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邪惡開始迫害大法,7月20日的中午我所在單位瀘州市納溪縣汽田公司保衛科蘇輝時帶領公安人員大約有四、五人來到我辦公室強制要求放棄修煉,取消煉功點。
2001年冬,單位保衛科吳新連帶領多人(四。五人)其中有公安局和派出所的來非法抄家;2002年,吳新連帶領公安和派出所的(三。四人)非法抄家。
2004年,在老家古藺縣講真相時被人構陷,被古藺縣610頭目周強、王新堂等公安惡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一本《轉法輪》,明慧資料,師父法像)還強行帶到古藺縣看守所非法關押9天,後來,還因發傳單講真相被人構陷,被納溪派出所綁架關押2小時。
2005年8月,因同修被迫害後說出了自己,在瀘州家中被非法抄家後又綁架,市公安局和610姓王××(明慧網惡人榜有名)約5、6人,被綁架至瀘州納溪看守所1個月,家人因擔心還拿出5000元給單位同事準備通過關係贖人,在此期間,還被市公安局王××和610等人非法提審9次,做勞工,之後還被強制送到資中勞教所非法勞教1年勞教期間受酷刑折磨,如:不許睡覺,坐小凳,罰站,不許上廁所,關小間,做奴工等,施暴惡人藍秀英、任鳳明、段媛媛、江惡人等。
2009年3月,在古藺縣被陷害。被該縣610頭目周強、王利等4人綁架至古藺縣看守所關押一個月,非法抄家,惡人要求簽所謂「取保候審』』,8月31日時,在古藺縣德躍鎮因發資料講真相被人構陷,被綁架至派出所被惡警戴鐐銬、被腳踢等,反銬導致手指腫無知覺。當天晚上被鎮派出所所長610週強、王利等人綁架至古藺縣看守所,非法關押8個月,被古藺縣法院非法開庭宣判,被非法判3年緩期5年(審判庭判長何傳兵)。
2010年6月,公安街道辦派出所等又到家中進行騷擾(寫「三書」),7月,單位潘小蘭等多人又將我綁架於瀘州市納渠區洗腦班,非法關押十多天,期間進行各種洗腦活動。
(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二零零零年七月二日早晨,漳州市中山公園草地上平添了一道亮麗的風景:久違的法輪大法音樂聲悠揚地再度響起。原來,陳美芬與另十六個功友開始晨煉。圍觀的人有讚歎的,有擔心的……幾十輛警車將他們包圍,十六個煉功者一起被綁架到薌城公安分局(一小孩被放回),陳美芬因此而遭受了六年冤獄迫害。
法輪功學員陳美芬 |
警察無法無天
陳美芬女士,一九四三年生,家住漳州市薌城區,原漳州市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煉功前,陳美芬患有家族性的高血壓和嚴重的「血崩症」,修煉法輪功以後不久,一分錢不花,就全都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漳州市法輪功學員陳美芬成為國保人員騷擾、監控的重點對像,陳美芬的家人從此不得安寧,思想上背負了很大的壓力,精神、名譽上也受到了莫大的傷害。
陳美芬家家裏成了中共警察等自由出入的場所;兩部警車長期的、明目張膽地停在家門口監視她,並有便衣長期蹲坑,搞得親朋好友都不敢來串門;不僅電話被監聽,出門走親訪友、上街買菜都有人跟蹤尾追;就連她老婆婆原來的保姆也常來騷擾她,總以各種藉口進入她的房間窺視。後來得知原來保姆被有關方面威脅:要隨時來報告陳美芬的行蹤,否則就對你不客氣!
薌城公安分局一科(現改為國保大隊)五十多歲的男警察林瑞進和一楊姓年輕警察是陳美芬家的常客,說來就來,說走就走,嚴重干擾其一家人的正常生活。
公園煉功被判重刑
師父教弟子們要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逐漸的做一個更好的人,這錯在哪裏?這麼好的功法卻遭鎮壓,天理何在?陳美芬心想:應該向世人展示大法的美好。
就這樣,二零零零年七月二日,陳美芬與另十六個功友到中山公園晨煉。幾十輛警車將他們包圍,陳美芬與功友們一起被綁架到薌城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接受非法審訊,後送漳州市第一看守所關押。
看守所裏,監室裏擠滿了人。睡覺時,水泥鋪上就像插冰棍似的。她把上鋪讓給別人,自己睡在馬桶邊上的水泥地上。不僅尿味、汗味熏天,還時有老鼠從身上爬過。飯菜差得沒了底線。警察說:現在是聯繫不上活兒,否則要幹活的!
