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第二次在馬三家:抻大筋、上大掛、扯頭皮、擰、打、電、踢
劉霞在監獄受迫害時,她丈夫尹長庚被工作單位──上海中波輪船股份公司的領導和大連外輪代理公司的主任王志軍,逼迫寫了不煉功保證。為了讓他真正放棄修煉法輪功,又被單位利用公款吃喝、把比劉霞女兒還小、利用色相流氓詐騙的李小偉,將他徹底拉下水。二零零四年李小偉先以乾女兒的身份,後以愛人身份與尹長庚同居。當時劉霞正被關在監獄,他們已犯下重婚罪。從此,尹長庚蛻變成了另一個人:被教唆淫腐、鬼迷心竅、得了「癔症」,沒有自我。劉霞的女兒知道了這一情況,哭鬧著趕李小偉走。表面上信仰基督教、早就包二奶並給二奶在大連買了套房的主任王志軍,卻對劉霞的女兒說:你也忍著點吧,你媽在監獄這麼長時間,你爸也不容易,阻止她趕走李小偉。劉霞女兒被逼住校不回家。二零零六年,李小偉逼劉霞的丈夫尹長庚以劉霞在監獄影響孩子的前途為名,欺騙劉霞與他離婚、並霸佔了全部房產。
劉霞出獄後,經當地街道居委會允許,女兒帶劉霞到了她們自己的家,去等劉霞外出的丈夫回來、調解住房問題時,又被尹長庚以「私闖民宅,聚眾煉法輪功」為名誣告,中山區虎灘派出所所長帶人將劉霞和另外兩位前去看望劉霞夫婦的老鄰居(也是法輪功學員)石桂芬、郭麗華同時綁架。派出所為了完成奧運抓人的指標和拿到獎金,明知道她們是冤枉的,仍構陷三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關押到遼寧省馬三家女子勞教所。
劉霞、石桂芬和郭麗華被非法勞教二年。在三大隊期間,劉霞因不改變信仰、不唱校歌、不背三十條、還依法要求申訴、上訴等,多次被大隊長張卓慧、張軍、張環拳打腳踢,打耳光、扯頭髮、並被上酷刑「抻大筋」、「上大掛」。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在大隊長張卓慧(後任教導員)找劉霞談話時,劉霞把發現那裏大隊長信任和利用的被轉化骨幹與心理教師(猶大),背後搞陰謀、陷害好人,並私藏刃具的事,告訴了大隊長張卓慧,因為在教養院私藏刃具是特大隱患。十一月五日,劉霞要求申訴,張卓慧借故搧打劉霞耳光,讓劉霞少講話。十一月十四日,張卓慧表面上不敢阻止劉霞申訴,卻以內容需要審查為由,扣壓了劉霞按法律正常渠道,寫給遼寧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二十三頁申訴書;以及扣壓了劉霞用明信片形式寫給大連律師、和遼寧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信(告知已上交二十三頁申訴書隨後寄到)。十一月二十二日,開始對劉霞進行體罰──罰站。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五日,劉霞找大隊長談話要求上訴,被張卓慧以聲音大、影響辦公為由打耳光、扯頭髮。劉霞說上訴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剝奪時,張卓慧猛扯劉霞頭髮,竟從頭上撕下一塊硬幣大的肉皮。十二月九日,劉霞被調到四分隊,她又找隊長崔紅要求上訴。直到十二月十四日晚上,才給劉霞紙筆、及三個小時寫上訴書的時間(底稿寫在對劉霞勞動教養書的反面,由隊長崔紅保存)。十二月十五日上午,上訴信經隊長崔紅的手,郵給瀋陽市於洪區人民法院,卻如石沉大海。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一日,農曆三月十八日(是劉霞丈夫的生日)的前一天,劉霞找值班大隊長張卓慧要求:給孩子打個電話,為的是緩解和消除孩子對其爸爸的怨恨,讓孩子祝她爸爸生日快樂。