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國保陳福洋等人欲誣陷潘友發,想盡辦法拼湊構陷的證據。他們到被迫害得已神志不清的一法輪功學員家,拽著他的手強迫其在他們準備好的構陷材料上按了手印。然後,又到另一法輪功學員家用恐嚇的手段逼迫簽字承認潘友發給過他八千張傳單,八百本小冊子,一百多張光盤。他們覺得還不夠,又誣陷胡林的租房是潘友發和胡林同租的,從胡林住處搜出的電腦等物品都算到潘友發身上。他們覺得治罪的「證據」湊夠了,便通知潘友發的家人,新民法院定於三月十八日上午九點對潘友發開庭。
開庭前,正義律師把國保警察誣陷潘友發的證據讓法官看後,在確鑿的事實面前,法官決定不開庭了。中共構陷好人的惡警們用他們自己的無恥人格上演了一場踐踏法律與人權的醜劇。
隨後,辯護律師趕到新民市看守所,了解了潘友發近況。潘友發已絕食十多天,並敘述了在新民西北街派出所遭惡警毆打的情況:瀋陽國保支隊陳福洋拽住老潘的頭往牆上撞、用鞋跟打他的頭、用布袋把他的頭套上一幫警察猛踢他的腰部、肛門,邊踢邊說:我們就踢的讓你不能走路,還用腳踹他的左小腿。惡警們還拿起胡林家桌子上的水果刀,強迫潘友發握住刀柄,想在刀上留下老潘的指紋,誣陷他。潘友發奮力反抗,最終惡警們沒能如意,但他們還是誣陷他持刀輕傷了一名警察。
由於惡警們的暴力毆打,致使潘友發肋骨被打斷一根,頭部腰部疼痛,左腿多處被踩傷,不能走路,又絕食十幾天,現在身體非常虛弱。鑑於此,律師又趕到法院,告知了潘友發的身體狀況,要求法院責令看守所放人,法院法官推諉讓潘的家屬到看守所開證明,證明他的身體情況。潘友發家人趕到看守所,看守所不給開證明,說:法院沒通知,只能公對公。互相推諉。
今年六十五歲的潘友發,原是一名優秀的團職軍官。曾帶領部隊撲救大興安嶺大火、抗洪搶險等,每次執行任務身先士卒,多次立功獲嘉獎。潘友發後來身患八種疾病(腦血栓、心臟病、腎炎等),多方醫治無果,202部隊醫院告知「比你這病輕的都死了」。在醫師建議下,潘友發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三個月後,八種疾病痊癒,人也變的更加善良無私。
新民市目前被非法關押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潘友發、於立鳳、曹陽、王靜。
新民市法院、新民市檢察院
審判長:新民市法院 計興東(新民檢察院計興中的兄弟),024-27509805 15840397103
公訴人:新民檢察院 陳洪岩 電話024-27509805 13604908722
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 024-287852471 郵編110300
所長:蘇華林 13940481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