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運蘭,今年五十三歲,曾多次遭中共當局綁架,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曾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二年九月曾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日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入獄。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日,東港法院以「保外就醫」簽字為名將郭運蘭騙到法院進行綁架。郭運蘭因過度驚嚇和刺激,昏倒在地。在郭運蘭神志不清、肢體不靈的情況下,被拉到丹東振興區肛腸醫院體檢,醫院查出郭運蘭有嚴重的腦梗病症狀,血壓很高。丹東看守所因郭運蘭身體狀態危重而拒收。東港法院刑事庭長李新田、法官韓貴元等人,拉著郭運蘭返回東港,到東港市中心醫院偽造一份假診斷,將郭運蘭再次關進丹東看守所。東港公檢法機構合謀對郭運蘭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將她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迫害。
入獄不久,家人去探監時發現,郭運蘭身體偏癱,兩腿不能走路,被人架著,身體和精神狀態都很差。看押警察說,郭運蘭已夠「保外就醫」條件,但因她拒絕「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監獄不給「保外」。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八日下午一點多鐘,郭運蘭的丈夫於軍和女兒於鳳雲去探監,獄警逼於軍認同共產黨對法輪功的誣蔑,於軍回答:「我不認同。我妻子只是個家庭主婦,你們把她抓到這裏來,我們家都過不了日子了,你們讓我認同甚麼?」於是於軍被剝奪探視權。
女兒於鳳雲看到郭運蘭的身體狀況非常不好,再次提出「保外就醫申請」。獄警要家人存兩千元錢。於鳳雲說:「我媽在家的時候好好的,給抓到這裏,甚麼病都出來了。在外面,兩千元可以做手術,在這裏只一個月就花那麼多錢。」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今,家人雇律師幾次到瀋陽女子監獄要求會見郭運蘭、辦理保外就醫,都遭瀋陽女子監獄以各種藉口拒絕。律師找遼寧監獄管理局投訴,監獄管理局答應給過問,幾日後律師得到監獄管理局回答:監獄說郭運蘭身體有所好轉,不需要保外就醫。律師向監獄管理局申訴,監管局負責人員答應給辦,但是至今沒讓律師會見郭運蘭。
目前,瀋陽女子監獄仍不停的逼迫郭運蘭放棄信仰,並逼迫肢體不靈的郭運蘭幹奴工活兒。郭運蘭的身體狀態和處境都令人十分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