張卓慧說:劉霞不背監規「三十條」、不轉化,得考慮考慮再說,沒讓打電話。第二天早出工後,劉霞又找值班的趙寧隊長要求給孩子打個電話,趙寧說隊長正在吃飯、讓等著,劉霞就坐那等著。隊長吃完飯後,卻以劉霞罷工不幹活、不背監規「三十條」、不轉化為由,不但不給打電話,還被大隊長張軍、張卓慧、張環銬在小庫房兩個貨架(成九十度)上「抻刑」十三個多小時,第二天才放下來。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至四日,劉霞學大法,被發現,張軍、張卓慧把劉霞叫到辦公室,拳打腳踢。劉霞大聲給她們講著真相,大喊「法正乾坤,邪惡全滅」「法正天地,現世現報」!二人把劉霞壓在地上,用銬子把劉霞的兩手反銬在背後。她的頭上、臉上、嘴上纏滿了有毒的工業膠條,腿也給纏上。惡警又打電話叫來男警,男警問:「她喊了嗎?」二人沒敢說劉霞喊的甚麼,撒謊說:「她沒喊,她喊師父了」。之後把劉霞銬帶到隊長辦公室斜對面小庫房裏,在兩個成九十度角的專用大鐵架子前,把劉霞兩隻手各戴一副手銬,分別銬在兩邊鐵架子的邊框上,給劉霞上「抻大筋」酷刑。
酷刑演示:抻銬 |
所謂「抻大筋」,就是把兩邊的銬子分別往外拉,拉到極限時用繩子繫緊,勒得銬子都能銬進肉裏,胳膊成一字形,致使人長時間彎腰或站立而不敢動,稍微一動、則疼痛鑽心,難以忍受。馬三家教養院經常採用這種酷刑,逼迫法輪功學員屈從其「管理」或放棄信仰。劉霞在小庫房裏,被「抻大筋」酷刑折磨了三天兩夜。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晚,劉霞因不寫參與政治、歌頌共產邪黨、污衊大法的作業,受到大隊長張君的威脅:「你不寫作業,明天就整你」,劉霞堅決不寫。五月十六日上午,警察黃海燕等人把劉霞帶到東崗辦公室,此地是專門用「上大掛」酷刑、殘害法輪功學員的刑房。
馬三家酷刑:上大掛 |
「上大掛」時,張軍把劉霞拉到鐵床寬邊的外邊,雙腿綁緊並綁在下床的床腿上,狠勁按下劉霞的上身、腰、頭;張環、黃海燕把劉霞的兩手,分別用兩副手銬分銬在上床的兩個長邊上。然後張、黃拿兩條黃綠被布撕成的寬約二十五公分的長布條,從手銬的空隙中穿過去,手腕處給墊上厚布(她們知道此酷刑的厲害,怕留下她們的罪證)。然後,她們用盡自己最狠、最大的力量把布條拉緊,繫在上床的立稜上。累的她們氣喘吁吁、頭上直冒汗。張君拽住劉霞的頭髮,使勁往下按劉霞的頭和腰;張環和黃海燕拼命的往外拉手銬上的布條,再把布條緊緊地綁在鐵床頭上。很快劉霞的雙手就變得冰涼、麻木、發黑、手成握拳狀完全失去了知覺。警察見狀,立即用力掰開劉霞的手指頭;並不停地托打劉霞的胳膊,怕血液不流通,致使手殘廢、不能給她們幹活,更怕留下迫害證據。在手變成黑紫色、沒有知覺一段時間後,她們就給劉霞鬆一下、再拉緊,手又失去知覺;同時把銬子放鬆一些,等緩過來後再拉緊,如此反覆幾次。當劉霞的手再次完全失去知覺後,她們抓住劉霞的手指,在她們事先偽造好的「三書(悔過、誹謗、保證書)」上按了劉霞的手印。張環說:「這就是你的『三書』」,還惡毒的念給劉霞聽。
劉霞當時並沒有感到身體上太大的痛苦,心很平靜,看著這幾個可憐的警察被魔鬼控制著、毫無人性的幹著人類歷史上最卑鄙、最下流、最無恥、令人神共憤的醜惡勾當。那時劉霞沒有一點恨,只覺的她們很可悲:好端端的一個人,小時候也是受父母、老師教育,要誠實、善良、講真話、不撒謊、做個好孩子;長大了當警察,被共產邪黨、江澤民集團當工具,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讓她們變成沒有人性的魔鬼,最終為共產邪黨做陪葬品。劉霞就像和魔鬼在一起演了一場戲,知道了馬三家的「三書」、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率、就是採用這麼卑鄙、邪惡的酷刑手段得到的。這一切都是徒勞!法輪功學員修佛向善的心,是誰都動不了的。劉霞照常還是不唱邪惡的馬三家所謂「校歌」、不背三十條、不寫邪惡的作業。張卓慧對劉霞那平靜、祥和的心態很吃驚。
