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五歲的殘疾人孫忠仁,家住丹東市振興區桃園街。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孫忠仁的妻子范玉芹開門準備下樓時,突然被纖維派出所的警察胡德鵬、賈宏燁、王慧彬三人攔住,在未著警服、未出示傳喚證明、未說清姓名、未出示搜查證件、更未獲得當事人及家人同意的情況下,警察衝進屋裏去。當時在家的孫忠仁被綁架、孫的兒子孫姣(未修煉法輪功)下班回家,也被綁架。
警察在無搜查證的情況下進行抄家。把家裏孫姣用的台式電腦的主機搶走,筆記本電腦、人民幣八百元(其中有五百元真相幣)、大法書等搶走。後把三人帶到纖維派出所非法關押。
到派出所後,所長金橋逼問范玉芹:「這些真相幣從哪來的?」范玉芹沒有回答,他說:「不說話,三個都得進去。」後來一警察說:「那個說了(指孫忠仁)。」並令孫忠仁在所抄的物品上簽字。
孫忠仁的女兒孫美霞聞訊趕到派出所,幾次要求見自己的父母和弟弟被拒絕,晚上七點左右被警察告知回家。
晚上十點多,美霞接到纖維派出所的所長金橋(音)打來的電話,叫她馬上去派出所,等她趕到派出所看到自己的母親癱在沙發上,顯出無力狀。問她怎麼了,她說:她心臟很難受,全身無力,頭暈噁心。後來所長金橋告訴孫美霞:你帶你媽回家,明天再到派出所來。
十一月二十六日晚上九點多,范玉芹在女兒的攙扶下來到纖維派出所,坐在外屋的沙發上。中午孫美霞給孫忠仁送飯時,看到自己的父親和弟弟在派出所的裏屋的椅子上坐著。
下午五點左右警察胡德鵬和孫美霞要孫忠仁家的鑰匙。晚六點鐘,孫忠仁被市公安局的指導員丁輝和一個警察帶回家。在家裏強行給孫拍照。之後把范玉芹、孫忠仁帶去振興區醫院檢查身體,范玉芹血壓二百。晚上十點左右,孫、范被送看守所。孫姣被放回家。到看守所范再次被量血壓二百一十,看守所拒收,范被送回家,孫忠仁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十二月五日,范玉芹到纖維廠派出所去打聽孫忠仁的消息,被告知回家等著。女兒和兒子又相繼去派出所要求見父親,被告知人已經送走了。
十二月七日孫忠仁的弟弟再次去派出所要求見孫忠仁,被騙說:案卷已送檢察院了,想見也見不著。
十二月十日,纖維派出所的所長金橋打電話叫孫姣到派出所簽字,孫姣拿回其父親的逮捕證。
十二月十五日,看守所給孫姣打電話說孫忠仁要請律師。
十二月三十日,孫忠仁的家人為他聘請正義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和家屬已去丹東看守所接見孫忠仁。律師又去了綁架迫害部門──丹東市振興區纖維派出所,負責孫忠仁案件的警察王寧,電話:18840515091。家屬和律師到派出所時,是所長金喬(音,電話:13942506063)接待的,當看完《孫忠仁不構成破壞法律實施罪的律師意見書》時,他非常不安,說:「不能這樣說……我們也是上指下派的……那麼大歲數,我們也不想關他……都是他自己承認的,不信,就調錄像看」等等。
近日丹東纖維廠派出所警察又通知范玉芹的家屬到醫院檢查身體,並揚言要把孫忠仁的妻子范玉芹也關起來。
綁架孫忠仁的纖維派出所的三個警察是胡德鵬,賈宏燁,王慧彬。
金 喬 纖維派出所所長,手機13942506063。
於洋:纖維派出所的副所長
王寧:負責孫忠仁案的警察。電話:1884051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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