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輪功學員廖遠富被迫害致死
廖遠富,男,一九六六年出生,家住米易縣攀蓮鎮水塘村。一九九六年得法修煉,使得廖遠富身體更加強壯,精力充沛,一身有用不完的勁。廖遠富樂於助人,誰家有甚麼事都主動幫忙。法輪大法使他明白了人生意義是返本歸真,因此,他淡泊名利,做事總先考慮別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大法遭受不白之冤,中共和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廖遠富毅然走出家門,到北京上訪,要求還師父清白;向世人講清真相,證實大法。可是,廖遠富的正義之舉,卻遭到中共邪黨的殘酷迫害,多次遭綁架關押,被非法判刑十年。廖遠富在中共的殘酷迫害下,特別是十年冤獄遭受常人難以想像的精神和肉體摧殘,回家後仍持續受當地六一零、國保恐嚇威脅,廖遠富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不幸離世,年僅四十七歲。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月廖遠富兩次到北京上訪,說明法輪功真相遭綁架、兩次被非法關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廖遠富第二次上訪,遭綁架被劫持回米易,又被關押了一個月。米易公安局政保科長向金發對廖遠富的妻子說:只要你交一千元錢就把廖遠富放回家。廖遠富家中無錢,妻子為了丈夫早點回家,就到銀行貸款一千元交給向金發。可是,向金發收到錢後,並沒有將廖遠富放回家,而是與攀蓮鎮串通,廖遠富剛跨出看守所的門,又被攀蓮鎮的惡徒們挾持到攀蓮鎮洗腦班,遭到打手的毒打、體罰,暴力洗腦。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廖遠富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丙海壩一功友家學法交流,公安局的向金發、楊梓華、周林、廖紅兵、柴發祥、李雪松和丙谷派出所的警察趕往丙海壩將參加學法的法輪功學員全部綁架,二十六個男女老少關在政保科二樓會議室。當天,白天比較熱,廖遠富身上只穿了一件襯衣,可晚上天氣特別冷,政保科惡警柴發祥還將會議室的門窗全部打開,讓冷風吹進屋冷凍他們,整整凍了一夜,第二天廖遠富被送到米易戒毒所關押七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廖遠富掛真相橫幅,十二月十五日早上廖遠富在家被政保科警察和武警綁架。廖遠富被挾持政保科,被惡警拳打腳踢,武警用槍托打,廖遠富的臉被打腫,眼睛被打青腫,被反覆折磨了幾小時。政保科長向金發提審時,將廖遠富的雙手用手銬銬起後吊起來,只有腳尖觸地,向金發等惡警用警棍打他,被折磨了好幾天。關進看守所被劉啟朝(看守所指導員)用開看守所所有監號大門的一大串鑰匙打他。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廖遠富被非法判刑十年,轉到德陽監獄。
在監獄中,為了「轉化」廖遠富,惡警用盡了刑具對廖遠富進行酷刑折磨,惡警指使犯人對廖遠富晝夜監控、隨意打罵、體罰,致使廖遠富傷痕累累。十年鐵窗,廖遠富遭受了常人難以想像的精神和肉體的摧殘,除了經常戴腳鐐手銬,各種酷刑折磨外,獄警和包夾犯人還用鐵絲緊捆腳手,廖遠富雙手長時間被鐵絲捆綁陷進肉裏留下的傷痕清晰可見,一直帶進棺材;雙腿膝蓋以下呈黑色,肌肉萎縮。
回家後,廖遠富經過一段時間學法、煉功,身體逐漸恢復,能夠幹一些輕微的農活。可是,惡黨沒有放鬆對廖遠富的迫害,「六一零」及鄉村社經常對廖遠富進行騷擾、威脅。二零一二年一月,受「六一零」的指使,攀蓮鎮及水塘村的相關人員又把廖遠富叫到村上「談話」,惡人不准廖遠富煉功,不准廖遠富與法輪功學員接觸,不准廖遠富揭露遭到的迫害。惡人揚言:廖遠富如果不配合,就不給其母親發養老補貼(年滿六十歲以上的老人每月有六十元的補貼,廖遠富的母親已八十歲),不給其兒子安排工作(其兒子正在某大學讀大二),也不准其子打工及搞個體。
惡人要廖遠富寫保證,廖遠富不寫,鎮政府人員將廖遠富的手拉著在一張空白紙上按了一個手印帶回,事後惡人在空白紙上寫了些甚麼不得而知。
