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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東港任秀芬自述被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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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我叫任秀芬,家住遼寧省東港市前陽鎮,普通農民。我於一九九八年底得法修煉。得法前,我患有慢性哮喘性氣管炎,腦神經不好、關節炎等。剛一學法煉功,大法師父就給我消業,三、四個月後,我身體所有的病不翼而飛,身體無病一身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鎮壓迫害法輪大法,製造欺世大謊栽贓誣蔑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瘋狂抓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法輪大法。我不相信邪黨的謊言,我心裏依然相信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以下是我被迫害的經歷。

我被丹東 「610」特務吳寶鎖非法構陷的經過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丹東振興區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判刑,我與同修在東港市前陽鎮一起坐車去丹東振興區法院參加旁聽。在公交車上,我們跟前坐著一位近八十歲的老太太(名字叫生作英),她嘴歪眼斜,搭話後得知她得了中風。她和老伴(名叫吳寶鎖)一起去醫院看病。我很同情這位老太太,告訴她:心裏誠念「法輪大法好」,身體就會好得快一些。生作英點頭,願意接受。我就給了她一套(三個)神韻晚會光盤,叫她帶回家好好看,她很快接受了。快下車的時候,吳寶鎖從車後面走到車前來,生作英把我給她的神韻晚會光盤遞給吳寶鎖,吳寶鎖舉起光盤,對著我們和車裏的乘客大聲說:「這是法輪功的東西。」隨後,我們就一起下了車。我感覺他在車上說話的態度不懷好意,我就跟他說:法輪大法教人向善做好人,對國家對社會,對誰都有好處。心裏裝著「法輪大法好」,身體健康得福報。他聽後說:「法輪功我知道,我是公安部門退休的。從我手裏過的法輪功(學員)有四十五人。」

我一聽,他迫害了四十五名大法弟子,這麼邪惡!回憶他剛才在車上的表現,感覺這次他又不想幹好事。因害怕耽誤去法院旁聽,就沒再跟他說甚麼。他與我們分手,帶她老伴去醫院了,我和同修去了法院。

我和同修走進丹東振興區法院樓內,不知法庭在哪個樓層,就上下樓找。當我從樓上下來時,特務吳寶鎖正從一樓往樓上走,見到我後,一句話不說,伸手一把拽住我,把我拖到一樓門廳旁邊的一間屋子裏。我掙脫他,他死死地拽住我不放。兩名警察跑進來,他把我給生作英的那套神韻晚會光盤掏給警察。原來他一直跟蹤我,但我不知道。一會兒又來了幾名警察,把我拖到警車上。我就這樣被綁架。

後來,在誣判我的材料上,我看到他們夫妻的名字,才知道他退休前原是丹東市纖維廠的保衛幹事,後來成為中共「610」迫害法輪功的專職特務!

我被永昌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搶劫的經過

綁架我的是丹東振興區永昌派出所惡警。我被惡警推上警車,拉到東港市前陽我的家,五名惡警非法抄我的家。惡警在我家裏搶走法輪大法書籍《轉法輪》和大法師父《各地講法》合計有六十多本書。搶走神韻晚會光盤一百張左右;《九評共產黨》真相光盤十幾張;歌曲光盤約有五十張;《明慧週刊》二、三十本;自封袋一大袋,價值五十元;護身符一百個左右。搶走筆記本電腦一台,價值二千六百元。我家現金一萬三千五百多元也被翻出來。惡警把翻出來的錢交給我,叫我把這些錢放到我家廈子裏的爐桶裏,並答應替我告訴我家人把錢收好。我信以為真,照他們說的做了。當時家裏只有我一人,十五歲的兒子上學不在家,我丈夫在外打工。惡警把我拉到前陽鎮內交通崗附近停下,去喊來一輛民用轎車,他們又把我轉移到這輛轎車上,由一男一女兩名警察看押我,其餘三名惡警又掉轉車頭順原來的路開回我家去了。

我被拉到永昌派出所。惡警對我非法審訊、逼供,傍晚將我送進丹東拘留所。我被綁架,家裏孩子沒人照顧,我向拘留所警察要求給家裏打個電話,讓我母親去我家照顧孩子。打電話時,我一著急忘了告訴我母親錢放在爐桶裏的事。第三天,我丈夫與我父親一起來到永昌派出所,綁架我的惡警,告訴我丈夫爐桶裏有一萬三千五百多元錢,叫我丈夫把錢收好,我丈夫與我母親一起去廈子爐桶裏找錢,爐桶裏一分錢也沒有。可是錢是我親手放進爐桶裏的,而且惡警在場親眼目睹的。當時我母親要求起訴惡警,丈夫考慮我還在惡警手裏,害怕他們報復我,會加重對我的迫害,而且中共邪黨對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講法律,起訴他們也不會有結果,所以當時就沒起訴他們。

