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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實為「屢次遭到中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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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初,驚聞被超期羈押一年半的八名法輪功學員,被北京昌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至五年徒刑的消息。

張明霞等九名法輪功學員是在去年五月十六日清除昌平區十三陵地區污衊法輪功的標語時,被昌平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的。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昌平區法院瀆職枉法,濫用刑法第三百條將八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封孝玲,非法判刑五年;
晉源濤,非法判刑四年九個月;
閆峰,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
藺福華,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
郝福寧,非法判刑四年三個月;
張明霞,非法判刑四年;
張秀萍,非法判刑四年;
朱勁松,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其中,封孝玲、閆峰、晉源濤三人曾被非法判刑迫害,因出獄不到五年,被說成所謂的「累犯」。說來是笑話,中共所謂的「累犯」,翻譯成正常社會的語言應該是「屢次遭到中共迫害的人」,那麼我們就看看他們過去所遭受到的迫害:

封孝玲,二零零一年,非法判刑八年;
晉源濤,二零零四年,非法判刑十一年半;
閆峰,二零零五年,非法判刑五年;
藺福華,二零零九年,非法勞教二年;
郝福寧,二零零一年,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九年,非法勞教二年半;
張明霞,二零零六年,非法勞教二年;
張秀萍,二零一零年,非法勞教二年。

這八人中的七人此前被非法判刑與勞教的年數合計為三十八年,八人平均近五年,加上去年五月到現在的一年半,合起來就是五十年,八人平均每人六年多。中共迫害法輪功十五年,八名法輪功學員平均每人被監禁達六年之多!這還沒有包括可能的多次非法拘留、流離失所的時間和今後的多年刑期,多麼嚴重的迫害啊!而且迫害至今還在繼續著!

十五年迫害,八人共四人次非法判刑,四人次非法勞教,再加上這次非法判刑,八人人均非法判刑或勞教二次,人均六年多監禁,這就是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縮影,這些受迫害者就是中國大陸千百萬法輪功學員的縮影,從中可以讓全世界的人看到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嚴重程度。

十五年迫害,人均二次、人均六年多非法監禁,在殘暴的中共長期迫害中,法輪功沒有倒下,反而如此堅強的屹立在中華大地。人均六年多非法監禁沒有讓高貴的心靈屈服,十五年反迫害講真相,沒有暴力、傷害,完全是大善大忍、和平理性,在殘酷的迫害中,不但沒有報復、回擊,反而是持之以恆的慈悲的呼喚與挽救,正如庭審中,封孝玲女士對法官和法庭裏的所有的人反覆說的一句話,善惡有報,你們迫害好人,對你們自己不好。法官等人聽了,默默埋頭,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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