曾有朋友問劉霞:在被迫害中甚麼是最大的痛苦?劉霞說心靈的痛苦遠比肉體上的痛苦更痛苦。劉霞在被中共邪黨累計十年的關押迫害中,不是每一關、每一難都能頭腦清醒、心情平靜的過得很好、很滿意的,也有正念不強,和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中、有不正確的思想念頭,從而上了邪惡的當,對大法、對師父、對同修,說了不該說的話、做了不該做的事,這是最讓她難以釋懷的痛苦。所以才有很多的被所謂轉化過的法輪功學員,上明慧網發表嚴正聲明,聲明在邪惡的環境下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不符合法輪功學員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 ……劉霞也發表過這樣的聲明。
劉霞給杜斌先生講述了大連一位女性法輪功學員,在馬三家被七個電棍電陰道的事。杜斌先生聽了很吃驚,也很氣憤。那是劉霞家附近煉功點的法輪功女學員王旭東,親口告訴劉霞的。王說,她見到她單位的一名法輪功學員,另租房單獨跑到偏遠的郊區居住。就是因為在馬三家被迫害時,自己沒做好,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沒臉面見到家人和同事,只有加快彌補,在外邊多做證實大法的事。問她怎麼沒做好?她說:「我都沒法給家人講,你也是同修法輪功的,我才能講出來。因為我在馬三家不轉化,被毫無人性的警察用電棍電我的陰道。前四個電棍電我的時候,因為我信念很堅定,沒感到怎麼痛。第五個電棍電我的時候,我心想:這些惡警用這麼卑鄙、見不得人的辦法折磨我,都沒法給人說出口,不如我先假轉化了吧。這個念頭一出,馬上就痛的受不了、並大叫起來。那些野獸以為我是假裝的,共用七個電棍電我陰道。我痛的實在是承受不了了,就違心的寫了三書。是我自己沒做好,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沒臉見家人和同事,就打工掙錢另租房,做大法的事,彌補我的罪錯。」
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劉霞、邢如敏、王愛民、石桂芬、張曉芳、李雨嫙、等十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從三大隊調到普教大隊做服裝。七月十八日,劉霞因不認罪錯、不簽字,和從三大隊帶過來的自抄經文被非法搜出,遭大隊長王豔萍、尤然拳打腳踢。「七•二零」前,在一大隊,惡警害怕法輪功學員有甚麼集體行動,就分工逐個問法輪功學員:如果有人喊口號你喊不喊?邢如敏回答:喊甚麼口號?如果喊「法輪大法好」那是我們的心聲。就因為這句話,邢如敏被尤然叫到庫房打耳光,邢如敏大喊「法輪大法好!」惡警給邢如敏加期一個月。
七月二十日至七月二十二日,二大隊洗漱室窗戶外出現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條幅,一大隊大隊長王豔萍三個晚上沒敢睡覺,整夜坐在宿舍門口。七月二十八日,劉霞因不認罪、不簽考核,被王豔萍、尤然、孫彬叫到庫房,拳打腳踢、把著手簽字;並在劉霞後背寫上污衊大法和師父的話。還要給劉霞加期,是尤然和翟幹事做的詢問記錄。劉霞清清楚楚的告訴她們:「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法輪功學員學法沒有罪,手抄經文是自己寫的,從三大隊帶來的。」王豔萍、尤然等欺上瞞下,上報劉霞拒不交代經文來源、邢如敏喊口號,分別給她們倆加期一個月。十月二日讓劉霞和邢如敏簽字,劉霞她們兩個都不簽字,尤然叫隊長陳秋梅、張莉莉代簽的字。