我在丹東看守所遭受的迫害

我被送進丹東拘留所的第二天,惡警將我又轉押丹東看守所。看守所女惡警曲楠指使犯人來折磨我,告訴犯人用甚麼辦法折磨我都行,只要能讓我「轉化」就行。犯人明白真相,沒有配合曲楠來迫害我。

在關押二十七天的時候,看守所副所長王晶找我,逼著我寫「保證書」,放棄修煉,並向我保證說:只要答應他們不煉了,馬上就放你回家,否則,就要把你怎麼樣怎麼樣。在她的恐嚇、威脅、矇騙下,我稀裏糊塗的順從了邪惡。幾天後,我思想靜下來後,認識到我被邪惡矇騙了。我做了損害法輪大法的事情,心裏萬分痛苦,我對不起我們偉大慈悲的師父,對不起偉大恩師對我的慈悲苦度!我決不能承認邪惡強加於我的迫害。我清醒明白以後,我就開始反迫害。我拒絕穿監服,拒絕背監規,拒絕幹勞役,不配合邪惡的一切命令指使。

惡警得到我的「簽字」以後,不但不放我,還將我非法起訴。我想我修法輪大法,修心向善做好人,邪惡不配迫害我。我離開監室就往看守所外邊走。惡警發現我,又將我抓回去。惡警曲楠將我銬在窗戶上,銬了一天。我每天我堅持背法、發正念鏟除邪惡。惡警王晶在律師去接見我的時候,還厚顏無恥地說,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中我是最聽他們話的一個,以此威脅律師,干擾律師為我做無罪辯護,真是無恥!我向律師揭露了派出所與看守所惡警迫害我的惡行。

我家有多少大法真相資料都沒有錯

特務吳寶鎖和他妻子生作英,被丹東惡黨「610」收買利用,惡意構陷迫害我。丹東振興區公檢法、610合謀,以特務吳寶鎖捏造的事實給我非法判刑。需要說明的是,我家有多少真相資料也不違法,憲法明文規定「信仰自由」,更重要的是,我修法輪大法修心向善做好人,沒有違背國家任何一條法律;法輪大法教人向善,行善積德,利人利己,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這已經被全世界修煉者所公認。我告訴別人「法輪大法好」,給別人法輪大法救人的真相資料看,給別人揭露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事實材料看,都是做大好事,都是在救人。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人才是真正的違法、犯罪,迫害大法弟子的人才是真正的壞人。特務吳寶鎖在與我們談話中自曝:「經過我手的法輪功(學員)有幾十人。」就是說,他構陷迫害了那麼多大法弟子。我被非法判刑後,丹東市四道溝大法弟子楊瑞華又被他構陷入獄。

我被非法起訴判刑

丹東振興區公安分局和永昌派出所以前加的罪名和偽造的事實,將我非法起訴。丹東振興區檢察院、法院兩院合謀,給我非法判刑。辦案人是陶佔華和邵敏(女)。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我的家人聘請北京正義律師為我做無罪辯護。

十一月六日九點左右,丹東振興區法院非法開庭對我非法庭審,法院說公開開庭,完全是欺騙。去法院參與旁聽的我的家人、親屬、大法弟子、社會百姓,他們一個都不讓進去旁聽。最後在律師的正告下,他們才允許我家進去四個人旁聽,其他在場的人都是他們自己的人。

在法庭上,兩名正義律師依據現行法律,將他們合謀構陷迫害的所謂事實與罪名逐條的駁回,當庭揭露他們捏造事實迫害我的罪行。律師要求法院當庭無條件釋放我,並要求追究陷害我的那些壞人的刑事責任。振興區法院理屈詞窮,審判長陶佔華宣布休庭。我母親在法官宣布休庭時,要求他們立即釋放我。法警將我母親給推出法庭。以後,我的家人和親屬多次到振興區法院要求放人都被他們拒絕。親屬給辦案人陶佔華講法輪大法救人的真相,希望他能秉公辦案,遵守職業道德,不要昧著良心迫害好人。陶佔華卻說:「我要是秉公辦案,我這身衣服早就脫下了。」他已經承認他是昧著良心迫害大法弟子。半個月後,振興區法院秘密下判決,給我非法判刑四年。丹東市「610」、丹東中級法院也參與迫害。

