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名利心
我一直以來以為自己的名利心很淡,做人比較低調。然而最近經歷的一些事情卻暴露了我很強的求名求利的心。
我家經營著一個酒店,以前由於在外地工作沒有介入,去年退休後回本地居住,特別是近一段時間由於酒店服務人員緊缺,我大部份時間也參與了酒店的工作,隨之而來的是各種心性上的摩擦,尤其與任酒店經理的大姑姐之間的矛盾最為突出。當我們為哪件事情意見不統一時,我總是想證明自己的想法多麼好,自己的做法多麼對,很反感她說話辦事的方式,認為她的工作能力不夠,責任心不強,沒做到盡心盡力,給酒店造成了很多不應有的經濟損失,因此氣恨、抱怨、爭鬥,和她之間的心性摩擦不斷出現。
有一次,我和丈夫及大姑姐一起談論事情時,因為心裏有了對她那麼多的不滿意,所以當時的表現完全是常人的狀態:沒有慈善之心,沒有祥和之意,說話的內容,語氣,表情沒有一點包容,完全沒有用修煉人的心性標準去對待。大姑姐當時表現的也很情緒化,也說了一些我當時認為很過分的話,並且她還委屈的哭了。我這一下就更生氣了,心想本來就是你的不對,你還有甚麼好委屈的,有甚麼好哭的呢?當時根本就沒有想到自己是個修煉人,更談不上在矛盾中向內找修自己了。
事情過後丈夫對我說:「你今天表現的不好,你在他們心裏可是一座豐碑啊!」我猛然醒悟,自己做的真是太差勁了,哪像一個修煉人的所作所為呢?沒有大法弟子的一點慈善之心。為甚麼當時就想不到自己是個修煉人呢?
丈夫說我在他們心裏是一座豐碑,這都是因為我以前是按照大法的指導、按照修煉人的標準去對待他的家人,孝敬公爹,不計較他對我們的傷害和不公,還時常勸說丈夫不要計較老人的過失,孝順老人應該是沒有條件的,不求回報的;能夠用修煉人的胸懷看淡利益上的損失,不計較他哥嫂在利益上的多得,在經濟上對他姐姐給予一定的幫助,才贏得丈夫對我的肯定。但是由於我這次的沒做好,心性沒守住,沒有達到修煉人的標準,使得這座「豐碑」倒塌了。我的心裏非常難受,不但給別人造成了傷害,還給大法抹了黑。經過不斷的學法向內找,認識到還是自己執著名利的心太重,人的東西放不下。
師父教導我們說:「能不能放下常人之心,這是走向真正超常人的死關。真修弟子人人都得過,這是修煉者與常人的界線。」[1]
對照師父的講法,我明白了導致我沒有過好關的根本原因就是因為我沒有真修實修啊!這是多大的漏啊!沒有真修實修豈不就是在大法中混事嗎?這一問,著實讓我的心驚了一下,聯想自己的修煉狀態,雖然我天天都在學法,但達不到真正靜心的思想不溜號的學,天天發正念,但達不到思想很集中的、正念很足的發,講真相發資料等救人的事也在做,但心沒有達到那麼純淨,隱藏著人心,那就是怕失去大法弟子所應得到的那一切,是站在為私為我的基點上做的。難怪自己一直以來老是達不到師父要求的「你平時總是保持一顆慈悲的心,一個祥和的心態,遇到問題就會做好,因為它有緩衝餘地。」[2] 為此我也苦惱。
現在我明白了帶著私心,帶著求名求利的人心是不會生出祥和慈悲的心的。其實師父早就講了:「那不是出於慈悲心,他那個名利心根本就沒有去,根本就生不出慈悲心來。」[2]現在才對這段法有了更深的體會。認識到了就要從新做好,從新站立起來。
我真誠的向大姑姐道歉:「那天的不愉快都是我的問題,我沒有按照『真、善、忍』去做,沒有做到處處考慮別人,與人為善,沒有考慮你的感受,給你帶來了傷害,因此向你賠禮道歉。」她聽後很感動的說:「根本就沒有甚麼的,就是你學法輪功學的思想太好了,太善良了,我也有許多做的不好的地方,我要道歉都道不過來了。」
從此以後再有類似事情時,我會用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及時歸正自己思想中冒出的不好的念頭,所以和大姑姐處的比較和諧。
我的名利心有時也會表現在與員工之間,有高高在上的心,有時會用命令、指責、怨恨的態度講話,過後又非常懊悔。觸動利益心的事情就更多了,比如職工餐用油多了,菜裏又加肉了,做的菜太多了造成浪費了,哪個員工幹活不主動、不積極了,誰又偷懶耍滑了,誰又偷吃甚麼東西了,等等等等,雖然嘴裏沒有說出來,但每次看到時心裏總是不平靜、不高興。有一次,我去面點工作間,看到一個員工正在吃肉餅,那根本不是員工應該吃的。我當時心動了一下,但甚麼都沒說。那個員工看到我也很不好意思,想躲藏也無法躲藏。
我辦完事馬上走出工作間。我向內找自己為甚麼心會動一下?其實已經是動了利益之心,雖然嘴沒說出來,但沒有達到坦然放下。
我悟到,面對自己遇到的一切事,都是針對自己的心來的,都不是偶然的,都應該做到真正的隨其自然,坦然放下心不動。我還悟到,這些人都是與我有緣的,都是來我家酒店聽真相的,都是我應該救度的生命。雖然已經給他們講了真相,做了三退,但要想真正把他們救下來,那我的表現就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所以我要求自己必須做好,必須展現大法弟子的風貌,真正讓他們體會到大法的美好,從而順應宇宙大法得到救度。
這幾年來,在我家酒店工作的人經常變動,來來去去的,我基本上都能抓住機會給他們講真相、做三退,救度有緣眾生。經過這段去名利心的實修中,我悟到這是師父慈悲,給了我這樣一個暴露名利心的機會,創造了這樣一個去名利心的環境。在這個環境中不僅暴露了我的名利心,還暴露出來許多執著心,如爭鬥心、顯示心、歡喜心、分別心、妒嫉心、患得患失的心、不平衡的心等等。我一定要珍惜這個環境,利用它徹底修去這些執著心提高上來,修好自己更好的去兌現誓約!
