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回家後,居委會和社區警察經常來騷擾,修煉環境很緊張。我通過不斷的學法和正悟,在正念的作用下走出了困境。在此彙報一下自己的修煉情況和體會,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
我回家的當天晚上十二點鐘,發完正念後睡覺,第三天到同修家把同修給我準備的大法書拿回來,開始了學法、發正念、參加學法小組學習、參加講真相項目等,努力彌補邪惡迫害造成的損失。
過了一段時間,居委會通知我到洗腦班「學習」。開始我想,辦洗腦班是居委會和派出所的人不明真相才這樣做的,我要去跟他們講真相,把環境正過來。但由於當時正念不強,沒有信心,最後選擇了離家出走。
住在外面幾天,我悟到流離失所不是大法弟子要走的路,應該回去。但自己底氣又不足,不敢回去。通過學法,我悟到世人都有明白的一面,只有講清真相才能打開他們的心結,救度他們。於是我寫了一封很長的真相信給他們,在信中寫了我通過煉功身體的變化,修煉後思想道德的昇華,如何善待傷害過我的人,大法在全世界的洪傳情況和受到的褒獎等等。在寫信的過程中,我時常冒出怕心來:我沒去洗腦班,現在又寫這封信,他們看了會不會更加不放過我?這時師父的話打入我的腦中:「哪裏出現了問題,哪裏就是需要你們去講清真相、去救度。不要碰到困難了就繞開走。」[1]我悟到,居委會和派出所的人都是要救度的對像,我遇到他們也不是偶然的,是該我要救度的。悟到這些後,我放下了怕心,相信他們明白真相後會知道怎麼做的。在正念的作用下,一封長信一氣呵成,沒有打草稿。
後來,居委會和派出所的人看了信,跟我家人講要我回來,不會找麻煩的。同修認為是圈套,要我不要回去。但我堅信他們明白真相後會做好的,不會找麻煩的。於是我回到家中。他們真的沒有再來騷擾我。是師父給了我正念和智慧,闖過了這一關,走了過來。
我每天和同修出去講真相勸三退。有一次出去,師父點化要我不出去,我沒聽,還是出去了,結果被惡人惡意舉報,被綁架到當地派出所。在去派出所的路上,我和同修一起不斷的發正念,求師父加持,不承認邪惡的安排和迫害,一切師父說了算。到了派出所,一個警察跟我們說了幾句話就讓我們回去了。我們與他握手道別,告訴他善待大法弟子會有善報的。在師父慈悲的呵護下,前後不到十五分鐘,我們就走出了派出所,回到家中。
有人告訴我,因惡人惡告這件事被「610」知道了,要把我們弄到洗腦班去,揚言不去就把我們抬到車子上去。我聽後又準備離家出走。後來我想這不對勁,怎麼動不動就離家出走呢?走了回不回來呢?回來了他們又來找我怎麼辦呢?他們不明白真相總是要來的,我不能離家出走,他們來了我就跟他們講真相,他們明白了真相才不會再來。這樣我就沒有離家出走,在家待著。但有時還是有怕心。每當怕心出來時,我就想起師父說的:「有的時候大法弟子的一個想法比較正,就有一個正神或因素在起著作用,加持著他的正念。」[2]我立刻否定邪惡安排:我是大法弟子,有師在、有法在,怕甚麼?每當想到這,怕心就消失了,感到自己更加堅定、正念更強,能量場更大,整個身體暖烘烘的。後來,辦洗腦班的事不了了之。
從這以後,居委會的人又經常到我家,看我在不在家,每次來時我就用人的辦法對待,有點唯唯諾諾。師父說:「修煉的人畢竟不是常人,那麼本性的一面為甚麼不正法呢?」[3]我認識到,居委會人員經常到家騷擾,也是我縱容了邪惡,用人的辦法對待,只能滋長他們的邪氣。後來他們再來時,我就嚴肅的告訴他們:你們總是到我家來,你們這是監視居住。我是合法公民,沒有違法,你們這麼做是違法的。煉法輪功做好人你們要管,那些做壞事賭博你們不管。他們又說些誣蔑大法的話。我把桌子一拍說:哪條法律說的?他們一句話都沒說,起身就走了。從此以後他們再也沒來了。後來居委會的人和社區警察在路上碰到我都很客氣的跟我打招呼。
我在走出邪惡干擾的過程中,修出了信師信法的堅定信念,意志也如金剛一般。我每走一步都離不開師父慈悲的呵護和指引。師父說:「我告訴大家,珍惜你們走過的、做過的,在證實法中的那些歲歲月月。歷史過去了,一去不復返。」[4]正法還沒結束,還有很多眾生等著被救度。在以後有限的時間裏,我要正念正行,用心做好每一件事,穩健的走好每一步,圓滿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弟子在此叩謝恩師!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2]李洪志師父經文:《各地講法十一》〈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3]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道法〉
[4]李洪志師父經文:《各地講法十一》〈二十年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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