我在瀋陽女子監獄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六日,我被送進瀋陽女子監獄。我被非法關押在第二大隊三小隊。大隊長叫徐中華,科長姓孫,都是女的。小隊隊長叫陳碩。我去到那裏的第二天,惡警陳碩等人就把我關在一間屋子裏,安排兩個包夾來折磨我。包夾逼我背監規、逼迫我「轉化」,我不「轉化」,拒絕背監規,包夾李淑華(瀋陽人)毒打我,用拳頭擊我的頭,罰我蹲了一天。惡警又逼我看誣蔑法輪大法的電視錄像,給我洗腦,繼續逼迫我「轉化」,逼著我認罪,我就是不「轉化」,不認罪。甚麼也不配合她們。三天後,惡警陳碩將我的棉衣扒下,連續幾天只讓我穿一件單衣服,只給我一頓飯吃,不讓我睡覺,限制我上廁所。在她們的折磨下,我承受不住,又糊裏糊塗的順從了邪惡。陳碩強迫我抄寫她們偽造的誣蔑法輪大法的「假五書」,抄完之後,又被她們關了一個多月。以後每個月還被逼迫寫思想彙報,檢查「轉化」是真是假。我做了對不起大法師父的事情,我心裏萬分痛苦,內心的愧疚無法言表。但是,我知道慈悲偉大的師父不會放棄我,我也決不承認邪惡強加於我的迫害。那些事情都是流氓惡警使用流氓殘酷的手段逼迫我做的,我決不承認!我一定要我自己歸正過來,我決不能順從邪惡,我決不能辜負大法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

後期,惡警陳碩被調走,該小隊換來兩個隊長:牛晶晶專門負責生產;劉丹專門負責思想工作。二零一一年九月底,我寫了一份「嚴正聲明」交給惡警劉丹,聲明我在惡警殘酷折磨下,被強迫抄寫的罪惡的「假五書」、寫的思想彙報、所有的簽字和所有被迫順從他們的言行,全部徹底宣布作廢!我一概都不承認!我要堅修法輪大法到底,永遠都不離開我們偉大的師父!

惡警劉丹氣得發瘋,將我的「嚴正聲明」給撕碎了,隨後安排兩個包夾:曹曉雪(賣淫罪入獄)和王麗娟(殺人犯)來折磨我,告訴她們怎麼處理我都行。流氓包夾將我按倒在地上,瘋狂地毒打我。惡警劉丹也上來,一起按著我,毒打我,我被打得發出聲聲慘叫。她們怕別人聽到,惡人曹曉雪將她的襪子脫下來,堵到我的嘴裏。她們不停地用拳頭擊我的頭部,我的鼻子開始不停的流血(她們沒打我的鼻子),頭上鼓起了大包,下面的兩顆門牙被打得鬆動了。以後,包夾惡人對我百般刁難、侮辱、謾罵。白天跟犯人一起幹活兒,晚上罰站兩個半小時,這樣連續三天。每天晚上上廁所必須有包夾跟著,包夾犯人不起來,就不允許我上廁所,我被迫長期憋尿。犯人不但白天幹勞役,晚上惡警還要犯人把活兒帶到監舍幹一至三小時,強迫我與犯人一起加夜班幹勞役。

無論惡警使用甚麼手段,我堅定正念,堅信師父、堅信法,決不向邪惡妥協。從二零一二年下半年開始,我拒絕晚上幹勞役。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在大法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平安地回到了家中。


丹東市振興區永昌派出所電話:0415-3123574
李進興 所長,手機13841507670 。盛志強 警察,手機13941510579 。(不知名)警察,手機13190220972 。丹東振興區法院參與迫害人員、電話:
戴本安 辦公3156115, 手機13804159008, 住宅2856978 。
常有斌 辦公3156103, 手機13704157798, 住宅6166899 。
付偉傑 辦公3172200, 手機13842519005, 住宅3172777 。
馬秀英 辦公3136980, 手機13942579078, 住宅3147121 。
欒永軍 辦公3135341, 手機13842519011, 住宅7187771 。
陶佔華 辦公3139521, 手機13842519658 。
邵 敏 辦公3139660, 手機13898507797, 住宅:239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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