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後,聽人說煉法輪功能治病,抱著祛病的想法,九八年年末我走入了法輪大法修煉的人群。修煉法輪大法不長時間,我就能走路了,身體越來越好。
我剛修煉法輪大法八個多月,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就開始了。我知道法輪大法好,邪黨迫害就是犯罪。我對自己說:不管環境多險惡,我都不會放棄修煉。我用自己可利用到的各種方式向周圍有緣的人講修煉大法的美好,講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中午,我一人在南票區三家子派出所後院的公園裏發神韻光盤。當時看到一個人正在跑步,我就上前與他打招呼給他一張神韻光盤,我說看看吧光盤內容誰看都好,不管是當官的還是老百姓……他當時不由分說就一把抓住我讓我跟他去前面的派出所,我不去,他就邊拽邊拖連推帶搡的把我弄到派出所。原來他是當地派出所副所長,名叫王召。
當時派出所裏有很多人,王召把我弄到派出所後,轉身帶人闖入我家,抄了我的家,把我的所有大法書和MP3、一台錄音機、師父講法錄音帶、大法弟子歌曲帶都拿到了派出所;與此同時派出所的正所長(也姓王)把我兜裏的東西也全都倒在了他的辦公桌上,有一本大法書(《轉法輪》)和大法真相資料,單張的大法傳單、還有神韻光盤,看到這些所長氣急敗壞的用手一掃所有這些都掃在了地上。我彎腰用手去撿書,他用雙手一推,把我推倒在地上。當晚十一點多鐘,他們就把我送到了興城市看守所。女兒當時給我買了好多吃的、喝的、用的,他們都不讓給我,我當天將近十二小時沒吃沒喝。在興城看守所關了我二十八天,牢房不足二十平米,住著十多個人,她們有的是殺人犯、有的是吸毒犯、有的是搶劫犯等等。
第二天,一男一女兩個看守所警察對我進行非法提審,問我書和光盤都是從哪裏來的,我說別人放到我院子裏的,他們不相信,大約半個月後,南票區法院來了一個人告訴我,我被他們批捕了,並讓我簽字,我糊裏糊塗的就簽了字。後來認識到簽字等於配合他們迫害自己,第二次他們還讓我簽字,我就說甚麼都不簽了。有一天早晨七點多鐘,就在關我的屋子裏,我高喊「法輪大法好!」,看守所所長聽到後,氣勢洶洶地來到我跟前,惡狠狠地打了我兩個嘴巴,然後用手銬把我兩手銬到背後又吊到了門把手上,腳離地面一尺多高,用毛巾把我嘴堵住,從早晨七點一直吊到中午十二點。等放下來時,我的雙手和胳膊呈青紫色,手都破了,胳膊不能動。
酷刑演示:吊銬 |
還有一次,一男一女兩警察暴打一名女大法弟子,女同修被他們打得滿地打滾,鼻口流血,他們還不住手。我一看他們真是太惡了,就上前阻止說:你們也太殘忍了,誰家沒有兄弟姐妹,憑啥這樣打人?我又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倆又過來打我,惡警把我踹倒用腳狠踢我腰部和肋部,致使我六天不能進食,還經常嘔吐。之後,她們把我倆背銬起來,從早晨七點一直銬到下午一點。
又有一次,我不穿囚服,一男惡警過來就使勁跺我的臉和腳,我的臉和眼睛當時就腫了起來,眼睛腫得強睜僅剩一條縫兒。惡警還不解恨,就用穿皮鞋的腳猛踢我的肋部,我當時疼得啊的一聲,眼睛一黑,甚麼都不知道了,半個多小時之後才醒過來。這次迫害之後,為了制止迫害,我開始了絕食抗議迫害。
二十八天之後,他們把我雙手反銬著劫持到了錦州市看守所。由於在興城看守所受到的迫害,到了錦州看守所之後,我經常吐血,邪黨的惡警們卻視而不見。我被錦州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六個月。
錦州邪黨法院誣判我三年,把我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
一到監獄,惡警就開始了強制「轉化」。我被單獨關在一個小黑屋裏,小黑屋的窗戶用紙糊住,派三個包夾輪番折磨、毆打謾罵不停,用盡各種惡毒方式,冬天不給棉衣穿,不給棉被蓋(瀋陽的冬天,一般都是零下25℃到30℃之間,非常寒冷。),小屋只能站或蹲不能坐,水泥地面一坐在地上就像坐在冰塊上一樣刺骨的涼。折磨我的包夾是李雪青、王紅、朱秀玲。
折磨的第一個階段是看誣蔑師父、誣蔑大法的錄像,然後逼寫所謂「三書」(決裂書、悔過書、保證書)。我不寫,他們就逼我一直蹲著,一直蹲了二十四個小時,我蹲不住倒在了地上,她們就往地上潑涼水,我被潑醒後,她們再繼續折磨。
到早晨洗漱時,包夾就往我身上潑涼水,我只好儘量的躲。別的犯人可以用熱水,我沒有。有個犯人同情我,給我一點兒熱水,李雪青就喊:不許給她,沒有她的份兒。還用掃帚打我,用書砍過我的頭,往我身上潑涼水,往小黑屋地上潑涼水,二十四個小時不讓睡覺,整個一個冬天,我沒穿過棉襖,有個犯人看我可憐,想給我棉襖穿,她們不讓給。
在監獄裏,惡徒對大法弟子處處是刁難、歧視,平時三個犯人可以隨時去廁所,只要三個人就行,法輪功學員就不行,必須得另兩個包夾同意跟著去才能去,否則就只有憋著,憋不住,就只有便在褲子裏。大法弟子幹甚麼都得隨著包夾的意願,稍不如她們的意,她們想盡辦法來折磨。
遼寧女子監獄對每一個剛入監獄的大法弟子的迫害幾乎都是這樣殘忍的。先準備好一個小黑屋子,窗口用紙糊住,派三個包夾。一看這樣,其他的人就知道又來煉法輪功的了。
折磨一個月後,我被轉到了生產車間,因為我年齡大,被分配到了「老殘隊」。勞動任務是搓棉籤,因為時常完不成他們規定的生產任務,而時常被帶隊的吵、罵、踢,我心裏只覺得這個生命太可憐,沒有對她產生怨,她後來被我感動,就不再對我叫罵了,還說少幹點兒活沒啥。
直到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我才走出魔窟。
大法弟子只為要做一個按「真、善、忍」標準做事的好人,而在監獄或勞教所內受盡凌辱、迫害,寫出自己的這一段苦難經歷,也不是為了訴說自己的苦而是為了告訴世人,中共邪黨在把人變成鬼,不遺餘力、千方百計地迫害大法弟子,有些犯人為了獲取減刑或者不出工或者其它利益等,甘願充當迫害大法弟子的打手,他們的手上真的是沾滿了大法弟子的鮮血(聽說李雪青從監獄回到家的第六天就死了,真是應驗了善惡有報的天理)。
「善惡到頭終有報,只是來早與來遲」!天滅中共已定,中共大限將至。奉勸世人:遠離邪惡,拋棄中共,不要再助紂為虐,為自己為家人爭取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