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因被人舉報,我被高家嶺派出所強行帶走。送往興城拘留所。
在派出所裏和去興城的路上,受到了他們的打罵折磨,把我用銬子和繩索將手與腿捆綁在一起,塞進車座下面。有兩個警察挾著,一直到市公安局後才把我拽了出來,當時我的腰、腿像斷了一樣,疼痛難忍。到拘留所後,我絕食抗議,又遭到打罵,在我身體不支,出現異常,昏迷後,被送興城醫院,在醫院把我綁在床上,有人壓腿,雙手銬在床邊,用人按著,強行打針,掛點滴,經過一晝夜的折磨與藥物的摧殘。經過兩次送往醫院搶救,後來看不行了,怕出事,才通知當地政府及家屬才把我接回來。
幾天以後,在家裏就呆了四、五天,也就是六月五日那天,來了兩輛警車,由派出所所長張玉權帶領下,來了五、六個警察,不容分說就把我帶上警車,並進行二次抄家,然後就直奔葫蘆島教養院。在去教養院途經葫蘆島火車站時,我被帶進站前派出所,有幾個警察讓我簽字,我不簽。他們就把我打倒在地上,打的我全身都是傷。我一直沒簽字,他們一直打的我不能動彈,他們氣急敗壞後就把我抬上警車,送往勞教所。
酷刑演示:銬地環 |
一進教養院就把我銬在地環上,不讓躺,不讓睡覺,只能躬著腰坐著。由四、五個犯人看管,我又開始絕食,到第五天由於我嚴重昏迷,就把我送去葫蘆島醫院,經過長時間的搶救,我才明白過來。之後警察問我吃不吃飯。我說不餓,不想吃。又問到底想不想吃,我說餓就吃,不餓就不吃,於是他們就把我按在病床上,強行插管,當時我難受至極。把我拉回教養院後就開始灌食,灌食是相當痛苦的,用針管往裏打,打一口,就往外吐一口,一直打我一直吐。他們就對我實施非人的待遇,住在陰暗潮濕的房間,見不到陽光,專人管理,不讓洗漱,不讓買東西,天天坐板。經過四個多個月後又把我調到第五大隊。在五大隊我堅持學法煉功,幾次被發現,又對我打罵,拳腳木棍等手段迫害,還強制勞動,洗腦。又經過六個月左右,又把我調入六大隊,六大隊大隊長劉國華,找我談了幾次話,我沒有配合他,就是講真相,講法輪大法好,他又開始強迫勞動,訓隊列,答試卷等精神與肉體迫害,就這樣我被勞教了一年。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六日,我去某地區發神韻晚會光盤,被當地高家嶺派出所巡邏警察綁架。於二十七日被送往興城看守所關押,在送往途中被警察毆打,他們又派人抄了我家。家裏的大法材料與現金被抄走。
在看守所期間又受到不公正虐待。進去之後先涼水澆頭,他們叫「紮盆」,讓人蹲下用臉盆從頭頂慢慢往下澆水。一直澆到他們規定的多少盆為止。稍不如意,就拳腳相加,由號長指揮,直到你凍得嘴唇發紫,渾身打顫,站不准腳才放手。
有一次我在號裏煉功,遭到副所長譚某用手銬背銬我七、八個小時,後來調到一號房,我又被強迫在號裏做雜役,刷廁所,擦地板、倒垃圾等。吃稀粥,沒有菜(菜是自己花錢買),睡水泥地板,沒有被褥。經常受到關押犯人的打罵。有一次一個犯人讓我抱他擰燈泡,我不同意,就一頓拳腳,打得我當時嘴唇破裂,臉被打腫,像這樣的事例很多。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八日,我從看守所被劫持到錦州監隊,在那裏被關了一個多月。又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劫持到瀋陽第一監獄,被分到一監區二分隊。