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昌黎縣法輪功學員郎淑英自述遭迫害經歷
我叫郎淑英,女,今年五十歲,河北省昌黎縣茹荷鄉西拗榆村人。我要揭露昌黎縣「六一零辦公室」多年來對我的人身迫害,並導致我的母親受驚含冤離世。
我修煉法輪功以來,按照大法「真善忍」的原則修心做人,生活中替他人著想,在社會上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然而是江澤民以一己之私,害怕學法輪功的人多了影響其手中的權力,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下令全面迫害,全民被江一人捲入到了隨同對法輪功、以及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長達十多年的迫害之中。「六一零辦公室」就是江一夥設立用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
我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也沒觸犯任何法律,所有對我的迫害和折磨,都是在六一零辦公室的直接操縱之下進行的。以下是我遭受迫害情況簡述:
二零零零年,我在一名法輪功學員家裏打工。一天,這位學員被非法抓捕,來了幾名警察非法抄家,我自言自語地說:「做好人都不好做啊!」就這一句話,警察就把我綁架到昌黎縣公安分局,一警察猛地上來打我,當時就把我打得眼睛充血,後來知道他是茹荷派出所所長。到了晚上,沒有任何手續就把我關進看守所,不得已,我以絕食來抗議迫害,看守所就讓醫生強行給我灌食,叫四、五個犯人野蠻的按住我,從鼻子眼裏插管,下狠的給我灌食,多達四、五次,我胃痛難忍,幾至暈厥。
後來他們把我劫持到昌黎縣六一零辦公室洗腦班,惡徒們幾天幾夜的不讓我睡覺,罰站,一站就是幾個小時,長期的罰站讓我的大腿和雙腳浮腫嚴重;他們還把我關在一個小屋裏,兩、三個月不許出門,還往床上放大音響,轟鳴聲震得我心跳加快,顫抖不止,痛苦難噹!尤其令人髮指的,在北方那樣寒冷的大冬天,他們逼我坐上冰涼的鐵椅子,長達五十多天,凍得我渾身發抖,大腿雙腳紫黑浮腫,以致出現女人斷經的毛病。就是這樣,「六一零」惡徒居然還到我家,向我年邁的老母索要所謂 「生活費」!
二零零七年,我為了生活到外地打工,「六一零」又派人到我家騷擾,並恐嚇我的老母親,母親經不起這種精神刺激,不久含冤離世!相依為命的母親去世了,我的心中痛苦萬分。
二零零九年四月一天,我正在家中坐著,「六一零」人員又夥同昌黎公安分局警察再次綁架我,將我非法關到昌黎拘留所,逼我做奴工,我不是犯人,我也沒觸犯任何法律,為了維護公民基本權利,我拒絕幹活,拘留所的所長就大聲辱罵我,把我關在一個屋子裏,不讓我出門。十五天後,警察又把我劫持到看守所。
看守所獄警指使刑事犯人狠命毆打我,一次一個犯人猛地用腳踹我胸口,我當即痛的上不來氣,他們只好將我送縣醫院,但還給我戴手銬、腳鐐。
這次他們將我非法關押了四十五天,是非法超期關押。當時我正經營一些熟食的買賣,惡警對我的綁架、關押,給我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令孤身一人的我,生活更加雪上加霜。
我作為「真善忍」修煉者的做人原則,我對所有加給我這一切痛苦的相關人員、執法幹部,沒有怨、沒有恨,所有在迫害中侮辱我、打罵我的人,我也不記在心上,這是因為他們本身是上當受騙者,如果我不講出真相,將來真正下場淒慘的就是這樣的人。
這三年來,幾乎每個星期都有一天,我都要到昌黎縣縣六一零或國保大隊要回我所受到的經濟損失,以這種方式對他們講真相,我這樣堅持了很長時間了,在此,希望有關同修能正念加持我。
(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哈爾濱市郵政局司機王宏濱先生,一九七零年五月二十一日生,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做好人,從戒煙戒酒開始到看淡名利、為他人著想,身心發生了很大變化。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他遭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十年迫害。
王宏濱先生二零一二年七月出獄後,去原單位要求恢復工作,被告知已經開除。下面是王宏濱先生自述在勞教所、監獄遭受的種種迫害。
一、綁架、勞教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我開車散發真相資料時被人舉報,東風鎮派出所找到單位,把我綁架到東風派出所,之後送往太平分局,當時那幾個人不知姓名,刑訊逼供,打了我幾個耳光子,也不疼,讓我蹲馬步,手上掛壺,當時不知是在迫害,只想我是大法弟子,蹲馬步算啥。當晚被送看守所,那天是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