二零一二年三月,廖遠富渾身疼痛,心裏憋得慌,很難受。從此以後症狀不斷加重,繼而癱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其間,為阻止法輪功學員看望,監控人員恐嚇廖遠富及其家人。九月,廖遠富被送往成都華西醫院診斷為肺癌等幾種癌症併發症,無任何醫療價值。回家後,廖遠富終日躺在床上被病魔折磨的像刀挖心一樣難受,身體更加消瘦,最後只剩下皮包骨頭,慘不忍睹。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廖遠富在極度痛苦中離開了這個世界。
廖遠富的去世,同修、親戚朋友、鄰居無不痛惜,主動前往他家幫助料理後事。可是中共邪黨還不放過對廖遠富最後的迫害,米易國保派出便衣混入廖遠富家,對參加弔喪的人秘密監控,凡是法輪功學員都被列為綁架對像。
同村法輪功學員張繼會、張繼平及張繼芳三姐妹剛剛從廖遠富家幫忙回家,當天下午就被攀蓮鎮和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城關派出所關押。三人均被抄家。第二天下午張繼芳被放回家,張繼會、張繼平被劫持到米易雙溝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一月三十日才放回家。當天,有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惡人惡警的追蹤,多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遭到騷擾。
廖遠富去世後,扔下了妻子和八十多歲的老人及正在讀書的兒子,家境淒涼。
二、郭會斌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米易六一零與米易縣公檢法及南華縣六一零、公檢法相互勾結,誣判四位法輪功學員,郭會斌、馮世芬夫婦被非法判刑三年,羅江平四年半、張繼美三年半。
郭會斌、馮世芬夫婦遭綁架誣判經過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晚,米易縣法院的何子忠、葉文,國保大隊徐興,丙谷派出所,丙谷鎮綜治辦的秦德財等六、七人,開兩輛警車到米易縣丙谷鎮小河村法輪功學員郭會斌家非法抄家,綁架了七十多歲的郭會斌、馮世芬夫婦倆。傳票是米易法院何子忠簽發的,送達人是何子忠、葉文。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上午,米易縣法院對郭、馮兩位老人非法秘密開庭,沒有通知家人及任何人旁聽,米易縣檢察院雷斌出庭公訴。二月三日,家屬找到丙谷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叫找米易法院。家屬找到法院的何子中,得知郭會斌、馮世芬都被非法判刑三年。這是米易政法委、「610」、國保、法院對大法弟子早有預謀的迫害。由於郭會斌老人體檢不合格,被「保外就醫」, 七十六歲的馮世芬老人被誣判三年,被劫持到四川簡陽養馬河監獄遭受迫害。
羅江平、張繼美遭綁架、誣判經過
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四川米易法輪功學員羅江平、張繼美(女)在雲南省楚雄州南華縣龍川鎮山上村講真相、發真相資料,被龍川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羅江平被關押在南華縣看守所,張繼美被關押在楚雄州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雲南南華縣國保大隊主辦羅江平案的馬曉雲等警察來米易,通知羅江平及張繼美的家人,要家人給他們送換洗衣服。馬曉雲來米易後,由米易縣國保大隊警察朱昭輝和何明勇帶領,對張繼美家進行抄家。同日馬曉雲由米易國保警察和撒蓮三大隊村官張波帶到羅江平家抄家。同時,米易「610」國保向南華「610」提供了有關羅江平曾經遭受迫害材料。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張繼美的家人將衣物送往楚雄看守所,並要求見張繼美,看守所告知:這是南華縣管的案子,他們做不了主,要找南華縣「610」和國保大隊。於是家人趕到南華,找到縣政法委、國保大隊,向他們說明張繼美已是年近六十歲的老人,修煉法輪功是為了身心健康,對社會對家庭都有好處,絕不會危害他人和社會,要求放人,遭到拒絕,也不准見人。