第二天開始強制幹活,跟著犯人剪線頭。勞動量也一天比一天大,經常加班加點去幹,幹少了不行,幹不到好處也不行,每天規定數額必須完成,完不成任務就得挨打,所以經常挨大小組長的打罵,有一次打得最重,打的滿嘴是血,腿被打傷。走路都痛。不但在勞動迫害,在其它方面也找理由。經常問你這幾天黑夜煉沒煉功。你說煉也不行,說沒煉還不行,他就是找你毛病,找藉口收拾你,生活方面說你被形沒整好,鞋放不齊,走路不齊,衣服不規整等等都可以迫害你,不讓你好過,他想在你身上立功。
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組長呂海濤又報告隊長說我晚上煉功,李隊長就把我叫去辦公室,問我煉沒煉,我沒回答,他讓我蹲下,教訓一頓就讓我回來幹活,又到晚上收工後,組長呂海濤又報告說我在宿舍煉功,李隊長二話沒說就把我押去嚴管隊。到嚴管隊讓我脫衣服,我不脫,當時就上來四、五個雜役和一個隊長,把我毒打一頓,衣服被扯裂。打完後就把我關禁閉,在小號喝了十二天玉米麵粥。有一個雜役犯發現我夜裏煉功,就把我提出來去坐老虎凳,把我銬在上面一動都不能動,還加戴刑具,坐了三天三夜,我絕食抗議,那個雜役犯在給我戴刑具時把我的腳弄傷了,下凳時我不能走動,是他們把我架出去的。半個月後隊長把我帶回監區,我行走困難,渾身沒有一點力氣,稍不注意就會摔倒。回來後的下午就讓我幹活,我沒幹,他說我抗改,不幹活就收拾你。我說嚴管隊打人,把我傷成這樣,你們管不管。我要求監區調查此事,給我一個說法。結果第二天,也就是三月二十三日,大隊長呂維國帶著幾個警察把我叫到了樓上辦公室,問我還幹不幹活。我把在嚴管隊怎麼挨打,怎麼坐老虎凳,又把我腳弄傷的情況一說,他就火了,說怎的,我看你腳不是挺好嗎?要不我再給你找個地方,別的你不學,學會告狀了是不是。想再受點罪?說著就操起電棍開始電我,在屋裏的警察也一同下手,從頭到腳電了個遍,電了很長時間,直到我不能動彈。然後把我銬上,嘴用布勒住,帶上棉帽子,又把我押回嚴管隊,到了嚴管隊後把我的內外衣服扒走,只留下棉襖,棉褲,又把我推上老虎凳,戴上刑具。我又開始絕食,又過了三天三夜把我放下來,又去關我禁閉,這一關押就四個多月。在這裏受盡了非人的折磨,天天坐板,從早上五點半到晚上九點半,吃喝拉撒都在裏頭。冬天冷的要命,凍的打哆嗦,夏天又悶又熱,又潮濕,吃不飽。也不讓洗身。稍有不順就要挨打,到了六、七月份也不給換單衣,還穿著棉襖,棉鞋,棉褲子。身上起的全是痱子,腳氣,簡直沒有一點人性。還有兩個監區隊長(一個姓孔)在提審我時用電棍電我全身。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把我從嚴管隊帶回監區,當時我身體極度衰弱。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副大隊長呂維國把我嘴用帆布袖標(白色)塞住,並用全身力氣往裏邊頂。然後又用封條膠布封住。戴上手銬,把我從二樓押去嚴管。等到嚴管隊把我嘴上的東西拿掉後,發現我的牙齒已經全部活動,口腔內,上下牙床全部起了血泡,造成我無法進食,這樣我又開始絕食,不吃不喝,第七天我被插管灌食,又過了五天對我二次強行灌食。這期間還要承受其折磨,不但坐小窄凳,有犯人在我昏倒之時用力踩我的小腿部位。導致我腳踝骨嚴重受損傷。我站不起來,沒有能力說話,幾度昏迷,沒有血壓,經醫生檢查,怕出現生命危險,才把我送醫院搶救。後來又把我帶回監區,之後我沒有知覺,全身僵硬,尤其晚間更甚,感覺哪都涼鐵都透著一股涼氣。就這樣每天還讓我同犯人一起出工。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也就是中共「兩會」剛過,在我身體還沒有康復,還很虛弱的情況下,開始又對我強制性「轉化」(不光對我,全監獄對大法弟子都採取相同措施)。
