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桂芳,女,現年五十三歲,是沈北新區虎石台鎮詹屯村普通農婦。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被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庭審,法庭上牛桂芳嚴正指出:「法輪大法教人修真善忍,《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何罪之有!」並當庭揭露:二零一二年九月自己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非法審問,遭受「蘇秦背劍」酷刑的經過。
牛桂芳 |
牛桂芳後被沈北新區法院枉法誣判三年。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被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又轉到馬三家子監區二監區迫害。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日,家人幾經周折終於見到牛桂芳。發現她被迫害得身體很虛弱,眼睛發花,看東西模糊,需要戴150多度的眼鏡;頭髮白了很多,被新城子街派出警察酷刑致傷的胳臂至今上抬都費勁。牛桂芳在家屬面前流下眼淚,說「自己都受不了了」。顯然她精神上遭受了很大迫害。家屬問她:吃的咋樣,她說不好;幹活多長時間?她說別問了。接見時,旁邊有獄警隊長監視,手裏還拿個小本做記錄,不讓多說話。外邊也有獄警隊長拿個小本監視家屬,不讓家屬多說話。否則,下次別想接見,而且回去還要遭受迫害。見面僅僅十多分鐘,獄警就以中午開飯為由終止接見。
馬三家監區二分區的辦公室電話:024-89295152。
◇吳麗梅,女,四十多歲,住在瀋陽市新城子區黃家鄉,新城堡村。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晚被綁架。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沈北新區法院誣陷吳麗梅「破壞法律實施」。 法庭上吳麗梅據理力爭說:「我沒破壞任何法律,是你們執法犯法,一切都是(沈北新區國保副大隊長)段慶祝寫的,拿我的手按手印,他們不讓我吃飯,不讓我上廁所。」吳麗梅被冤判五年。
吳麗梅 |
吳麗梅,現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第九監區,四十多歲的她被非法關押一年多,頭髮都白了,身體被迫害得很虛弱,高血壓(高達210)、心臟病,經常眩暈。
吳麗梅的丈夫梁志宏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誣判六年。當時吳麗梅的大兒子七歲,小兒子才二歲,二零零七年梁志宏才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全家團聚僅五年時間,吳麗梅又身陷囹圄,整個家庭再次陷入困境。丈夫為了養家不得不外出打工,大兒子為了減輕爸爸的負擔剛滿十八歲也外出打工,家中留下八十多歲的婆婆和未成年的小兒子相依度日。監獄還以家人是煉法輪功的為藉口,只允許大兒子接見吳麗梅。
◇董慧娣,女,已經年逾七十歲了,沈北新區馬剛鄉老年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被綁架。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沈北新區法院非法開庭,法庭人員誣蔑法輪大法,董慧娣說:大法洪傳一百多個國家,就中共不讓煉,按「真善忍」做好人沒錯,法官無以言對。董慧娣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董慧娣 |
董慧娣老人現在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11間區老殘隊。老人被非法關押看守所期間,就被迫害出現心臟病、高血壓的症狀。按正常法律不論是年齡還是身體狀況,監獄都沒有理由接收,都應該放人。然而「沈北新區610」勾結法院和黑監獄將老人非法判刑並投監迫害。老人拒絕「轉化」,曾一度被監獄不允許家屬接見。
◇周鳳蘭,女,已年近七十,家住瀋陽市沈北新區輝山,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下午被綁架。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沈北新區邪黨法院非法開庭,周鳳蘭老人被迫害身體虛弱,在法庭上得人攙扶,法官問周鳳蘭認罪不?周鳳蘭說:「我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罪。」周鳳蘭老人被枉法冤判三年。
周鳳蘭現被非法關押於遼寧女子監獄三監區014650號。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份家屬在接見日去看望,卻被監獄禁止。家人問為甚麼不讓見人?獄警說她不配合。家人質問:「你們是不是打她了,如果是我肯定找你們算帳。」獄警說:沒有,要不我用手機錄像讓你看。家屬說:「那你們也能造假,我不相信。」最後獄警說過一段時間讓見。
周鳳蘭被非法關押地址:於洪區平羅鎮白辛台村遼寧女子監獄三監區 014650號 郵編:110145
◇王素梅,女,五十多歲,家住瀋陽沈北新區尹家鄉光榮村。「二零零八沈北冤案」中被非法判重刑十年,並在非法一審中遭法警暴力毆打。
王素梅被非法關押入遼寧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八監區人稱「魔鬼監區」。王素梅拒絕放棄「真、善、忍」信仰,遭到慘無人道的迫害,被惡警惡犯用繩子將四肢綁在床上長達三年之久,她的右手被惡犯任霞用繩子勒傷,至今未癒。她經常喊「法輪大法好」,被惡徒用膠帶強行將嘴封上,慘不忍睹。被迫做奴工活時,長達十二個多小時,還經常遭到犯人陳超、於曉慧等毒打,晚上不讓睡覺。在獄警的指使下,惡犯焦岩等經常往王素梅的飯菜裏摻雜不明藥物。
因迫害嚴重,王素梅二零一二年被監獄醫院檢查出血糖指標18。二零一三年一月,被轉到老殘監區。在夜間經常有外監區在押人員聽到她喊:「法輪大法好!」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王淑梅又被轉入矯治監區加重迫害。
二零一三年底,監獄讓王素梅的丈夫去看她,獄警說給錢就可以保外就醫放人。王淑梅的丈夫已與另外女子組成家庭,不願意管她。她的兒子因事被關在監獄裏。王素梅還有個姐姐,可遠在外地。
遼寧女子監獄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平羅鎮白辛台村。郵編:110145
◇孫玉書,男,年近七十;霍德福,男,四十多歲;兩人都是瀋陽市沈北新區財落堡鎮大辛三村樸實的農民。在「二零零八沈北冤案」中,孫玉書、霍德福分別被非法判八年、六年重刑。
孫玉書、霍德福被非法關押在本溪市溪湖監獄。吃的是連豬都不吃的玉米麵球和發糕,獄警對待法輪功學員特別惡劣。溪湖監獄監區大隊長、教導員指使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各種酷刑折磨,如不讓睡覺、侮辱、謾罵、拳打腳踢,冬天扒光衣服往身上澆涼水,長時間坐「小板凳」(一種酷刑刑具,凳面寬約八釐米,有的面呈三角形,稜朝上)。孫玉書在剛入監時被一汪姓犯人毆打致腦震盪。二人被非法關押五年之久飽受牢獄之苦。
註﹕「二零零八沈北冤案」──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前後,沈北新區「610」、區長蹇彪、政法委書記孫永剛等,致使沈北新區公檢法,捏造罪證,非法開庭,重判四位法輪功學員:王素梅被非法判刑十年,奚常海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孫玉書被非法判刑八年,霍德福被非法判刑六年。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段慶祝是主要參與迫害者之一。主審法官為沈北新區刑庭庭長鄒東輝,審判員為沈北新區刑庭工作人員王永紅、趙國銀,書記員為趙岩。沈北新區法院院長張文也是「二零零八沈北冤案」的主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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