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六日報導,瀋陽監獄城第一監獄監區內的嚴管大隊在第一監獄的東南角,二層土黃色小樓,南面是豬圈。即便離其很遠,很多犯人也會聽到這裏傳出的慘叫聲。法輪功學員們被關押在各個小屋裏,教育處長丁哲表現得極為賣力,直接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還有的給學員灌胡椒粉,高壓電棍、拳打腳踢。
被瀋陽第一監獄迫害尤為嚴重的是興城法輪功學員郭春佔(五十多歲),全身被電得遍體鱗傷,右手腕處有三個地方已經被電成三個窟窿,後背被灌滿開水的熱水袋燙得都是大泡。
家住興城圍屏鄉的郭春佔到底是一個甚麼樣的人呢?郭春佔的女兒曾在呼籲信中這樣寫道:「我是郭春佔的女兒,名叫郭瑩,今年在興城二中讀高三了。我是一個命運坎坷的女孩,在我四歲時,爸爸媽媽就離婚了。爸爸帶著我一起和爺爺生活,屬於童年的歡樂我幾乎沒有,無論貧窮還是富裕人家的孩子都能得到父母的疼愛和關心,而我從記事起就背負起家庭的重擔。那時家裏很窮,爸爸還經常喝酒,打麻將,而且對爺爺也不好。有時深更半夜的我和爺爺還得到處去找他。
「在我幼小的心靈飽受驚恐與不安時,是法輪功使我爸爸徹底改變了,酒戒了,麻將也不打了,對爺爺和我也好了,他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人就像變了樣似的。每年爸爸都出去打工,供我讀書,日子雖然清苦,倒也安穩。可是誰知不幸再次降臨到我家,爺爺兩個月前被摩托車撞了,腿被撞成骨折,肇事者逃逸,老實善良的爸爸沒有追究,默默承受著一切,但因無錢醫治,爺爺的腿至今沒長上,癱瘓在坑上,生活不能自理,還得有人照顧。」
二零零九年,郭春佔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被中共惡警綁架並非法判刑四年。郭春佔被綁架時,郭春佔80多歲的老父親因車禍造成癱瘓,整日以淚洗面,苦苦地盼望自己的兒子能回來,也曾拖著斷腿在寒風中來到興城市政府外痛哭、苦苦地哀求,其狀之慘令見者無不落淚,無果。老人在絕望中思念自己的兒子鬱鬱而終,最終父子沒能見上最後一面,當時郭春佔還被關押在興城的看守所中。
郭春佔的女兒已經被錦州師專錄取,最終因無人承擔上學的費用而輟學,遠離故鄉外出打工。「家破人亡」,對於郭春佔一家來說是非常貼切的。
目前郭春佔雖已出獄,但是在瀋陽監獄城羈押期間經歷種種酷刑的折磨,導致郭春佔後背皮膚壞死、牙齒被打掉已成永久性的傷殘……原本健康無病的郭春佔在出獄後檢查身體發現內臟器官出現多種病變。
二零零九年郭春佔被綁架後,來自北京的維權律師為郭春佔做二審辯護人,該律師在辯護詞中,以憲法和相關法律為基礎做出如下三點結論並展開辯護:
一、 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認的普世權利
二、 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處罰依據是違憲的
三、 宣傳宗教(法輪功)信仰的行為無罪
維權律師們以專業的角度和豐富的知識在法庭上陳述,對法輪功的信仰是精神層面的,而思想不構成犯罪,我國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所有對法輪功修煉者無論以任何藉口進行騷擾、迫害都是違憲違法的。
所有的法輪功修煉者們無非是想做一個好人而已,在任何一個國家好人都是被人尊重的,為甚麼在中國卻不能?反而還要遭到酷刑的迫害?這還是一個正常的社會嗎?
中共還在繼續製造著一個又一個家破人亡的人間悲劇。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晚間,由遼寧興城六一零主任宋長江指使,六一零副主任陳志成、國保大隊隊長王長順夥同各派出所聯合作案,分別綁架了正在大學城做生意的曹淑勤、還有原164職工李樹軍、家住綠園的李志芬、東華廠的李乃清、李志榮、張秀榮、劉鳳茹、呂傑等法輪功學員。目前被綁架者已經被非法關押一個月了,沒有人能確切的知道他(她)們的信息,他們正在面臨著像郭春佔一樣的遭遇。
為避免那樣的悲劇發生,請您伸出援手幫助一下那些因做好人而身陷囹圄中的兄弟姐妹們,讓我們共同制止邪惡,維護善良,您的一個善舉、一聲譴責對我們都是莫大的支持和鼓舞,都會得到上天對您的庇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