4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先送萬家勞教所集訓隊,後送長林子勞教所。當時長林子是四個大隊,陸續非法關押二百多名法輪功學員,所長石昌敬指使各大隊的隊長、教導員進行所謂的「轉化」。先後四個隊我都呆過,在一大隊,強制不「轉化」不寫詆毀材料的人碼坐,為了「轉化率」使用了各種手段:如頻繁調隊、包夾迫害、利用家屬親情「轉化」、甚至還讓父母給子女下跪。各大隊都有不同的生產任務,法輪功學員白天被強迫幹苦役,定任務,完不成不讓睡覺,晚上「不轉化」的站到下半夜一點才讓睡覺,晚上如有一名法輪功學員上廁所,值夜人員把本隊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全部叫醒,蹲在地上一排陪著。法輪功學員都被包夾監視,寸步不離。有法輪功學員多次反映情況,等待的是關小號、坐鐵椅子、掛床等迫害手段,由於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們陸續用絕食方式反迫害,很多人都參與進來,之後,長林子擴大了小號並裝了四個鐵椅子,又添加了大量設備,有類似刀剪鉗子、鑷子不知名的器具,還有車。
我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前後絕食反迫害,五天後,每日上午九點,下午一點各被灌一次,持續灌食近六十天左右被送回家中,同時惡警向不明真相的家屬勒索了五千元。回家後身體恢復很快,二十天後惡警突然來到家中,又把我綁架到勞教所迫害,我繼續絕食(前後絕食已多次被關小號,坐鐵椅子),二十天後值班政委怕擔責任我又被送回家中。此時我已瘦的不像樣了,回家後為了避免再次遭綁架迫害,就離了家。
後來在吉林省烏蘭浩特市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在綁架過程中肛門被惡警踢傷,搶走身上傳呼機、近二百元現金,當地檢察院要給我構陷罪名,我便絕食抗議,惡警給我灌鹽水,銬在死人床上,大小便不能下地,腳用螺絲擰上,手銬在床邊,大字形躺在鐵床上。當時是冬天最冷的時候,我心中只想著大法,又是二十天後醫院看不行了通知哈市的父親用車把我拉回了哈市,當時已近臘月二十三了。
當時長林子勞教期已滿一年多了,可是不給解除手續。接到消息的惡警不管大年已近,更不管你身體如何,又把我綁架到了長林子勞教所,直接關進陰冷的小號,銬在鐵椅子上。我抗議這種違法關押和超期迫害的行為,沒有任何人答覆,這次小號除了過年送回一大隊過的年外,之後出小號已是四個月後,那時已是夏天了,超期關押了八個月。這還沒算完,因我為被迫害死的法輪功學員孔曉海要求教養院說明死因,惡警為了報復我,由濱江檢察院吳軍寫構陷我的材料,送往太平看守所繼續迫害,同時還有兩名法輪功學員。
二、十年冤獄
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在太平法院非法秘密開庭強判我十年刑期,另外我妻子在壓力面前在當天起訴離婚,又開了一個民事庭。
我被邪惡繼續迫害,二零零三年三月中旬送往新建監獄集訓二十天,四月十一日送到呼蘭監獄七大隊二小隊,指導員李友、隊長徐志明指使犯人隋貴和、尚建坤、於濤、趙曉波、孫喜明、張宇岩對我強制「轉化」,寫所謂「四書」,由於不配合邪惡的「轉化」,這些犯人分成幾組輪流對我展開攻勢,一組上來,一組休息,首先是體罰,站一白天,晚上直接站到兩點,才讓躺下,張宇岩便把單獨關我的監舍窗戶打開,讓我脫下衣服,把被子撤掉讓我睡覺,五點多便起來罰站,當時腰不知誰踢傷的,上廁所有人看著一步一身汗,手被鋼針扎的直滴血,雙腳脫了一層帶血的死皮,身體被摧殘的接近崩潰。
還有一種自制刑具叫反省凳,長約二十多釐米,寬約五釐米,高十多釐米,木製的,坐上去每分每秒的痛苦逐漸增加無法形容,這些犯人多是無期死緩的,說整法輪功學員有的是時間,還給高分,不用幹活,改造還順利。由於殘酷的迫害我沒能放下生死,心中默認了邪惡的鬼話,留下了污點,那種痛苦如同背上了包袱。後來惡警並沒有對我放鬆,每日都有人監視、記錄,除了這幾個指定的人外,不准同任何人說話。為了鞏固「轉化」成果,在十月中旬,李友拿著一份誣蔑的表格,問承不承認師父,敢不敢罵師父?我說在社會上我都不罵人,這裏還教罵人,當晚李友把我調到一號監舍,當時隋貴和、張平、於濤、張宇岩、孫義、尚建坤都過來了,把我打倒在地,我爬起時頭撞暖氣,他們把我用繩捆上,用鋪板插到後背,又一頓拳腳,是犯人收工後把我抬上床的。
第二天上午十點前後,監舍沒人,張宇岩、張平、於濤、隋貴和等人把我棉衣扒掉,拖到水房,兩個架著用水管往我頭和身上澆涼水,我接近休克才拖回監舍,由於沒有人性的迫害我絕食抗議,張平等人把我綁在床上,把管露在外面給我灌鹽水,嘴出血了。
這次迫害又持續十多天,大約在十二月左右我靜下心想想,提筆寫下嚴正聲明,所有在迫害中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簽上名交給七中隊警察,遞交監獄,他們震驚了好幾天,沒有採取更加殘酷的迫害行為。
漫長的監獄奴役迫害,白天到車間,每人都定了任務,減不減刑都得幹。大約在二零零五年左右,新來隊長崔連慶,心狠手辣,犯人都怕他,我幹的不多,當晚對我同一名同修體罰,沒幾天就不了了之了。
在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我已回到家中,去原單位要求恢復工作,哈市郵政局人力資源部張克地說把我開除了,楊立偉說:「你別找了,找誰也沒有用,我這兒說不行就不行,我們依據勞動法開除的。」 附:參與迫害的部門與人員 哈爾濱市太平區法院審判長:李小京
審判員:王玉蘭、張微
書記員: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