睡覺、幹苦役等酷刑折磨。
三、不講法律的中院法官秘密開庭枉判王曉東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清晨,泊頭市富鎮周官屯村的法輪功修煉者王曉東(男,四十二歲,大學畢業,教師),無故遭泊頭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抄家,因抄出有裝光盤的盒子,王曉東被公安從家帶走之後實行了逮捕。留下一個七歲的孩子和七十多歲的老母。隨後,本村及鄰村三百多戶村民出於義憤,聯名出具請願書、由周官屯村村主任加蓋了村民委員會的公章,要求釋放好人王曉東。這就是震驚海內外的「三百手印」事件。
七月十八日上午九點,泊頭市法院秘密開庭,法院剝奪了王曉東的委託辯護權,辭退兩位敢於講真話的律師。八月十四日,王曉東的家人接到泊頭看守所一副所長的電話,對方稱王曉東被判三年刑。
王曉東上訴,九月初在滄州中級法院立案,可滄州中級法院刑二庭副庭長張戰洪(主審法官),以讓律師開「不煉法輪功」的證明及其它一些不符合常理的要求,阻止律師閱卷。滄州中院刑二庭主審王曉東的副庭長張戰洪在面對王曉東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時,竟然囂張地說:不簽字也照樣判你。在面對王曉東要求律師辯護時,她又毫無職業操守和良知地對王曉東說:你還想辯護的沒有罪了呀。那意思就是:管你證據不證據,也不聽律師的任何辯護以及到底有沒有判決的法律依據,顯而易見她的定罪完全建立在「上頭」的意思和個人的主觀臆斷上。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刑 |
僅僅因為滄州市泊頭法輪功學員王曉東的辯護律師程海、李長明二位律師揭露了王曉東在看守所遭到的酷刑折磨:如以手搖電話機電擊、讓王曉東頭朝下、臀部朝上,用硬物砸手腳、讓頭頂在領飯口的門上,不讓動;頂炕沿,用煙頭燙;訂書器放在兩個手指之間,攥緊手指轉動訂書器等等各種體罰的方法不下七十種。滄州市中級法院和泊頭市法院就以種種非法手段迫使兩位律師不能為王曉東辯護。
王曉東一案二審再次被秘密開庭,十月十六日晚被秘密劫持到唐山冀東監獄繼續迫害。
四、縣市兩級法院秘密誣判孫玉強 「610」現鬼影凌駕於法律之上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在大白頭集上,孫玉強遭人誣告,被滄縣國保大隊白建華等人綁架。
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早八點,河北省滄縣法院如臨大敵。在滄州市、滄縣政法委及六一零的操控下,出動市縣大批警力戒備,不通知家屬,甚至對法院內部的人都保密的情況下,滄縣法院僅用了二十分鐘的時間,就偷偷摸摸地完成了對古稀老人孫玉強的違法庭審。次日,滄縣法院以審委會的名義,非法宣判孫玉強三年有期徒刑。孫玉強老人面對無端的迫害,有冤無處訴,只得絕食抗議。
孫玉強的家人請律師上訴,滄州市中院法官李莉再次玩弄手腕,在反覆刁難律師過程中,再次剝奪孫玉強請律師辯護的權利,違法做出二審維持原判的判決。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七日,七十歲的孫玉強被劫持到唐山冀東監獄繼續迫害。
兩級法院的非法判決都是繞開律師,秘密開庭,迅速宣判。孫玉強的律師經過再三溝通、抗議無效後,於八月二十六日向滄州市檢察院遞交強烈控告信,要求孫玉強的案子發還重審,並追究滄州市中級法院破壞法律實施的罪行。九月十日,滄州市檢察院接待人員承認,此案確實存在違犯法律程序問題,卻也無奈的說:如果案件發回重審,還需要「610」同意。律師憤怒質問:「610」算個甚麼東西?它有甚麼權利干涉執法?
為抗議迫害,孫玉強老人曾長時間絕食。滄州看守所、冀東監獄都對這位古稀老人進行野蠻灌食,把老人身體折磨的非常糟糕,導致腹部腫脹,人消瘦衰弱;又由於長期插著胃管,使他咽喉發炎;而長期的迫害,已造成孫玉強老人小腦萎縮。冀東監獄獄警不願再繼續關押,主動來滄州為孫玉強辦保外就醫;而縣司法局、政法委、六一零的人卻一再搪塞、推諉,以各種說辭拖著不辦,致使孫玉強如今依然身陷囹圄。
現孫玉強家屬和律師已將滄州市中級法院告上河北省高級法院。
德國著名哲學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在法律問題上有個非常精闢的論述,他說:「法律分法上之法和法下之法,以人類的共同理性,以人的尊嚴和權利作為展示內容的法是法上之法;凡是以背棄人類理性,漠視人的尊嚴、踐踏人的權利為特徵的法都是法下之法。法下之法是惡法,惡法非法也。」
在此提醒滄州市中級法院至今仍然助惡為虐的人,迫害法輪功的罪行遭清算的序幕已經拉開。迫害的元凶江澤民至少在十三個國家被控告;至少有四十多個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個國家受到控告。這些迫害法輪功血債累累的惡首元凶們一方面正在面臨法庭與正義審判,一方面在國內已逐步或已經失去權勢而面臨被清算的下場,薄熙來、王立軍入獄、李東生落馬,參與迫害者的惡報早已經揭開序幕,你們也想一想自己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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