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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理判決屢被駁回 武安法院還用三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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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三年八月下旬,邯鄲中級法院取消原定於二十九日對法輪功學員王愛英的三審開庭,九月初,邯鄲中級法院權衡之後,駁回武安法院對該案的二審判決結果,要求重新審理。王愛英案子到底是個甚麼樣的冤案?判決屢遭駁回,武安法院還用三審嗎?

十四年來,邯鄲公檢法系統「利用×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法規實施罪」(編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是中共邪教在破壞法律實施)這一罪名給邯鄲本地不少法輪功學員定罪、判刑。儘管以前不斷有法輪功學員上訴,但很少有退回重新審理的。王愛英案子出現這樣的情況在邯鄲地區乃至全國都是罕見的,這裏面究竟透露出怎麼樣的玄機?我們來分析一下。

案件回放:當局假借法律殘害百姓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早晨,河北武安法輪功學員王紅亮、王愛英夫婦被武安市城關派出所及「六一零」、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警察抄家並搶走多種私人物品和一萬四千九百元現金。隨後武安檢察院對二人予以起訴,由武安法院刑一庭立案審理。

二零一二年二月,武安市法院刑一庭主審法官陳建國知法犯法,在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直接宣判。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王紅亮的家屬打電話到刑一庭時才得知:王紅亮被判刑三年,王愛英被判四年。修煉法輪功依照中國現行的法律完全是合法的,武安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進行枉判,王紅亮夫婦當然不服,便上訴到邯鄲市中級法院。

二零一二年九月,邯鄲中級法院認定此案事實不清,退回武安法院轉刑二庭重新審理。這對武安陳建國之流所謂的法官無疑是當頭一棒。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下午,因為理屈加上國際社會正義營救,武安法院以取保候審的名義將法輪功學員王紅亮釋放,但武安某些公檢法人員仍然不肯死心,不肯為自己留一條退路,繼續對王愛英構陷罪名,進行非法第二次枉判。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武安市法院再次公然對王愛英進行第二次非法開庭,公訴人於衛平念完起訴書後,出示一份由武安市城關派出所人員提供的所謂五年前「聽別人說的」所謂「證詞」,辯護律師指出新證詞證明的是當事人無罪,公訴人於衛平啞口無言,隨後倉惶逃離庭審現場。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武安法院繼續倒行逆施冤判王愛英三年刑期。王愛英家屬再次委託北京律師上訴至邯鄲市中級法院。

二零一三年八月中旬,邯鄲法院放出消息,八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在邯鄲市中級法院刑二庭對王愛英進行所「三審」。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邯鄲中院要求中止王律師作為王愛英的辯護律師的資格,目的是逼退北京正義律師,將這個案子草草結案。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由於邯鄲法輪功學員的大量揭露和海外正義力量的震懾下,邯鄲法官不想當中共的替罪羊,取消原定的三審開庭。

二零一三年九月初,邯鄲中級法院裁定,將此案再次像踢皮球一樣退回武安市法院重新審理。

一審、二審都是欲加之罪

武安「六一零」、警察從王愛英家中抄走現金、光盤、電腦、塑封機、打印機、法輪功書籍本身就是非法的。一審法官陳建國在法庭上不敢讓眾人看這些光盤和傳單的內容,對辯護律師顯得十分囂張,經常蠻橫的打斷正義律師的發言。難道陳建國不知道法輪功真相、不知道學員是好人嗎?他肯定知道。可是他已經完全被邪黨操控,利慾熏心,分不清善惡是非了。

一審王愛英被枉判四年,王洪亮冤枉三年,陳建國自以為得計,也不通知王愛英家人。有人質問陳建國為甚麼這麼幹,其就揚言是「上面」讓他這樣幹的。二零一二年三月份,王洪亮家人打電話追問,陳建國擺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誰的樣子:「你們不要找我了,要找去找派出所,你們也可以到邯鄲去找。」

那麼,迫害法輪功,陳建國真的可以升官發財,從此高枕無憂了嗎?答案是否定的。修煉法輪功並不違反中國的現行法律,王愛英信仰「真、善、忍」做好人並沒有錯。武安法院沒有想到,一審判決結果很快被邯鄲法院駁回。但武安的那些公檢法人員仍不思悔改,不想退路,繼續利用二審構陷迫害王愛英。為達到目的,二審時公訴人於衛平竟然出示一份由惡警提供的五年前「聽別人說的」所謂「新證詞」,不可思議的是,二審法官董光輝居然採用了這個「新證詞」,真是荒唐、無恥,更是罪上加罪!

