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救了林少娜女士的命
林少娜年輕時跟隨丈夫到海南生產建設兵團工作,她多次被計劃生育,被多次逼做人工流產,身體很差。她父親是一位老中醫,卻也調治不好她的身體,用她父親的話說,林少娜一身的骨頭架子都快散了。
一九九八年,一個偶然的機會,林少娜去她親戚家,看到親戚正在煉功,她好奇地跟著比劃起煉功的動作來。煉完後,林少娜覺得身體熱乎乎的,有一種說不出來的舒服的感覺。飽受病魔困擾的她就此走上了修煉大法的路,很快就扔掉了多年的藥罐子。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大法以後,林少娜覺得百思不得其解:這麼好的高德大法被誣蔑、抹黑,這得讓多少人被謊言矇騙啊。於是,林少娜經常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向鄉親們講述法輪大法的真相,勸人們不要相信媒體的造假宣傳,也勸人們多行善、做好人,這也是間接的造福社會。
法官承認林少娜女士無罪 仍誣判三年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林少娜到榕城區仙橋鎮山前村給村民講真相時,被人誣陷,遭仙橋派出所非法抓捕,關押在揭陽市看守所。
被非法關押期間,看守所不讓家屬看望林少娜,家屬也無從知道她的具體消息,連她甚麼時候被開庭,被如何審判都不知道。
後來得知,二零零九年九月底,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法院對林少娜進行了非法的秘密開庭,既沒有通知家屬到庭旁聽,也沒有讓林少娜請律師辯護。開庭時,林少娜針對警察對她提出的起訴罪名進行了反駁。結果,連法官都當庭承認,林少娜確實是無罪的,但法官仍以「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其有期徒刑三年。當時,繼續非法關押在揭陽市看守所。
揭陽市看守所超體力奴工迫害 阻止家屬會見
直到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家屬才在揭陽市看守所見到林少娜,卻被告知林少娜已被榕城區法院秘密開庭,被判了三年。
家屬見到林少娜時,發現她精神狀態不太好。林少娜透露,揭陽市看守所一直強迫她做奴工,每天限定很大的任務量,完不成就一直加班,直到完成任務才能休息。林少娜每天都處於高度緊張的狀態,根本得不到充足的休息。會面才持續了幾分鐘,家屬還沒來得及問清楚詳細情況,就被強制中斷了。
當時,林少娜的兒子在外地讀書,放寒假回家,急著想見母親一面,可到看守所要求接見時,卻被拒絕了,說是一定要等到接見日時才能接見。
到了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林少娜的丈夫和兒子一大早就來到揭陽市看守所,要求會見林少娜,卻意外的被告知:林少娜已於幾天前被送走了。當林少娜的家屬問被送哪時,看守所的工作人員只說「被送去廣州白雲」。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林少娜的家屬到榕城區法院去要人。榕城區法院才把非法判決書給了其家屬。上面的罪名是:「破壞法律實施罪」,判了三年,被非法關押在廣州白雲女子監獄。當家屬質問他們:她到底破壞了哪一條法律的實施時,法院的人急忙推脫說:「現在不要談這個問題。」
當問到為甚麼不通知家屬時,法院的工作人員這樣對家屬解釋:「林少娜開庭時和被送走時都沒有通知家屬,是她自己要求的,她作為一個成年人,完全有這個權利提出這樣的要求」。作為一個妻子、一個母親,林少娜在被非法關押了五個月時間後,怎會不讓自己的丈夫和兒子知道自己的情況、不讓他們和自己見面呢?法院的工作人員信口雌黃,用這種根本就站不住腳的藉口來糊弄家屬,企圖掩蓋法院和看守所不按法律程序辦事、執法犯法的事實。
被迫害出現乳腺癌 女子監獄強制手術後仍關押迫害
獄中的迫害導致林少娜身體狀況繼續惡化,被檢查出乳腺癌,並且已擴散。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家屬接到廣東女子監獄來信後,趕到監獄,監獄人員只讓家人隔玻璃探望。家屬帶著沉重的心情要求保外就醫。
接待的是監獄「610」 姓江的主任(警號4455467)。江不同意保外就醫,並要求家屬簽名,同意在監獄所指定的醫院為林少娜做手術。由於不知道林少娜的病情,家屬要求先見了林少娜及其主治醫生,了解情況後再說。江開始不同意,也不肯透露林少娜在哪家醫院住院,並威脅家屬說「你不簽名也無所謂,只要林少娜『同意』,手術我們照樣 做」。在林少娜的丈夫再三要求下,監獄才同意下午讓其與林少娜會見。
原來,林少娜被關押在廣東武警醫院,人瘦得已經是皮包骨了。聽該醫院的主治醫生說,林少娜的乳腺癌已擴散,不能做手術了。林少娜的丈夫強烈要求保外就醫,但姓江的主任視人命於不顧而不同意,說還要「繼續觀察」。
最後,林少娜被強迫在廣東武警醫院做癌症手術和多次化療。術後的林少娜,承受著巨大的精神折磨和痛苦,身體狀況繼續惡化。又經歷了二年多的悲慘迫害。最後,獄方見其生命垂危了,為推卸責任,才通知家屬將其接回家。
回家後的林少娜,身體和精神被傷害得太嚴重了,沒能恢復健康,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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