去掉怕吃苦的心
回想迫害之前,尤其是得法初期,那時無論是學法、煉功、還是到處洪法,都有不怕吃苦的意志。然而現在,在這方面卻鬆懈了很多,才導致自己不想吃苦,不願意吃苦,隨之而來的就是許多執著心不能完全徹底的去掉。比如不能去掉安逸心──覺得晨煉很苦,早晨煉功時斷時續;不能去掉爭鬥心──誰對我不好了,誰對我出言不遜了覺得很苦,用人心與常人爭對錯;不能去掉名利心──誰傷害了我的利益、佔有了我的東西覺得很苦;不能去掉妒嫉心──誰比自己生活的悠閒、自在了覺得心裏很苦,等等等等,我悟到這都是人的觀念沒有轉變過來,還是在用人心來衡量。我悟到,要想成為真正的修煉者,就必須改變人的觀念,就必須能吃苦。
我悟到,自己這個「忍」字修的不好,有時覺得忍讓別人很苦,不如發洩出來舒服,也是因為不能吃苦造成的。師父說:「忍是提高心性的關鍵。氣恨、委屈、含淚而忍是常人執著於顧慮心之忍,根本就不產生氣恨,不覺委屈才是修煉者之忍。」[3]這是修煉人必須應該達到的境界。
我還悟到不想吃苦不能吃苦,其實已經障礙了我在遇到矛盾時第一念不能把自己當作煉功人。
所以我就得在實修中去掉這個怕吃苦的心。時時刻刻歸正自己的一思一念,用神念代替人念,這就是轉變了人的觀念,這就是修煉者的正念。
最近由於經常照料生意上的事情,改變了我以往那種比較舒適的生活修煉環境。以前有很寬裕的時間去學法、煉功、做真相資料和講真相發資料救人,也不用操心生意上的事情,覺得這樣的日子過的很舒服,很愜意。可最近一段時間完全改變了,我只能擠時間學法,儘量堅持早晨煉功,但有時感到很疲倦就不想起來,面對面發神韻光盤救人很少做了,只是發一些真相資料。有一天我突然悟到,這也是舊勢力的干擾和迫害,讓我忙於做常人的事而沒有更多的時間做三件事。悟到後多發正念清除,有所改善。
但師父講了:「凡是在煉功中出現這個干擾,那個干擾,你自己得找一找原因,你有甚麼東西還沒有放下。」[2]那麼出現目前的這種情況,是甚麼心讓舊勢力鑽了空子呢?向內找還是這顆求安逸心,想舒服不想吃苦的心。
當然我們是應該有足夠的時間做三件事,特別是到了正法的最後最後,千萬不能迷失在常人的名利情中,千萬不能放鬆自己的修煉。但是常人的這層法我們也要圓容好,不能脫離常人的生存環境,不能完全放下常人中的事情,如果不顧一切的只去做我們的事,家人可能會不理解,甚至出現矛盾,造成對法的誤解,那麼在這方面就沒有做到證實法,並且我認為這也是一種為私的表現。師父讓我們在各種環境中都得做一個好人,應該是在放下執著心的基礎上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干擾和迫害,讓我的一切都向著有利於做好三件事的方向改善,理智智慧的圓容好家庭、工作、修煉的關係,穩健的走好師父安排的修煉之路。
學好法、發好正念才是做好一切的根本和保障
師父已經告訴了我們學法的重要,同時師父也給我們提出了怎樣去學法的要求:「學法不要走形式,要集中念頭去學,要真正自己在學。」[4]
可是自己為甚麼總是達不到師父的要求呢?學法有時思想溜號,不能完全入心。深刻的向內找,還是放不下人的東西,沒有完全跳出人中迷的狀態。這又體現出一個最根本的問題:那就是信師信法的問題。沒有做到真正的信師信法,沒有把自己的修煉提高放在第一位,沒有割捨掉迷中人的東西,不能做到真正的信師信法,那麼在遇到關和難時就不會有正悟,那還怎麼修呀?這也就不叫修煉人了,也就不會真正得法,更談不上提高了。
今後一定要在靜心學法上下功夫,不承認干擾自己學法的一思一念,要加強自己的主意識,要真正自己學法得法。這樣才會在法中修,才會有強大的能力做好證實法,救度眾生最神聖的事。
師父講:「你一發正念,不管千軍萬馬那邪惡統統化成土,全都滅掉,甚麼都不是。」[5]以前對發正念沒有那麼重視,雖然全球四個整點基本每天都發,還配合本地區發正念,但狀態時好時壞,究其原因是對發正念的法理理解的不透徹。現在發正念再出現狀態不好時,馬上想到師父講的這些法,還要求自己要抱著為他無我的心去發正念,就會感到能量很強,效果很好。並且我悟到發正念的本身就是在救度眾生。
讓我們真正的學好法、發好正念,讓我們的生命真正的溶於法中,真正的在法中昇華提高上來,做好兌現史前大願、救度更多生命這宇宙中最神聖偉大的事!
層次有限 不正之處敬請同修指正
向師尊合十!
向同修合十!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真修〉
[2]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何為忍〉
[4]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三》〈致澳洲法會〉
[5]李洪志師父經文:《各地講法十一》〈二十年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