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家人到西山區看守所看望韓震昆,探視權被西山區看守所剝奪。
韓震昆,一九六五年生,曾為雲南省網球運動隊隊員,一九九一年轉業到昆明錦華大酒店做服務員,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三年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迫辭職,二零零四年四月與妻子被警察入室綁架、構陷,韓震昆被非法判刑七年,妻子被非法判刑三年。
再次遭入室綁架、構陷判刑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下午一點半左右,家住昆明市官渡區和平村的韓震昆家突然來了一夥人,西山區國保大隊的隊長邱學彥、警察王中芳、溫永祥以及兩個自稱是昆明市公安局的便衣警察。這五個人尾隨來韓震昆家的法輪功學員進屋。
韓震昆的母親問邱學彥來幹甚麼,邱學彥說:「你們這裏聚集那麼多人,我們監控很長時間了!」韓震昆的父親說:「我們只是在這兒學學法。」王中芳拿出相機在家裏到處拍照。邱學彥還說:「如果你們不配合,我可以調特警來!從明天開始,你們家的門口會停一輛警車,誰來你們家抓誰!」
當時,韓震昆家有十名法輪功學員。邱學彥叫每一個法輪功學員登記姓名、住址,登記完後讓他們離開。之後,邱學彥指著桌子上的二零一三年神韻晚會光碟和《九評共產黨》光碟,問這是誰做的,韓震昆說是他做的。這夥人現填了一份「搜查證」,隨即開始搜查,抄走了法輪大法書籍二十多冊、印有法輪大法真相文字的人民幣一萬八千元、護身符若干、《明慧週刊》七、八冊,以及電腦主機一台、手機一部、mp3 三個。
下午四點半,邱學彥打了一通電話,一會兒又上來五個警察。韓震昆的父親問他們是甚麼人,這五人自稱是劉家營派出所的警察。他們上來後把韓震昆從家帶走了,邱學彥一夥人也跟著走了。
下午六點半,韓震昆的父親韓國龍到劉家營派出所找人,他問值班警察是否有個叫韓震昆的被帶來,值班警察回答說沒有,可能是在大隊(西山區國保大隊)。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七日上午,西山區國保大隊的警察楊雲祥來到韓震昆家裏,當時只有韓震昆的母親在家,楊雲祥說韓震昆被關在西山區看守所,並拿出「拘留證」騙韓震昆的母親簽字,然後沒有給家屬,而是隨身帶走了。十八日,韓震昆的父母親到西山區看守所給兒子韓震昆送東西,才確定他是被關在那裏。十九日,韓震昆的父母親到西山區國保大隊,邱學彥避而不見老倆口。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韓震昆的父親到西山區法院問情況,方得知兒子再次被判四年徒刑,刑期自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罪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2014西法刑初字第348號)。
七年冤獄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韓震昆與妻子郭娟在白馬小區的家中(昆明市白馬小區東區)被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警察抓捕,並從家中搶走千餘張法輪功真相光盤、真相資料,百餘本法輪大法書籍。夫婦二人都被非法關押在五華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被非法逮捕。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昆明市「檢察院」[2004]昆檢刑訴字第543號起訴書以從家中抄出大量法輪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真相光盤以及從明慧網下載資料、發表文章、聲明為由,誣陷他們夫婦二人「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在昆明市中級法院起訴,所謂「公訴人」是李雲兵,「審判長」張兆龍、「代理審判員」唐勇、「代理審判員」徐建斌,「書記員」段雲萍。韓震昆父母為韓震昆請了律師做無罪辯護。庭上,當律師辯護指出取證有問題時,「審判長」張兆龍竟指問律師 「你站在那個立場上?」
所謂「庭審」後,昆明市中級法院下達(2004)昆刑一初字第198號「刑事判決書」,對韓震昆判刑七年,郭娟三年。韓震昆夫婦不服,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雲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此後,韓震昆被往雲南省第一監獄第十二監區十二隊五組關押,郭娟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在雲南省第一監獄,韓震昆曾被強迫從事多種奴工生產,篩過豆子,主要是紅豆和白雲豆;在流水線上裝過耳機的電子元件;在服裝組熨燙過衣服,這些服裝多為學生的校服和運動服。每天從早上的八點半做到晚上的八點半。
在獄中,韓震昆拒絕轉化,拒絕寫「保證」。因監獄伙食太差,價格太貴,韓震昆曾向監獄長投訴,此後監獄伙食有所改善。他的堅持和正直,得到了周邊犯人的普遍尊敬,也得到了一些還有正義感的獄警的尊重。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韓震昆的父母,針對雲南省昆明市中級法院(2004)昆刑─初字第198號「刑事判決書」,向雲南省高級檢察院提出了訴訟,要求糾正錯誤判決。無果。
出冤獄後繼續遭迫害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韓震昆被釋放回家。雇主往往受外界壓力,致使他的每個工作的時間都不長。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左右,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警察」謝培傑帶著六個(兩女五男)身著便衣的人闖到韓震昆家,當時韓震昆和父母都在家。其中一個人進門就說:「韓震昆,告訴你不能再弄法輪功的東西了,現在家裏所有法輪功的東西要全部搜走!」說著他就開始照相,另一個人則翻箱倒櫃,其他的五個就在旁邊協助,把家裏所有的櫃子、抽屜、包、紙盒全部都翻了一遍,遇到上鎖的櫃子或抽屜就用韓震昆家的剪刀撬開,一邊翻一邊照相。
在韓震昆一家人的一再要求下,來的七個人中有一個人出示了他的證件,看到他的名字叫張磊,是哪個「公安局」的卻看不清,其餘的幾個都不報姓名和身份。叫他們出示搜查證,其中的一個就拿出一疊「搜查證」,當場「填寫」後叫韓震昆的父親簽字,他父親韓國龍不簽,「搜查證」就不給他。
這夥人搜走了李洪志師父照片兩張、法輪大法書籍幾十本、印有真相文字的人民幣一萬五千多元、電腦主機一台、MP3三個,沒有給韓震昆一家搜查物品清單。走的時候把韓震昆一起帶走了,到太和派出所後讓韓震昆在搜去的現金清單上簽字,並告訴說第二天會電話通知叫韓震昆去拿搜查物品清單。這夥人走後,韓震昆父母發現家中的四萬元的半年期定期存單也不見了。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韓震昆被西山區國保大隊的隊長邱學彥、王中芳、溫永祥等不法警察入室綁架、構陷判刑。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家人到西山區看守所看望韓震昆,西山區看守所拒絕看望。但從側面了解到,韓震昆還是堅持他對「真善忍」法輪大法的信仰。
韓震昆的經歷,是當今中國大陸數千萬法輪功修煉人中的一個典型實例。雖然面臨著失去工作、被抄家、被判刑,甚至被反覆迫害的威脅,但是他們就是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在自己遭受迫害的情況下還為他人著想,努力按照「真善忍」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
相關信息:
昆明西山區國保大隊大隊長 丘學彥 電話:13888626303
楊雲祥 電話:15877987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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