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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信仰的她曾經被中共搶劫一空

——河北省易縣法輪功學員王志立遭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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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門、窗全部被砸壞,豬、驢全被搶走,就連十一隻正在產蛋的母雞也全被打死後搶走,所有的農具、生活用品全都被拉走,不能拉走的全部被砸爛,一粒糧食都沒有留下……」

這不是電影裏日軍掃蕩的情景,也不是地震後的災情,這是河北省易縣寨子村農婦王志立經歷的真實場面。而實施這些暴行的人,是中共政府人員、警察,藉口僅僅是因為她修煉法輪功。

今年五十九歲的王志立,是一位普普通通的農村婦女,她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依法上訪,多年來遭受到當地「610」(中共專事迫害法輪功、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機構)、派出所警察、政府中共人員的毒打、搶劫、關押、勒索等殘酷迫害。

王志立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即法輪大法),從此她身心健康,家庭、鄰里關係變得和睦,她也像變了一個人似的,變得活潑開朗,有說有笑。

然而,中共前魔頭妒忌修煉法輪功的人數迅速增加,於一九九九年下令迫害法輪功。當年四月二十五日,震驚世界的法輪功學員北京和平大上訪之後,得到指令的寨子村中共官員就強迫村裏的法輪功學員解散煉功點,不准在一起煉功。

親身受益於大法的王志立,深知大法是佛法,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為了堅持信仰,為了爭取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和為大法說句公道話,二零零一年四月,她和幾個法輪功學員進京為法輪功討公道。她們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在警車內遭到惡警們的毒打、腳踹、搧耳光,她被打得暈頭轉向,後被拉到平谷縣看守所。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在看守所,惡警抓著王志立的頭髮往牆上、地上亂撞,並對她搧耳光,拳打腳踢。她絕食抗議迫害,遭到野蠻灌食,惡人將她雙手反銬著,一個人抓著她的頭髮,另一個惡人踩住她的雙腳,其他人將皮管子從她鼻孔插到胃裏,灌些過期的奶粉,過程中她被惡人壓得死死的,渾身動彈不得,口吐白沫,幾近窒息。惡人為了防止灌的食物吐出來,強迫她們在院子裏轉圈,她走的稍慢一點,就又遭到拳打腳踢。

王志立在平谷看守所被非法關押迫害十一天後,被村幹部趙立元和隰姓鄉職人員拉到鄉政府。剛一下車,隰某就用腳猛踢她後腰,差點將她踢倒。她被非法關押在鄉政府洗腦班,強迫「轉化」。她不配合惡人的要求,遭到殘酷毒打,惡人薛鐵軍用鐵棍猛打她的後背、後腰、手背,搧嘴巴,邊打還邊叫囂「叫你煉!叫你煉……」晚上,鄉政府惡人更加殘酷地折磨她,惡人張寶華打耳光,用腳狠狠踢她全身,薛鐵軍用鐵棍打她的後背、手背,像瘋狗一樣邊打邊兇狠叫罵:叫你煉功!叫你上北京……王志立被這樣非法關押、折磨三天,鄉政府惡人勒索她家一萬三千元才放她回家。

王志立回家一看,家裏已經被獨樂鄉政府、派出所人員洗劫一空,破壞的不成樣子:門、窗全部被砸壞,豬、驢全被搶走,就連十一隻正在產蛋的母雞也全被打死後搶走,所有的農具、生活用品全都被拉走,不能拉走的全部被砸爛,一粒口糧都沒有留下……比當年日軍「掃蕩」後的場景還慘。

這還不算,村中邪黨頭目還強迫王志立和其他法輪功學員每天到村委員會辦公室參加 「轉化」洗腦班。後來,縣裏派人到村裏,想錄製所謂「轉化」後的錄像,王志立堅決不配合,惡人造假陰謀未能得逞,只好撤離。村支書趙雲方後對王志立大叫大罵,逼她寫所謂的「不煉功保證書」,將她和其他法輪功學員關在洗腦班很長時間,並要每個法輪功學員找五個擔保人做擔保,實際是搞株連迫害。

二零零二年,王志立去北京兒子家,獨樂鄉派出所所長盧風禮、村支書趙雲方等四人追至北京她兒子的住處,逼迫她寫所謂的「不去天安門」「不集會」的「保證書」,騷擾她們的正常生活,給兒子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

二零零五年六月,獨樂鄉派出所所長呂偉、惡警程永剛、趙新星又對王志立家非法查抄,搶走一本法輪大法書,並將王志立綁架到縣洗腦班,迫害七天。

二零零七年十月,王志立被人惡意構陷,獨樂鄉派出所所長呂偉等將她綁架到派出所,在床頭上銬了她整整一夜,一直由惡警程永剛、趙新星看著。後來又將她綁架到易縣拘留所非法關押。王志立絕食抗議迫害。兩天後,她被劫持到石家莊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因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回當地後,惡警呂偉又向她家屬敲詐了七千元錢,才讓她回家。

二零零九年十月,惡警所長盧風禮、程永剛、趙新星等人又到王志立家非法搜查,並對她惡意構陷,要對她強行綁架,致使她丈夫王文光急火攻心,突然暈倒,送去神星醫院搶救治療,她在醫院照顧丈夫。獨樂鄉「610」、派出所的人不顧她丈夫的安危,又追到醫院逼她寫所謂的「保證書」。

由於惡人盧風禮、程永剛、趙新星等人多次騷擾、恐嚇,給王志立造成嚴重身心傷害,致使王志立身體出現病態,她被誣判監外執行一年,惡人要她一年後複查身體。為了躲避惡人的迫害,一年後,王志立被迫流離失所。派出所、「610」的惡人就逼迫、恐嚇家屬找她回家。回家後,她被易縣警察綁架到縣裏,勒索家裏五千元錢後,又對她誣判監外執行五年。

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十幾年來,每到邪黨所謂的「敏感日」,鄉、村幹部都到王志立家進行騷擾,給她和家人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執法者」們對她的多次綁架,搶劫和勒索,給她家庭經濟帶來了災難性的損失。

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真、善、忍」是全人類的普世價值。王志立信仰法輪功是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向人們傳播法輪功真相是善意之舉,根本就不違法,更不犯罪。迫害者們才是真正的執法犯法!奉勸那些被眼前利益迷住心智的人們:善待大法及法輪功學員,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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