十五日當天在食堂他們把我叫出來,由兩個管事犯人把我架回宿舍二樓提審室,把我硬按在鐵椅子止,手腳扣上,門窗事先用黑布遮擋,見不到陽光,眼前放著電視光盤,是他們宣傳的誹謗大法的錄像。我和他們講電視自焚、自殺,天安門自焚等都是假的,是中共編造的謊言,不要被它們的宣傳所毒害,我是大法的受益者。他們不聽,就動用電棍電擊,副大隊長呂維國首當其衝,表現極其惡劣,相當賣力。用電棍從頭到腳,前後左右一起電,能電的地方都電,有時用一二根電棍,有時用多根電棍一起電,我身上的電擊傷疤都是當時留下來的,這樣一直電了我三天三夜,除了他們吃飯,電棍充電外不間斷。在這期間還用電燈泡照眼睛,小太陽烤臉。冷水澆頭,野蠻灌食等手段折磨,還用硬質飲料瓶灌上水擊打我頭、臉,至此我頭臉全部腫起。
第四天管教大隊長呂維國又讓犯人王剛用飲料瓶灌上開水,塞進我的後背燙,用兩手往後按著,等涼了再換另一瓶,兩個熱水瓶輪換著燙。呂維國坐鎮指揮,燙的時間長短,燙到甚麼程度,都他掌握,我後背的燙傷疤痕就是當時留下來的。
當日又進行了第二次開水燙,這次是先用熱水袋灌上開水,塞進我的褲腰裏,在臀部底下坐著,坐了一陣後(大概有十多分鐘),又把飲料瓶灌上開水又塞進我的臀部裏坐著,又過了大約有十五分鐘左右的時間才罷手,就這樣我的後背,臀部,肛門,股溝等處皮膚全部燙壞,燙爛。到了十八號的後半夜,才把我從鐵椅子上放下來。當時我不能走,不能站,不能蹲,大小便失禁,渾身疼痛難忍。教育科嚴處長(嚴天祥)看我實在不行了,才把我送醫院搶救。主治我的醫生叫金兆林,受醫生的一番救治後,警察沒讓住院,而是直接把我背回監舍。這樣我甚麼都沒有穿,赤裸著身體,在床上只能趴著,不能翻身,這一趴就是兩個多月。在這期間,我受盡了痛苦和折磨。當時我左手手心,手指肚被電擊成兩半,右手背被電擊成糊焦狀。所以兩手腫的像兩個氣皮球,連手指都動彈不了。吃飯靠人餵,大小便靠人攙扶,背部與臀部膿血不止,床單,被子上淌的全是膿血,爛肉,每換藥一次我就更加痛苦,難以忍受。每天要換藥3、4次,大多數都是由看管我的犯人換,有時醫生過來複查。更難以忍受的是讓老犯用螺絲刀起結痂,還說給你做手術。每剝掉一次都是血肉模糊。管教隊長呂維國還要關心問剝了幾層了?我真是生不如死,苦不堪言,五六個犯人輪番監護,想死都難。到現在事情已經過去一年多了,傷口部位還是經常疼痛的揪心,就好像無數鋼針扎心一樣。我手腳麻木,有時沒有知覺。由於我身體極度衰弱,免疫功能下降,使我染上了各種疾病,還經常出現頭昏,頭沉,神經衰弱等症狀,也不給予治療。
在我傷口還沒有癒合,帶著藥布,用藥的時候,又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把我押送到十九監區(高戒備,嚴管隊替身)嚴管,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迫害。到了「高戒備」直接把我押在二樓五房。當時我坐不了,站不穩,走不了。他們還不讓躺,不讓臥,第三天我的雙腿兩腳全都腫起來了,而且越腫越厲害,過了大概一個月左右,才允許我臥床休息。但不讓盤腿,不讓說話,不讓用日用品,一旦發現,就大打出手,有一次因為我盤了一下腿就遭到犯人王彥輝的毒打。