每天法輪功學員們白天被迫幹著繁重的奴工活,晚上還要寫造假作業。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在黑板上寫誣陷大法的作業。劉霞因向值班隊長趙敬華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第二天被惡警王豔萍、尤然在辦公室扯頭髮、打耳光、擰臉、踢腿,脫去棉衣踢打。之後弄到東崗酷刑室,把劉霞的雙手分別銬在鐵床的兩邊,並使用流氓、卑鄙的手段,把流氓喊的攻擊謾罵大法和師父的八句口號錄在mp3上,用膠帶把mp3粘在劉霞的耳朵上。十幾個小時不許吃飯,不許上廁所。後又上「抻大筋」的酷刑,從上午九點半至深夜一點半,銬了十四個小時才放回。
王豔萍、尤然不但自己打人成癖,還言傳身教其他隊長都得像她們那樣,隊長在教養院隊裏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二零一零年五月的一天晚上,劉霞因在六點四十五分中央新聞前,站著看了一會兒國際新聞的小字幕,坐班員讓坐下,劉霞沒馬上坐下,報告給值班隊長趙敬華。趙敬華打了劉霞幾個耳光,有一下打在眼珠上,當時就頭暈眼黑,視力模糊不清。第二天劉霞去醫院看眼,趙敬華就報復,去翻劉霞的物品,沒有甚麼違禁品,就把劉霞的白色的床單、白包袱皮等給拿走了。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一大隊大隊長王豔萍、尤然趁劉霞出工之際,私自搜監,翻到了劉霞的私人日記本等。王、尤對其它都不感興趣,當看到了劉霞的日記本上記錄了王豔萍、尤然等人打人、馬三家教養院造假等違法事情後大為惱火。第二天上午,王、尤二人把劉霞叫到樓上辦公室施暴,對當時體重只有四十多公斤、弱不禁風的劉霞,一頓拳打腳踢,打太陽穴和耳朵、扯頭髮、擰臉。尤然還脫下高跟皮鞋猛打,下手異常兇狠,致使劉霞昏迷了五天,臉上、身上到處被打得黑紫、紅腫,黑紫之處十幾天後才逐漸消褪下去。這次毆打,致使劉霞頭部嚴重受到傷害,至今仍表現頭昏、反應遲鈍、視力下降。當天下午,王豔萍、尤然還對李雨璇非法上刑。就因為劉霞的日記中記錄了她們的罪惡,之後她們濫用職權對劉霞實施報復,非法給劉霞加期五十天。(筆和紙在教養院和監獄都是禁品)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晚飯後,劉霞被關押的一分隊從食堂回號裏,正趕上王豔萍值班,她故意指使人把劉霞拿的兩盒鹹菜紅糖花生仁給倒掉了。
二零一零年十月四日,又是王豔萍值班。劉霞做奴工縫棉衣、補趟子時,因視力看不清、很困難,非常吃力的縫軍大衣。生產帶工組長問劉霞補了多少,當時劉霞回答還沒數數呢。王豔萍故意找茬,說劉霞回答聲音大了,說劉霞和帶工吵架,喊劉霞過去。因劉霞沒有立即放下手中活、畢恭畢敬過去回話,過去時又因頭暈坐了一下隊長曾坐過的凳子。王豔萍竟勃然大怒,在劉霞到她跟前時,叫喊劉霞不服從管理,還敢坐隊長的凳子等。劉霞對她解釋,她根本不聽。見劉霞解釋,王豔萍就動手打劉霞。劉霞告訴她:「打人違法。」王豔萍竟說:「我打你了,你能怎麼樣?」接著對劉霞連打帶踢。帶工過來拉住劉霞的手不讓劉霞動,故意讓王豔萍打個痛快。
