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中它們為了維護它們的主體,它們利用著常人中的因素,利用著正反兩種因素來達到它們所要的。如:它們利用著善,利用著惡,利用著怕,利用著慾望,利用著各種人心,其根本目地是為了保護它們自己。
反映在修煉人中就是修煉目地不純。各種各樣的為私為我的因素,頑固的執著,難改的脾氣,難移的秉性等等。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它們可以放下一切,它們可以不擇手段;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它們可以隱藏很深;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它們可以一致對外。這種因素在世間大體上也分正反兩種。正的一面,它們在修煉人中起到了一定的維護大法、維護大法弟子的作用,但我們要分清,這種因素它們本身也要符合大法的標準。
在修煉過程中,修煉者應最大限度的放下自己,最終完全放下自我,使修煉者的一切因素全部同化大法。反的一面主要表現是維護自己的執著,對自己有利才願放下,對自己合適才願去做,才願去說,表面在維護法,其實在維護自己。
我們知道一切都在被正法之中,誰也逃不出去。自己先天的因素,自己先天的一切都在其中。看破自我,看透自我,看空自我,選擇大法無條件同化大法,才是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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