十四年來,中共利用政法委和「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縱各地公安局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然後再操縱各地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中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定罪。可中共法庭從來沒有指出法輪功到底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到底怎樣破壞了法律的實施。

其實,現在很多人都知道:法輪功教人向善,修煉者來去自由,和邪教毫無關係。是中共利用公檢法人員在迫害民眾,利用宣傳媒體對民眾洗腦,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直到現在,中國並沒有一條法律認定法輪功為×教。在法庭上,那些被中共操控的「法官」也從來沒有誰能指出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一條法律法規的實施。近些年來,隨著法輪功真相和《九評》的廣泛傳播,大陸越來越多的公檢法司系統工作人員都已知道修煉法輪功並不違法、不是犯罪,從法律上講迫害法輪功恰恰是非法和反人類的。

邯鄲法院為何取消三審把案子再次退回武安?

二零一三年八月,中共連續出台《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和《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中共對公檢法人員是這樣說的:「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明確冤假錯案標準、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這無疑宣告中共將徹底拋棄那些追隨它迫害法輪功犯下罪惡的公檢法人員。其實明眼的人都知道,中共這就是在把公檢法人員當作替罪羊拋出。誰都知道法輪功是冤案,那麼,邯鄲法官在這個敏感時期對王愛的案子進行三審,難道不應該慎重考慮嗎?

王愛英案子將要三審的消息出來以後,明慧網發表文章《正告邯鄲法官莫做中共替罪羊》,與此同時,邯鄲法輪功學員和海外法輪功學員不停的向民眾揭露,不停的給邯鄲法院和檢察院打真相電話予以制止,勸告邯鄲法官莫做中共替罪羊,這在一定程度上使邯鄲公檢法受到震懾,邯鄲法官也不想擔負這個歷史責任怕將來被清算,所以就把三審開庭給取消了。接下來,邯鄲法院又想了個「高明」辦法,直接把這案子退回武安,讓武安法院三審,那意思其實已經再清楚不過了:這個案子跟我們邯鄲法院無關,你們自己看著辦,不要在再給我們找麻煩了。

武安法院現在怎麼辦?

中共公檢法在對法輪功學員長達十四年的迫害中,製造出無數冤假錯案,現在邯鄲公檢法很多人都已經知道這樣的事實。那麼,邯鄲再次把案子推回去讓刑一庭三審,我們不禁要問,武安法官還沒有醒悟過來了嗎,武安法院還有資格、臉皮和膽量去進行三審嗎?

中共因為迫害法輪功已是窮途末路,如今要將迫害法輪功的這一切罪惡劃到這些被其利用的公檢法人員身上,作為武安法官當替罪羊的自己居然還不曉得,真是可悲。他們也許還不知道現在法輪功已經洪傳一百多個國家得到普世的公認、歡迎的事實,但他們應該知道文革結束後,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那些暫時僥倖逃脫的文革急先鋒們最終也遭到天譴,很多人都得了心臟病、半身不遂或癌症而不得善終。

在邯鄲,許多積極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遭到惡報。二零一三年邯鄲地區迫害法輪功的惡首邯鄲市公安局局長李桂洪在權鬥中被中共踢出,隨後他惡報上身,得腦出血開顱搶救,現已神志不清、光會哭。然而,惡報遠不止他一人,還殃及到他的妻子得了腦血栓成為植物人,這真是一人作惡連帶全家。二零一三年邯鄲「六一零」惡人高飛怪病纏身之際被中共徹底拋棄,下崗成為無業遊民。更可怕的天譴惡報在等著他們呢。

中共邪黨暴政統治中國幾十年,上逆天理,下違民心,其罪惡驚天駭世,罄竹難書,現在已到了天譴報應的時候。大審判和嚴懲即將到來,我們正告武安市公檢法人員,只有馬上撤銷立案,立即釋放王愛英才能將功贖罪。只有及早退出中共,拋棄邪黨的操控,向全世界舉證邪黨迫害法輪功的證據,才是當務唯一自救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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