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羅江平七十七歲高齡的母親在家人的陪護下到了南華縣,老人家不顧一路暈車、嘔吐,幾經周折找到國保大隊,苦苦哀求南華國保大隊見兒子一面,並要求馬曉雲放人,遭到馬曉雲的拒絕,羅江平不但依然關押在看守所,老人家也始終沒有見到羅江平一面。可南華縣國保、「610辦公室」卻稱:米易縣來了幾批人到南華要人。並將此事通報給四川和中央。米易受到上級的批評,為此,米易縣政法委、「610」和國保大隊又加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監控,發生多起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印製並下發誣蔑法輪功的小冊子,到處發放,還脅迫單位職工和農村村民簽所謂的「反邪教承諾卡」;掀起新一輪的抹黑法輪功行動,一時間,標語牌、廣告牌、交通紅綠燈警示牌、商業銀行的廣告牌、天天超市等都同時出現誣蔑或影射法輪功的標語。
二零一二年三月上旬,米易縣政法委、「610」派撒蓮鎮書記王爭明一夥人到南華縣密謀對羅江平、張繼美的迫害,隨即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鄉政府、派出所惡人惡警的騷擾、監控,人身自由被限制。
為了證明修煉法輪功合法、講真相無罪,羅江平、張繼美請了北京律師為自己辯護。四月十日,北京律師到達南華縣,南華縣政法委、「610」楊澤平和國保大隊警察馬曉雲指派公安警察對律師進行監控、騷擾和威脅,不准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法院刑庭的李庭長、審判員張標直接進入律師住的原尚酒店206號房間,要將兩位律師帶到法院,並將律師合法查閱複印的案件證據「楚處辦檢發[2012]1號」文件拿走。將律師的電腦弄壞,不准律師打印材料,對律師進行跟蹤盯梢。 前往南華縣旁聽的羅、張的親朋也遭受國保特務的監控。
南華縣法院通知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下午兩點四十分對羅、張開庭。可是,馬曉雲等國保大隊警察只允許了兩位直系親屬入庭,不准其他親戚朋友和法輪功學員參加旁聽,這些人只好等候在法庭外面,法院卻自己安排了一百多人旁聽。國保警察對等候在外面的親朋進行監視,還拍了照。法警和國保警察無理阻撓律師進入法庭,要挾律師把全部材料交出來。律師據理力爭,才得進入法庭。所以開庭時間從原訂的兩點四十分延遲到三點四十分才開庭。法庭上,審判長、公訴人、書記員、審判員都沒有掛出姓名。法庭上,北京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羅江平、張繼美作修煉法輪功合法的無罪辯護,要求法庭恢復羅江平、張繼美人身自由,並立即釋放。北京律師有理有據的正義辯護,使旁聽者明白了法輪功合法及迫害法輪功的違法性。但是律師的辯護被審判員張標幾次惡意打斷。法庭上,法官不准羅江平、張繼美發言,不准為自己申訴。庭審結束,北京律師遭到審判長、審判員和十幾個警察的圍攻,威逼律師交出了有關本案的所有材料,律師才得以離開南華。
南華縣政法委、「610」害怕迫害法輪功的罪行曝光,於四月十一、十二日南華縣出動大批警察在車站、公路收費站、主要路口設四道關卡,對每個離開南華的乘客搜身、搜包,檢查身份證、查車票、詢問到達目的地,妄圖攔截、抓捕參與旁聽(特別是米易)的法輪功學員。最後一道關卡的警察是荷槍實彈的。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米易縣政法委書記董明遠、維穩辦主任舒洪武、防邪辦主任孫翔一行四人(其中一名駕駛員)到昆明、楚雄、南華,與南華縣「610」一起謀劃構陷羅江平、張繼美。董明遠、孫翔、舒洪武還威脅相關知情人士。南華縣法院不顧法律的尊嚴,枉判羅江平四年半、張繼美三年半。這是南華縣、米易縣兩縣政法委、「610」共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
三、多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抄家、關押
