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尊護我出牢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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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五日】九月末的一天,我和往常一樣在街上講真相、發神韻晚會光盤,突然一輛警車開過來,不容分說把我綁架到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我的心很難受,因為我做的不好,讓這些人犯罪了。所以我馬上想到,一定要讓他們(警察)對大法動善念,有宇宙大法控制著他們,誰也惡不了。

到了中午,我吃不下飯,喝不下水,只想問題出在了甚麼地方。我心裏不斷背誦著 「身臥牢籠別傷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  」[1]。同時,我還找到了色慾心,我認識到是它在干擾我學法。

他們問我:「東西是哪兒來的,不會是自己做的吧?你的上線是誰,怎這麼多東西?」(五十多份神韻光盤、還有《九評》和其它真相資料)。我曾在《明慧週刊》上看到這樣一句話──不允許他們問。所以我不允許他們問,他說,「說了就回家。」我說,「不說,說了你們再害別人!」我不允許他們對大法犯罪。

後來,他們強制給我錄指紋,我不錄,他們就按著我的手指,我說你們一定要為這一切負責。

再後來,他們把我綁架到拘留所,想拘留我。可一量血壓,一百八十,拒收。然後又到正規醫院檢查,我求師父定住他們,師父讓大夫寫甚麼他就得寫甚麼。結果又出現了嚴重心臟病的假相。

就這樣,在師尊的呵護下我回家了。警察要走的時候,我告訴了他們幾句話,我說你們在大是大非面前一定要做好,要動善念啊,他們都同意了。

我丈夫是常人,說了很多負面的話。我跟他說:「你想,我每天、每頓飯都孝敬婆婆(八十九歲),我對得起每一個人。你雖然今天不愉快,可是你想過沒有,當歷史翻過這一頁的時候,你得到的是甚麼,那是天賜洪福!」頓時我丈夫不說話了。我繼續說:「你知道嗎,看書、學法、煉功是我一生中最大的事。我甚麼愛好都沒有,就想修煉。而你不讓我到學法小組學法,並且還看著我,你這樣做對嗎?!」於是他就不再干涉我出去學法了。

當我失去人身自由還為他人著想的時候,當我想到我是一個覺者的時候,當我想到師父、想到為眾生負責的時候,想到放下生死的時候,我的身體一震,又一震,我能感覺到我非常高大。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別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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