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對責問 法官陳建國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誰」的嘴臉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早晨,河北武安法輪功學員王紅亮、王愛英夫婦被武安市「六一零」、國保等惡警綁架、抄家搶走多種私人物品和一萬四千九百元現金。隨後武安檢察院對二人予以起訴,由武安法院刑一庭立案,陳建國負責主審。
二零一二年二月,作為主審法官的陳建國在明知刑法三百條不適用的情況下,知法犯法,以黨為大,凌駕於法律之上進行枉判。在沒有通知受害人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陳建國直接非法枉判王紅亮刑期三年,王愛英刑期四年。
十四年來,在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中,中共法官面對所有律師的辯護,學員和家屬的質問,從來都不作任何法律上的答覆,都是在黑箱操作,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濫用法律,枉法判刑。陳建國也是這樣,其不通知當事人的律師和家屬進行偷判正是中共邪黨流氓特色的表現。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王愛英的家屬打電話到刑一庭時才得知親人已經被判刑的這一情況。面對追問,陳建國儼然擺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誰」的樣子:「你們不要找我了,要找去找派出所,你們也可以到邯鄲去找。」
看看,陳建國迫害好人居然臉不紅心不跳,已經完全是好壞不分,正邪顛倒了。他的意思就是這件事自己沒有責任,是上面這些人讓幹的,要追究就找他們去,與我何干?
二、言行惡劣 陳建國把法庭變成耍流氓的場地。
後來我們了解到,陳建國在一審非法開庭時和公訴人於衛平狼狽為奸,對王愛英夫婦的辯護律師十分粗魯,經常蠻橫的打斷正義律師的發言,有意為難、侮辱律師。難道陳建國不知道法輪功真相、不知道學員是好人嗎?其實他早就知道,可是他已經完全被邪黨操控,利慾熏心,分不清善惡是非了。
陳建國他們以各種手段刁難、阻止、打斷正義律師的辯護發言,很明顯這是在剝奪法輪功學員王愛英夫婦的辯護權利。他為甚麼會這樣做呢?因為他早就聽過法輪功真相,早就知道法輪功不是邪教。他知道法輪功學員是好人,是根本不會加害於他,所以他才敢為所欲為,在法庭上不計後果的大耍流氓,把法庭變成耍流氓的場地。
三、道德敗壞 想邀功請賞是陳建國執法犯法的基礎和原動力
十四年來,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名和刑期都是「六一零」和政法委內定好了的。武安法官陳建國和二審法官董光輝等人實際只是中共的傀儡和傳聲筒,其進行的所謂一審、二審庭審目的就是欺騙外界的走過場而已。
十四年來,中共號稱依法迫害法輪功實際上是個徹底的騙局,所謂「依法」實際上根本沒有法律依據。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在哪都要做個好人,這恰恰有益於法律維護的公平正義的宗旨,陳建國等卻以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誣判法輪功學員王愛英,屬於蓄意錯用法律條文,反而已構成瀆職罪,徇私枉法罪等等罪行。
陳建國、董光輝(二審法官)等道德敗壞,一心只想向中共主子邀功請賞,他們甚至用不著邪黨操控就主動賣命替中共爭當迫害急先鋒,他們這樣的品行怎麼能不讓中共邪黨用起來順手?所以迫害法輪功,想邀功請賞是陳建國之流執法犯法的基礎和原動力。
目前,武安陳建國等五十餘名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已經被國際追查,他們最終是逃不脫天譴和人間法律的制裁的。就是在邯鄲地區武安本地區,有關揭露陳建國等所幹的醜行傳單發放的到處都是,他們的親人一出門就會經常看到,如果他們善惡分明,肯定會為此而感到無顏見人。
四、 無理判決屢遭駁回,武安法官為何還不醒悟?
一審判決被駁回之後,無疑對陳建國之流的武安法官是當頭一棒,迫於壓力,武安法院只好以「取保候審」的名義釋放王洪亮。然而,那些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不思悔改,懷恨在心,繼續利用二審構陷迫害王愛英。為達到目的,二審時公訴人於衛平竟然出示一份由惡警提供的五年前「聽別人說的」所謂 「新證詞」,不可思議的是,二審法官董光輝居然採用了這個「新證詞」,誣判王愛英三年刑期。
當事人王愛英不服,再次上訴。二零一三年九月,邯鄲中院法官權衡之後,就又把武安法院無理判決駁回重審。從一審到二審,再到馬上所謂的三審,王愛英已經被非法關押八百八十多天,武安法院將以何種形式收場,這才是當下很多人關注的焦點之一。
最近,又有消息透露,武安法院將於十一月對王愛英進行所謂的三審,我們不禁要問:無理判決屢被駁回,武安這些法官為何還不醒悟及早作出贖罪之舉?!
結語
在中共邪黨的體制下有的法官可能顯得很無奈,但也不是沒有回旋餘地。像邯鄲法院的法官把這個案子的一審和二審駁回武安就是在想方設法給自己留一條後路,這是明智之舉啊,這樣的法官能沒有美好的未來嗎?反觀武安法官能夠贖罪用於自救的時間真的是不多了。
窺一斑而知全豹。我們不難看出,從迫害元凶中共黨魁江澤民到武安的這個小人物陳建國都是道德敗壞、正邪不分的邪惡之徒。他們甘心出賣人性良知與中共邪黨相互利用迫害法輪功,他們踐踏法律,把司法系統淪為犯罪系統,在法輪功問題上不同程度的製造著不可饒恕的罪孽,這就是中共這些枉法法官共同的流氓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