◇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下午兩點過,丙谷鎮鄉政府的秦德財、鄧定銀、張正波,劉國銀等共計十幾人,闖入丙谷彭光瓊家,進行非法抄家,搶走一本多本大法書和其他講法、真相資料等。 接著,這夥人又到曾成蓮家非法抄家,她家裏甚麼也沒抄到。惡人把曾成蓮、彭光瓊及彭光瓊的丈夫綁架到丙谷鄉政府,強迫他們放棄煉法輪功。傍晚,才放他們回家。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普威法輪功學員王萬英被警察非法抄家,王萬英被綁架到米易雙溝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三月一日兩天,埡口派出所所長楊世偉、片警錢浩和埡口鎮政府綜治辦普曉軍及綜治辦一位辦事員(是位年輕姑娘,姓名不詳)沒出示任何證件,對埡口鎮陳繼英、熊學才、高龍玉等五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沒出示任何證件,沒有任何理由,強行搜查,搶走他們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等,不留任何收據就走了。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米易順達出租車司機楊彩芬(女)遭綁架關押在米易看守所。其經過是: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一姓陳的乘客乘坐楊彩芬開的出租車,陳某呈病態,萎靡不振。楊彩芬給他講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建議他煉法輪功。陳某下車後記住了車牌號,舉報了楊彩芬。三月二日下午順達出租車公司通知楊彩芬回公司,楊彩芬回到公司就被國保警察綁架,並抄了楊彩芬的家,搶走大法書、真相傳單、真相光碟。把她綁架到米易園林賓館一間辦公室審問,然後關押到米易看守所。楊彩芬被非法關押14天後,於3月15日放回家。
◇二零一二年三月,大法學員尹光祿在縣城發真相資料,遭惡意舉報綁架,隨即被抄家。尹光祿在米易縣公安局看守所關押一天,由家人要回。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米易縣副縣長兼公安局局長李國宏、副局長謝英強帶領多名警察到攀蓮鎮水塘村二隊暴力強征土地,並毆打、綁架了多名農民,激起民憤,村民們奮起反抗,警、民互毆,雙方均有被打傷的。警方副局長謝英強受重傷並住院醫治,村民趕走了施暴警察。據說中共國務院有文件規定:徵用土地不能動用警察。李國宏等人自知違法、理虧,怕承擔責任,於是將此事嫁禍給法輪功,造謠說法輪功學員煽動村民阻止公安警察執行公務。這就是被當地邪惡稱為所謂的「3.20襲警事件」。
大家知道,法輪功學員本來就是淡泊名利,絕不會對任何組織和個人採取暴力等極端行為,只有講真相、救人的份。當地村民都說:「我們不會像法輪功一樣,(對惡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為捍衛我們賴以生存的土地,我們將不惜一切代價」,法輪功學員絕不會參與、更不會組織「襲警」的行為。可是。公安、國保卻以此為藉口,綁架了該隊的闕發鳳、闕清波等多名法輪功學員,用刑訊逼供,栽贓陷害,妄圖給法輪功學員戴上「襲警」罪名。當天到過該隊的法輪功學員也遭到惡警的綁架,如草場鄉晃橋村法輪功學員王子菊就被草場派出所和鄉政府綁架,惡人惡警用卑鄙的流氓手段威逼她承認參與了「3.20襲警事件」,並以坐牢、子女讀書、家人安全相威脅,中共邪黨製造的壓力和恐怖,超過了王子菊承受的極限,王子菊以死來證明自己的清白、來保住家人的安全。
◇二零一二年五月八日,米易國保大隊楊梓華和另三人,把正在地裏幹活的丙谷三大隊法輪功學員周國仙綁架,並非法抄家,隨後把她綁架到米易公安局,下午5點鐘才放回家。
◇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余友瓊到一同修家參加該學員孩子的婚禮,米易國保大隊警察周林(兼任撒蓮派出所副所長)等人到婚禮現場騷擾,威脅恐嚇參加婚禮的法輪功學員。民眾對周林在這喜慶的日子裏故意攪局的惡行予以譴責。遭到譴責的周林耿耿於懷,離開時甩出一句話:「我可都認識你們」,余友瓊等說:誰不知道你是國保大隊的周林。兩個月後,周林認為報復的機會到了,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中午,周林派出幾個警察和撒蓮鄉政府人員非法闖到余友瓊家,余友瓊當時不在家。惡徒威逼余友瓊的女兒通知其母親馬上回家。余友瓊一回家即遭綁架並被非法抄家。他們搶走了余友瓊的大法書、真相資料和mp3等私人物品。余友瓊在撒蓮派出所被非法關押六天,直到5月23日才回到家。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上午10點,米易縣國保的楊梓華、徐興、周潔、張學勤等非法闖入丙谷大法學員廖德英家,非法抄家,搶走一個MP3、《轉法輪》、他們走後,家裏的三百元錢不見了,並把廖德英綁架到米易公安局非法審訊,下午五點才放回家。
