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法院在看守所偷偷判牛桂芳三年。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瀋陽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牛桂芳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
十一月二十八號,家人到監獄要求接見,監管人員告知:現在不讓見,得一個月以後監獄給「通知」才能讓見。
現在都一個多月過去了,家人沒有接到監獄的「通知」。牛桂芳的女兒心急如焚,不知道媽媽現在是否被酷刑折磨。她呼籲海內外所有的善良正義人士予以幫助和關注,「讓善良的媽媽早日平安歸來」。
以下是牛桂芳女兒的呼籲信
全世界所有正義善良的人士:您好!
請您在百忙之中傾聽我一個做女兒的心聲!
我是牛桂芳的女兒,我叫馮小麗。我媽媽牛桂芳,是一位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普通的農村家庭婦女。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一場人為的災難降臨到我那樸實善良的媽媽身上。
那晚我媽媽被瀋陽市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野蠻綁架,「理由」是她掛了寫有「世界需要真善忍」、「法輪大法好」的條幅。
次日,也就是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一行十多個警察(有新城子分局國保的,新城子街派出所的、虎石台派出所的、還有社區的人),在我們不知情且家中無人的情況下撬開防盜門到我家抄家、搶劫。 他們還劫持著我媽媽上樓強行給她照相,我媽不配合,他們就連推帶拽。當我爸爸得到消息回到家時,家中已經是一片狼藉。
他們搶走了我家一台價值四千多元的台式電腦、一台數碼相機、一台縫紉機、一部手機、一個小手包(包裏有一千多元現金);以及媽媽為我準備結婚用的一萬二千元的現金和一枚金戒指。
我得到消息後急匆匆趕到新城子街派出所找到「辦案」的副所長韓顯軍。
我問他:「為甚麼綁架我媽媽,她犯甚麼法了?」他說:「你媽煉法輪功,她掛條幅。」我說:「她煉法輪功怎麼啦?那滿大街都是條幅。」他說:「煉法輪功就犯法。」我說:「煉法輪功犯哪條法了?你把法律條文拿給我看看。」她說:「法律條文在我腦子裏,給你看甚麼。」我說:「把搶走我家的錢和東西還給我。」他說「我們可沒看到那麼多錢和金戒指,當時在場那麼多人,你去問他們吧。你今天要是態度好我就把這個小手包和包裏的錢還給你,你就這態度等著吧!」我說:「那包和錢本來就是我的,你憑甚麼不給我?」他說:「你媽已經被送到看守所了,現在案子歸分局國保大隊管,別在這胡攪蠻纏。」我說:「我要告你。」他說:「去告吧!最好現在就去。」
那段時間裏,我爸爸奔走於新城子街派出所和沈北國保大隊之間希望他們能釋放我媽媽,歸還搶走我家的錢財和物品。可他們推來推去拒不承認搶走的一萬二千元的現金和一枚金戒指,也不放我媽媽。我爸爸有時晚上還要上夜班,不幾天人就瘦了一大圈,經常一個人喝悶酒,有幾次我就看到我爸躺在床上流眼淚。
我媽媽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看守所期間,有好心人帶出消息說:我媽媽在一二年的九月份被沈北新區國保一個叫「三哥」的人帶領三個警察其中一個姓吳(黑臉、1米70左右,小眼睛,較胖),非法「外提」到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派出所酷刑迫害,他們拉上窗簾強行她按手印,我媽媽不配合,他們就撅她手,捂她嘴,把手背過去用「蘇秦背劍」的酷刑折磨她。之後我媽的胳膊腫得老粗,好幾個月手都不好使。聽到這樣的消息我們全家人都悲憤至極。
我幾次從外地千里迢迢趕回家到看守所想見媽媽時都是不讓見。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晚,我爸爸接到沈北新區法院的通知說:一月十七日要對我媽媽非法庭審。我媽媽被非法關押半年之久,我們沒接到任何「拘留通知書」、「逮捕通知書」、「起訴書」 等相關法律手續,而且第二天開庭頭天晚上才通知我們,我根本就趕不回去,就這樣我沒見到我日思夜想的媽媽。
姨娘們告訴我,媽媽被迫害得整個人都脫了相,一百四十多斤的體重下降到一百斤左右,當時所有見到我媽媽的親屬都哭了。
我媽媽修煉法輪功後腎病、類風濕等多種疾病不治而癒,也不和我爸吵架了,我爸有時喝完酒打她,她都不還手,她對爺爺奶奶孝順,對親屬鄰居熱心,她的言行和煉功前簡直判若兩人,我和爸爸以及所有的親屬在我媽媽身上都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美好,那時我們的三口之家真是幸福。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沈北新區法院偷偷到瀋陽市看守所對我媽媽下「判決」枉法誣判我媽媽三年。
我們諮詢律師後更加確信我媽媽沒犯法,相反她的行為是應該受中國現行憲法和法律保護的。律師說:中國《憲法》36條賦予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從綁架、刑訊逼供、拘留、批捕、起訴、判決等,都是假法律的名義對我媽媽實施的迫害,是一起徹頭徹尾的冤案,所有的參與者都是在違法犯罪。
我媽媽是冤枉的,我要為她伸冤,我們請北京兩位正義律師將我媽媽的冤案上訴到瀋陽市中級法院。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瀋陽市中級法院對媽媽上訴冤案開庭,法庭上我媽媽講述大法被迫害的真相並慈悲勸善。兩位律師依據《憲法》和法律以及大量的事實,推翻了沈北新區法院一審中對媽媽的所有指控,證明修煉法輪功受憲法和法律保護,以及迫害信仰涉嫌違法。正義律師還勸告當庭參與的所有人員「人在做,天在看」不要做違背良知的事,將來要承擔責任的。還當庭提出應立即釋放我媽媽。
原本以為,那些庭審人員能秉承法律「懲惡揚善」的宗旨,為我媽媽伸張正義, 誰知,中國的法律已淪為迫害善良的工具,那些披著「執法」的檢察官,法官們把自己的人性良知出賣給邪惡的中共,假借法律對我媽媽做出維持原判的非法判決。
瀋陽市沈北新區參與非法庭審我媽媽的人員是:沈北新區檢察院郝連峰 ;沈北新區法院鄒東輝、王旭 。 瀋陽市中級法院參與非法庭審我媽媽的人員是:瀋陽市檢察院江志強、陳萍萍;中法法官張海軍、劉大勇、羅冠傑。
之後我和姨娘們幾次到看守所要求見人,都被無理拒絕。
我媽媽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至今一個多月了不讓見人,監獄把我媽媽怎麼樣了?她有沒有受到酷刑折磨?我和爸爸及所有關心她的親人每天都為她提心吊膽。
在當今中共暴政專制的中國我媽媽沉冤難雪,但是在未來,當政治清明,司法公正那一天,我一定要把那些把我媽媽陷冤獄的惡人告上法庭,我相信那一天不會太遠了。
現在眼看又要過年了,多麼希望媽媽能回家和我們一起過年。呼籲海內外所有的善良正義人士「請趕緊伸出您的正義之手,制止迫害吧!讓我善良的媽媽早日平安回到我們身邊來!」
牛桂芳的女兒:馮小麗
附:
遼寧女子監獄監獄長:楊莉,辦電024-89296666、宅電024-86914173、手機15698806333
通信地址:瀋陽市於洪區平羅鎮白辛台村遼寧省女子監獄,郵政編碼:11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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