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津鵬遺照 |
李津鵬,男,大學文化,住在北京海澱區北窪西裏16號樓802號,原在北京市文物局工作,後來下海,自己經營一家制冷公司。李津鵬自幼多病,是個「藥簍子」;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逐漸康復。
李津鵬心地善良,待人極為寬厚;戴眼鏡,斯斯文文的,說話聲音不大,臉上總是帶著溫和的笑容。走入法輪大法修煉後,他更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對年邁的父母極盡孝道;對待公司雇員生活上照顧,工作中幫助指導,被下屬視為兄長和老師。在同學中,李津鵬熱心助人,敢於擔當,同學朋友都稱他為大哥。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第一次被非法判刑的李津鵬重獲自由,得知消息的同學朋友,從北京開了好幾輛車,去茶澱監獄(地處天津界內)門口迎接,場面極為熱烈感人。
然而,這樣一個人品高尚、富有正義感、事業有成的好人,在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後,人生道路被殘酷改變。為了堅持「真、善、忍」信仰和行使公民正當權利,李津鵬多次遭到迫害,家庭、事業、身心受到嚴重打擊──
一九九九年七月,李津鵬為法輪功鳴冤上訪,幾次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扣押。二零零零年六月,李津鵬在紫竹院公園公開煉功,被非法拘留15天。那次集體煉功,北京工商大學講師趙昕也在場,趙昕後被海澱公安惡警迫害致死。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北京海澱、豐台兩地警察,以「印刷大法資料」為名,將李津鵬非法抓捕,判刑6年。在茶澱監獄,李津鵬是受迫害最重的學員之一。為了迫使他放棄對「真、善、忍」的正信,警察用過各種刑:罰站、剝奪睡眠、電棍電擊、群毆等等,有一次惡警指使犯人群毆李津鵬和另一大法弟子,打斷了一個一尺長的馬札,李津鵬撞牆倒地,頭部大面積瘀血。原本因修煉法輪功而健康的身體受到極度摧殘,導致肝硬化、雙眼視網膜脫落等,症狀非常嚴重。
二零零六年十月,他剛從監獄回來時,面容蒼老。親朋們看見昔日風華正茂的小伙兒,被折磨得像個「小老頭」,無不心酸落淚。回家後,住地派出所六一零」等機構仍以「回訪」等藉口,對他的正常生活進行騷擾,施加精神壓力。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海澱區車道溝南裏20號樓8樓公共陽台上,驚現「天要滅中共,退黨平安」的條幅,社會反響很大,引起中共恐慌,立即定性為「性質嚴重、內容違法」的「大案要案」,責成海澱區公安分局和萬壽寺派出所「儘快結案,嚴肅處理,嚴厲打擊」。家住附近的李津鵬落入警方視線,所謂的偵查、取證等,就在先入為主、有罪推定的前提下非法展開了。
在非法關押期間,李津鵬堅決否認了一切指控。絕食抗議當局無理迫害和非法取證,因身體狀況惡化,送急救中心;雙眼視網膜脫落幾近失明,肝腹水,全身浮腫,無法得到有效救治。警方不許家屬接見,更不辦理取保候審。據海澱看守所與李津鵬同一號的人傳出消息說:惡警為了得到他們需要的所謂「證據」,對李津鵬施用了各種迫害手段,生命堪憂……
警方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曾作出對李津鵬非法勞教兩年半的決定,並於次日通知執行。在強行移送勞教所時,因其身體狀況太差,勞教所拒絕收人。公安惡警、「六一零」惡徒惱羞成怒,改為刑事處理,辦案方兩次將案卷移送檢察院企圖起訴,都因「證據不足」被駁回。在中共「政治任務」的強大壓力下,在非法超期關押李津鵬一年零四個月後,又對他枉判五年。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這不僅是流氓無賴的邏輯,更是中共司法黑暗的現實。據李津鵬的辯護律師查證核實,非法加罪李津鵬的(2009)海刑初字第240號判決書和相關案卷,證據牽強,邏輯混亂。期間先後48名警察參與造假,介入人數之多、程序違法之多、造假內容之廣、造假水平之低劣,觸目驚心!共計有:條幅在現場出現的時間造假;提供勘驗的條幅來源造假;提供勘驗的條幅兩端的木棍來源造假;提交的搜查筆錄和扣押清單造假;證人身份造假……;詢問筆錄程序違法;涉案條幅取證程序違法;提供勘驗的程序違法;搜查程序違法,檢察院審查起訴違法,審理程序嚴重違法……(詳情請見《明慧網》相關報導)。
還應指出的是,公民懸掛「天滅中共、退黨平安」之類的條幅合理合法,是在行使天賦的言論自由,更是在挽救世人,是值得讚譽的壯舉。中共邪黨霸佔媒體欺騙民眾,剝奪公民的言論權利,這才是真正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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