◇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七日、八日、二十九日,米易縣邪黨紀委、組織部、公安局及村書記梅朝中等五人四次到大法學員黎方芝家騷擾、威逼、強迫按手印。
◇十月三十日,丙谷派出所和丙谷鎮共三人闖到法輪功學員王志連家非法抄家。十月三十一日下午,米易縣丙谷鎮綜治辦的秦得財帶了一女和兩個男的共四個人,到彭光瓊家,非法抄家,甚麼也沒抄到。隨後又到崔應鳳家,崔應鳳不在家,他們搶走了桌子上的兩本《轉法輪》。惡人又到新河村民郭會斌家騷擾。同日,撒蓮鎮邪黨書記鄧某、撒蓮鎮派出所副所長周林、撒蓮鎮協調員吳開瑤等四、五人闖到法輪功學員王明華、曾國仲(音)等多名法輪功學員家進行騷擾。
◇十月三十一日,有兩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丙谷法輪功學員張開瓊在家遭綁架,被關押在米易看守所,十二月六日才放回家。同日,草場鄉法輪功學員黃承會被綁架到米易雙溝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二月六日才放回家。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白馬鎮派出所和回龍村村長趙廷海等七、八人分別闖到回龍村法輪功學員辜興鳳、唐國銀家非法抄家。同日,白馬派出所和白馬鎮人員闖入小街余蘭家、朱鳳菊等人的家非法抄家。白馬鎮派出所警察翻院牆闖進回龍法輪功學員李家明、蔡會蓮的院子,欲圖騷擾,因夫婦倆不在家,屋門全鎖,才怏怏而去。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丙谷鎮四人員、公安局四警察又一次闖到王志連家非法抄家。丙谷鎮派出所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崔應鳳家騷擾。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坪山鄉人員趙琪和以派出所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關明英家騷擾。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撒蓮鎮不法人員闖到法輪功學員劉長會、張家兵、張建國家進行騷擾。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攀蓮鎮和攀蓮鎮派出所的兩惡人闖到法輪功學員龔志會家騷擾。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兩便衣警察提著手銬闖到法輪功學員龔志會家兩次,意圖綁架,未遂。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沙壩法輪功學員王志嚴在家被惡警綁架。同日,丙谷法輪功學員李源良父子被綁架,他們三人被非法關押在米易雙溝看守所。十一月二十三日放回家。在看守所惡警強迫法輪功學員觀看誣蔑大法的錄像,法輪功學員向惡警抗議,李源良等被惡警戴上手銬和腳鐐強行觀看。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撒蓮大法學員王美遭綁架,被關押在米易看守所,被迫害的休克,惡警還不肯放人,後經米易縣醫院檢查為心肌缺血。醫生告訴警察:此人(王美)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十一月十三日惡警才將王美放回家。
◇十一月七日晚上,攀蓮鎮法輪功學員廖遠富去世,法輪功學員張繼方、張繼會、張繼蘋到廖遠富家參加喪禮,於當晚被警察綁架。三人被惡警抄家。張繼芳十一月八日放回家;張繼會、張繼平十一月三十日才放回家。
◇十一月七日,米易國保大隊楊梓華等人將攀蓮鎮法輪功學員闕清波從家中綁架到公安局(原林苑賓館),第二天將他非法關押在米易雙溝看守所,並再次闖到他家非法抄家。十二月七日才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