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點左右,A同修被家屬接走。
十點半左右,C同修是外地人,被當地公安車接出來,在大門口的同修見狀,要求C同修下車,坐同修的車回家。公安車裏的警察又是照相,又是威脅,車外的大法弟子沒有一個人動心。後來C同修跟大家說:「沒有事,請大家放心。」同修們散開了。下午給C同修打電話,C同修在家,大家才深深的舒了一口氣。
B同修十一點半左右被家屬接走。
二零一二年四月A、B、C同修被當地公安綁架,抄走很多真相幣和大法真相資料。消息一傳開,本地協調同修趕快在一起商量營救事宜,整體人人向內找。有同修說,A、B、C同修平時都做得很好,正念強,抄走那麼多書,這是邪惡的破壞,大法書再多都不犯法;有同修說,我們平時太自私了,甚麼都依賴同修。師尊早已講法:資料點遍地開花。我們都沒開,給同修增加了那麼大的工作量,同修太忙了,學法少被舊勢力鑽了空子。大家找出了自己的私心、怕心、懶惰心、求安逸心、妒嫉心、歡喜心、僥倖心等等,並發正念解體這些心。
接下來趕緊分頭行動。一個同修找人上明慧網曝光邪惡;倆位同修通知大家發正念,分片接力發出強大的正念,每晚九點,全市全區的大法弟子再忙也要參與發二十分鐘正念,沒有放人,發正念不止;兩位同修安撫家屬,找「610」、國保大隊要人。其他幾位同修分別通知各學法小組,學法後都向內找,不要給被迫害同修摻雜負面的物質。
有幾位沒有參與協調切磋的同修,她們都在默默的,紮紮實實的做著營救同修的事,大家心都在一處,真正體現了「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1]有同修請來了北京律師;有同修給本地律師講真相,請本地律師到「610」、政法委講真相救人,要求無條件釋放A、B、C同修。
有一組老年同修更感人:一得知A、B、C同修出事,就給當地的「610」、政法委、公、檢、法所有人員寫勸善信,郵寄真相信。薄熙來、王立軍遭報,李東生、周永康落馬的資料不斷的給公檢法人員寄去,一次幾十封。每天都有老年同修帶上幾封真相信,趕車到周邊城鎮去郵寄,救度著公、檢、法人員,解體邪惡。
還有些同修通過各種渠道,與被非法關押的同修溝通,在法上鼓勵他們正念正行。因此被非法關押的三位同修一直正念很足,全盤否定邪惡舊勢力強加的迫害「考驗」,零簽字,零口供。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邪黨人員要對A、B、C同修非法庭審了。本地同修奔走相告,同時,把這消息上網告訴所有大法弟子,希望大家緊密配合,解體邪惡的迫害陰謀。提前三天,本地同修在家整點發正念,清除另外空間的一切邪惡因素。
庭審的當天,法院周圍有四個學法小組的大法弟子,從早上八點開始,集體長時間發出強大的正念;中午大家怕誤時,不回家,簡單吃點飯食,繼續發正念。上午法院外面也有四、五十個大法弟子分散開發出強大的正念。上午庭審B、C同修,法院安檢口只允許五個同修進去陪伴家屬旁聽。上午九點多鐘,有開了天目的同修看到,法院的房頂上,有一個大大的 「滅」字,金光閃閃,罩住法院。法院外,警察很少,幾乎沒有發現便衣特務,感覺不到邪惡的氣燄。
下午非法庭審A同修。從法院安檢口和側門一下進去二十多位大法弟子,大家靜靜的發著正念,傾聽律師的正義辯駁。兩、三個警察顯的很緊張。法官雖然語言邪惡,但顯得奄奄一息,公訴人的歪理邪說同修們好像沒聽見。律師條條以憲法為準,以國際人權法為準,指出:刑法第三百條對法輪功學員套用是違憲的;對當事人超期關押一年九個月是違法的;抄家沒有搜查證是違法的;侵吞私人財產是違法的等等。並進一步指出:信仰法輪功合法,印製法輪功書籍無罪,印製法輪功宣傳品宣揚自己的信仰合法。公訴人啞口無言。
A同修當庭質問法官:法輪功教人修煉真、善、忍,邪在哪裏?!錯在哪裏?!法官搪塞說:法輪功是不是某教現在不說。於是草草宣布休庭。
整個上午和下午,境外同修及大陸外地同修不斷的打來電話,法院所有辦公室的電話、手機響個不停,都是講真相要求放人,所有工作人員招架不住,只有把電話線拔了。一位法院工作人員回家如是說。
庭審後,法院沒有立即宣布放人,大法弟子整體配合除惡,營救同修,不鬆懈一刻。協調同修緊鑼密鼓的分頭動員家屬並配合家屬繼續到「610」、「政法委」、法院講真相要人。事隔十三天,法院答應放人。
同修回家了,相關公檢法司明真相的人選擇了美好的未來。有人說,按照以往講,(公安局抄了)那麼多東西,最少也要判個十年八年的。師尊講:「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2],整個營救同修的過程,都是師尊有序的安排的,師尊說了算。
每個知道此事的大法弟子都受到很大的鼓舞,真真正正明確了「邪惡完了,環境變了,更不要放鬆自己的修煉」[3]之法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賀詞〉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8/1478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