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接到電話心急火燎的趕去,卻被警察阻擋探望遺體。家屬以死相逼,才見到遺體,整個面部腫脹慘不忍睹,頸部有明顯勒痕呈現青紫色。家屬要求進行法律程序後才能火化,前往律師事務所,律師說:「這個事上面已打招呼,我們不敢接。」警察在24日匆忙將屍體火化。
張志君,1957出生,住在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登峰路,郵政局工作。2004年11月29日在遂寧市講真相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靈泉寺看守所,曾被惡警拖到後山上毒打。2006年2月22日被非法判刑14年。
張志君被劫持在雅安監獄遭受迫害。2008年2月21日(大年十五)寫了嚴正聲明,聲明之前寫的「三書」作廢,被惡警加重迫害,第二天早上,發現在宿舍隔壁門後面吊著,人已經死亡。
此前一天晚上,專職迫害法輪功的教官李科值班(當年30歲左右),找張志君談了話,有人聽說有人被打得叫喚。第二天早上5點左右同寢室的犯人發現張志君的床鋪上沒人,經過尋找發現吊死在隔壁(隔壁是間空房,有一門一窗,窗戶已壞,門是上鎖),早上吃飯時,來了很多監獄科室幹部,現場4樓被全部封鎖,早飯後,同樓的另2名法輪功學員被緊急調走(連儲藏室的包裹也是其他人去拿的)。
據說張志君的女兒和姪兒被通知來看屍,據驗屍,張志君還可以被扶到坐起,後背有拳印和皮帶印。包夾張志君的犯人是何萬福四川儀隴人,60多歲,以前是部隊團長轉業因貪污入獄。專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人是(1)陳宣霖,以前也是部隊轉業,現在估計還沒有滿刑,非常邪惡;(2)楊進,以前是交警。
張志君生前被關在雅安監獄三監區,死在五監區。事後,教官李科的警銜從一槓二星降為一槓一星。
雅安監獄摧殘法輪功的手段主要有:電擊、體罰(罰站)、毆打、批鬥、「違規」學習(即長時間罰坐)、超負荷跑操等;每個法輪功學員被惡警安排兩個刑事犯每天24小時不分晝夜地監視,包括上廁所、洗衣服、吃飯、洗碗、甚至睡覺都輪班監視,並作筆錄;強迫每半個月寫一次思想彙報,強迫學習監獄法,強制剃光頭,強制穿囚服。廁所、洗漱間、巷道、監室等都安裝了監視器,為了便於監視,晚上睡覺都是開著燈的。
雅安監獄,又名「172廠」、「雅安汽車配件總廠」,位於雅安市西門大橋橋頭,當時的奴工產品主要是汽車前橋(又稱「工」字梁),產品銷售給都江堰機械廠、柳州五菱汽車廠、東風汽車廠等。法輪功學員被迫幹著繁重的體力勞動,累的面黃肌瘦,特別是八、九監區,每天要搬運的鐵的重量為2─3萬斤,勞動時間長達十幾個小時,一個月裏最多有兩天休息時間,所有的生活費加在一起僅一百一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