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七日,李立國的父親(未修煉法輪功)聽說兒子在大慶監獄遭惡警毒打,非常憤怒,於次日趕到監獄要求會見兒子。三監區大隊長宮偉、副大隊長張春生不讓見。李父又找到獄政科長霍衛東,也不讓見。半個多月的時間,大慶監獄一直不許李父接見兒子。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 |
李父於是到大慶司法局反映情況,經司法局紀檢部門協調,才在八月七日見到兒子李立國,看到兒子的右眼充血,左臂腫得很高,身上還有好多明顯傷痕。據李立國說,現在他的眼睛已好些了,但左胳膊還是抬不起來,打飯都端不住。李父問兒子甚麼原因被打成這樣?這時正在監控父子倆對話的中隊長金利軍插入,恐嚇李立國不讓說。
李父十分氣憤,說自己從小到大都沒打過兒子一巴掌,就因為兒子煉個法輪功,給弄到這來,打成這樣,還不讓說,太沒王法了,他一定要為兒子討回個公道。
李父認為大慶監獄警察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監獄和勞教機關警察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和「警察法」,要求大慶檢察院、大慶司法局及相關部門對大慶監獄警察打人事件給予徹查,要求為李立國做獨立司法鑑定,追究相關責任人並嚴懲。
李立國等七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被哈爾濱市通河縣惡警綁架,被邪黨「六一零」主任(女的)及縣公安局局長王強、副局長謝某下令於當夜被劫持到通河縣洗腦班迫害。李立國後來被打得遍體鱗傷,腰部骨折,一度被送到通河縣醫院搶救,在醫院期間,他被四名警察看守,還遭到過毆打。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通河縣法院借用哈爾濱道裏法院對李立國等非法開庭,李立國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大慶監獄三監區:
大隊長宮偉:警號2359057電話13351791666
副大隊長張春生:警號2359748
中隊長金利軍:警號235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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