在車間打完還不解恨,強壯的王豔萍又把劉霞騙到小庫房去談話、繼續打。強制讓劉霞對著空屋子喊報告,並從後面拽著頭髮踢劉霞腿,往地上摔。從這邊摔到那邊,把劉霞摔在塑料桶上,「嘭」一聲,塑料桶被壓的粉碎;又摔到鐵床方楞上,劉霞左臀部留下一條長十釐米、寬一點五釐米的黑紫傷痕,二十天以後才消退。她還用皮鞋踢劉霞的腿,扯頭髮,打耳朵,猛踢劉霞肩膀和胸口。王豔萍打人用力過猛,不慎打在劉霞手指甲上,把自己的手擦破了。她竟然給翟幹事打電話,歪曲說劉霞襲警。之後讓翟幹事把手銬拿來,把劉霞雙手緊緊銬住,再度又打又踢。有檢查的來了,為了不讓檢查人員發現,王豔萍讓翟幹事從外邊把門鎖上。當劉霞告訴王豔萍: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權利、法輪功學員沒有罪、強制改變不了人心、被強迫「轉化」的都是假的。指出王豔萍的行為違法時,她不但不聽,反而還叫囂說:「我知道打人是違法的,二十多年了,打就好使,就管用。你知道我是怎麼當上大隊長的嗎?就是靠打人當上的。我打你有人幫忙,誰都得看我的臉做事……。我說給你加期就給你加期;說你不服從管理。我打的你叫你家人抬回去……,地方上接你,我還要讓地方上的公安打你,看你還敢跟我作對;在這裏我說了算,我就是王法,都得聽我的……。我還要請示用電棍,我不用親自動手,怪累的。別說你一個,你們隊裏的都來,也不夠我一個人打的……。」
劉霞被打的昏迷了幾天,胳膊抬不起來、也幹不了活。王豔萍還狠踩、猛踢劉霞的膝蓋,留在劉霞褲子上的鞋印清清楚楚,三天後還能看清楚(有證人)。摔劉霞膝蓋處褲子磨損的痕印永遠留下了,膝蓋處的黑紫痕二十多天才下去,至今還痛。
十月八日上午出工到車間後,劉霞出現頭暈、心難受的不能動,說不出話來,就趴在熨活案板上。生產組長高華已經為劉霞十月四日被打成重傷而懺悔自己了,也將劉霞受傷後的身體情況報告給了隊長。中午出工時,陳秋梅隊長把劉霞留到大隊長辦公室,尤然逼劉霞脫去棉衣、棉鞋。看劉霞穿著單絲襪子能電腳心更狠,竟然高興的說:「太好了!太好了!」。王豔萍以十月四日劉霞敢跟她頂嘴、說她打人違法、說自己沒有罪為由,王、尤先對劉霞擰、打、電、踢。陳秋梅為取悅王豔萍,說:「我們都很尊重王大隊,你還敢跟王大隊頂嘴。」僅陳秋梅就打劉霞十幾個耳光,電劉霞脖子二十多下。三個警察電劉霞脖子、手、腳心等處一百多次。陳秋梅還說:「你會上網,我們也會上網,說劉霞轉化了,還有自己的簽名呢。」王豔萍連說兩遍:「共產黨給了一大箱子新電棍,專打不服從管理的。」「看見沒?共產黨給配備的」。又改口說:「是政府給配備的」。尤然也拿出一個帶膠皮的警棍說:「看見沒?用這棍子打人不留痕跡。」
十月九日,做賊心虛的王豔萍值班,她又以劉霞被打、抬不起來的左胳膊裏夾藏甚麼東西為由,讓四防員徐美春搜查劉霞,徐美春沒有檢查出甚麼。王豔萍仍不死心,親自去用力抬劉霞的胳膊,看是真抬不起來,才換了口氣:放鬆點、放鬆點。但卻無理的把劉霞吃飯的小勺給扔了。
直到十月十二日,劉霞女兒接見劉霞時,劉霞的胳膊還抬不起來。劉霞脖子上被電棍電的傷痕、身上被打的青痕,還依稀可見。
十月十四日,尤然值班,晚上見劉霞取行李時拿著一個杯子,尤然走過去就給踩碎了。
十一月三日,尤然、王豔萍、孫彬三人在大隊長室,將劉霞的棉衣、棉褲全都扒去,打耳光、擰臉、電、踢,逼劉霞填寫所謂的出所調查問卷,不答不行,按自己的認識答了還不行。劉霞說自己的答卷放在檔案裏,還得按隊長的意思另寫答卷?劉霞說那不是自己的認識,都是假的。她們說知道是假的,共產黨要的就是假的。她們逼迫劉霞寫假答卷,不寫就打、電、踢,而且說沒辦法,你趕上這一撥了。共產黨從今年十月到明年十月,是對法輪功強制「轉化」年。劉霞寫「不參與政治、不參與黨派之爭、愛國愛民」還不行,孫彬還逼劉霞寫上「愛黨」。並且尤然看了她的上級的甚麼要求記錄,又把答卷日期由當天的十一月三日,改為十月十三日。這樣她們就可以欺上瞞下、拿到獎金、假報「政績」、造假造謠了。