由於我身體一直不見好轉,又經過醫生檢查,心率過快,血壓偏高,肺部都有問題。
在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這天(假期剛過)監區長宋長德,把我叫去一樓辦公室,跟我談「轉化」問題,我沒答應,也沒配合他,他說師父如何不好,又圍攻中南海,上天安門鬧事等邪說,我就和他講真相,不要誣蔑我師父,不要參與迫害,他聽不進去,又說你不「轉化」就折磨你,一直到你出獄為止,並且外面小車還得接你走。他又給我調個房間。這樣我從二零五調到了二零七房間,這個房間門窗是布簾遮擋的,沒有監控,有兩個雜役犯人包夾我。讓我坐在鐵凳子上,反覆看誣蔑大法的光盤,妄想在精神上,思想中瓦解我,給我一遍一遍的洗腦,每天從早上到晚上不停的播放他們的謊言。又用親情,偽善等手段感化,使其達到目的。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監區長宋長德再次把我叫去辦公室,讓我「轉化」,寫材料,我據理力爭,不認罪,最後他看我的態度很堅決,讓人把手銬腳鐐拿來,並說:不「轉化」就給你戴刑具,你任選其一,我說,我哪個也不選擇,這些我都不要,不要強加給我,大法無罪,信仰自由。我就回來了,回來後他們繼續給我強制洗腦,坐鐵凳子。想起我一次次遭受迫害,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精神與肉體幾乎快承受不了了,我想到了解脫,想一死了之。我趁包夾犯人不注意之時,就向門牆角撞去,發現後把我按住,給我一頓毒打,又拿來鐵椅子將我扣上。包夾犯人孫有才,不但大打出手,還用風油精抹眼睛,用棉籤通鼻孔,用打火機擀肋骨,用約束帶死勒心臟部位,折磨我一宿,第二天「宋大」來了,我把情況說了,他看我雙眼睜不開,眼淚不斷向外流,像電焊光打的一樣疼痛。就說了他一句,後來把我從老虎凳上放下來,又給我戴上刑具,定位在床頭上面。睡覺時給我固定床上,不能翻身,不能動彈。不讓洗漱,大小便都要受限制,還得聽,看錄象光盤。就在我這麼艱難殘酷的環境下,看我還在堅持著。他們為了要功績,得獎金,為一己之私,這些警察就輪番上場,有時一起上,進行攻堅戰。他們不顧白天黑夜加班加點對我軟硬兼施,不擇手段,使出了渾身解數,昧良心幹著他們所幹的一切。我心裏很難過。後來一直對我監管,白天坐鐵凳,睡覺又把我銬上,還說保護你,怕你自殺。每十天半月就和你談一次話,問你現在是怎麼想的。都做些甚麼,又有甚麼打算。這裏的情況如何,犯人和警察對你如何等等,我知道他們主要通過這種方式了解我的心理活動,思想意識。從你的意識形態中觀察你,然後搞垮你。
對我嚴管,與中長期關押的犯人一起,坐鐵凳子,從早六點坐到晚十點,這裏除了洗漱給那麼點時間以外,就是坐凳子。尿桶在房號裏,每天還要背監規,唱獄歌,寫心得材料。進行思想改造,還要學習弟子規,結合監獄的要求教你做啥,你就做啥,半個月能讓洗一次衣服,洗澡。當然對我的要求更是嚴格的,不允我跟別人說話,不允許我亂動,大事小事得報告,還逼我寫思想彙報月總結之類的東西,我也沒給他寫,也沒有合乎他的要求,這樣我處處被管制,一直到了我走出監獄那一刻,雜役犯人還讓我坐鐵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