劉霞被迫害期間,劉霞的親友十月中旬為劉霞寫呼救信、控告信。劉霞的弟妹一直不間斷的給馬三家教養院一大隊打電話,問甚麼時間放人,家人去接。直到釋放劉霞的當天,王豔萍、尤然還在刁難、做手腳。十一月四日,尤然值班,一會說讓家人接、一會說不讓接。致使劉霞的女兒請了假、買了票、又退了票。中午她又給河南的劉霞弟弟打電話,說讓家人接。家人說坐飛機也來不及,急忙著請假、聯繫鄭州到瀋陽的飛機票。尤又說不讓接。下午二點多,尤又說讓家人接,家人急急忙忙聯繫到瀋陽的親戚,準備三點去接。尤又說不讓接。直到傍晚五點,尤又通知,讓家人去接。從早上一直折騰到晚上八點,才迫不得已把劉霞釋放。
劉霞是帶著臉上、身上的傷痕,走出邪惡、嗜血的黑集中營的。
在馬三家這個黑監獄、集中營,女隊警察張卓慧、張軍、張環、黃海燕、王豔萍、尤然、孫斌、陳秋梅、趙敬華的行為,已經嚴重超越了其工作職權範圍。其行為觸犯了《警察法》第二十二條第七款「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明確規定:「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她們利用強制、毒打等手段暴力執法,導致劉霞身體多處受傷,並有後遺症狀,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指出的是,虐待被監管人罪中的毆打、體罰虐待,不要求具有一貫性,一次性毆打、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就足以構成犯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王豔萍、尤然利用職務便利、洩私憤進行報復,給劉霞無端加期,構成了濫用職權的罪行。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劉霞從馬三家出來後親自到北京上訪。到國務院信訪辦上訪過兩次,遞交了劉霞在馬三家被迫害和她十幾年來整體被迫害的上訪材料;到司法部遞交過她在馬三家被迫害的材料和照片,材料被留下,照片被退回;去過教育部和民政部,教育部給劉霞一個覆件:讓大連當地解決扣壓她的工資等問題,可單位現任校長蔡維勇仍以各種藉口不予辦理。
這場邪惡、殘酷、持久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僅使劉霞經濟來源被斷絕,還在精神上、肉體上嚴重摧殘了飽受折磨的劉霞。同時,對劉霞的父母、弟妹、孩子的精神和經濟,也都造成了無可挽回的傷害和損失。更毀了劉霞的丈夫和家庭,害得劉霞有家不能回。劉霞只好遊走他鄉、流離失所到外地漂泊。劉霞打過工,也常去市場撿菜葉,把省吃儉用的錢,用於把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真相,告訴被中共謊言毒害的中國人;冒著被抓、被打、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險,告訴世人真相,是為了善良的人們、不再受邪黨謊言毒害,從而能明辨是非。
有朋友問,「人生有幾個十年?是甚麼力量支撐你、怎樣走過來的?」劉霞說:「就憑著對師父、對大法的堅定信念;就憑著在真、善、忍大法中修出的慈悲心和救度世人的強烈使命感、責任心;就憑著持之以恆、堅持不懈的學法和向世人講清真相,喚醒民眾的善念良知,反過來給予我們支持。不是走過來的,是闖過來的! 」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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