此次晨煉震驚了中共漳州當局。以漳州市委書記李敏忠、市政法委書記曹盛文、市「六一零」吳兩同及市公安局長王小洪為首的漳州市高層,下力度打擊迫害,十幾名平和的煉功者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重處。
陳美芬被誣判六年刑期。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八日,她被送往福建省女子監獄迫害。
在福建女子監獄遭迫害
福建女子監獄十三中隊,隊長姓趙,四十歲左右,福州人。副隊長姓鄭,二十多歲。陳美芬到達該中隊的當天,監獄政委及其他領導來了不少。她們分成兩班人馬來逼迫陳美芬,一直到天亮都不讓她睡覺。軟硬兼施,威逼利誘,想讓她屈服。天亮後,叫她下車間幹活,一會兒又叫她不幹活了,寫認識吧。由兩個死刑犯看著她,而獄警們卻跑去睡覺了。
因陳美芬打瞌睡,獄警罰她站立。陳美芬站得腦袋發昏、兩眼充血,雙腿腫脹,感覺兩條腿像是要裂開似的。獄警怕出事,停止罰站,又讓她下車間幹活了。
從中午十二點一直幹到晚七點,每個人都已精疲力竭、飢腸轤轤。好不容易熬到吃飯時間了,可姓趙的隊長來到陳美芬所在的號房說:開會吧,陳美芬必須馬上表態不煉功,否則大家都別想吃飯。只要陳美芬一分鐘不表態,大家一分鐘不能吃飯;陳美芬一天不表態,大家就一天都不吃飯!
犯人們開始威脅陳美芬,聲音從四面八方壓了過來。見不起作用,犯人們開始從威脅變成哀求,苦苦地哀求。有的人甚至給陳美芬下跪。看到她們一個個又苦又累、又飢又餓的樣子,還要遭受如此的折磨,她違心地向獄警表示不煉功了(對惡警流氓手段的妥協,只會給自己與他人造成更多的麻煩;揭露邪惡、講清真相,才能制止邪惡)。
儘管陳美芬當時已是上了年紀的人,可她要天天出工當苦役。整整六年的牢獄迫害,使陳美芬的身體變得虛腫、面容憔悴、血壓升高。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陳美芬才出獄回到家中。
內蒙古赤峰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零年,我們地區有六名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平莊看守所。我和白勝珍,還有幾位同修去平莊要人(因上訪無罪,上訪是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元寶山區公安局把我們送回當地紅衛礦派出所,張學軍挨個打我們耳光,所長高庚往我膝蓋上踢,張學軍還口出污言說:你們煉法輪功還不如到窯子如何(意思是當妓女)……說出下流無恥的話。第二天又派本村人李寶田監視著,讓我們到山上植樹好幾天。這次遭受迫害最嚴重的是白勝珍。
二零零一年我和幾位同修因貼真相,十二月二十八日大早,紅衛礦派出所徐子章,還有兩位不知名的,闖入我家,徐子章問:「你今天早晨幹甚麼來?」我說:「送牛奶」。他又問「銷售如何」?我說:「供不應求」。一問一答後,他就斷定我還在煉法輪功,綁架了我。到派出所一進屋,徐子章問:「誰叫你們貼的」?我說,「我修真、善、忍,我和任何人沒有關係。」
惡警徐子章拳打腳踢,將我打倒,又將我拽起。這時有礦工人找徐子章辦事,他又將我帶到二樓,這時跟上來七、八個人,其中一位手指著另一位說,他是元寶山區刑警大隊大隊長。話音未落,這個隊長左右開弓打我耳光、薅頭髮,頭感覺像個筐,打了足有十多分鐘,可能他打得累了。當我睜眼一瞅,不知他從哪兒弄來的帶火的煙頭(一寸長)正要往我鼻孔裏塞。這時赤峰公安局、610來了好幾輛車,其中一位慌忙中擦我衣服上被踢的腳印,抖落被褥掉的頭髮。下午將我和白勝珍送進元寶山區平莊看守所,當時白勝珍被徐子章踢斷一根肋骨。
在平莊看守所,惡警王雷逼迫我們面壁而跪,往我們腰部踢。我被叫出監舍,七、八個人在他們的辦公室向我提出許多問題,我告訴他們,大法書中寫著「煉功人不能殺生」(《轉法輪》第七講)。師父還講「所以自殺是有罪的」(《法輪大法》悉尼法會講法)等許多問題。所長張海清因為我們不承認「天安門自焚」是真的,白天逼迫我們光腳在雪地裏跑、走,晚上沿圍牆爬三、四圈,每圈需要一個多小時,我的內褲都淹到肉裏去了,穿的棉褲被血滲透,從地上站起來發現水泥地上都血痕跡。有個叫叢佩蘭的,十個手指皮全部脫落,指甲被凍掉。
在元寶山平莊看守所被迫害三個月後,我和其他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到赤峰,在赤峰看守所,惡警給我和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戴死刑犯腳鐐,用手銬把二十幾名同修銬在走廊暖氣管上,有的腳尖離地,有的腳尖站地。七天後又將我們送到臭名昭著的內蒙古興安盟圖牧吉女子勞教所。
到圖牧吉不到半個月,元寶山公安局副局長楊振遠(個頭一米五左右,很邪惡,積極參與迫害,曾指令惡人非法判刑、勞教多名法輪功學員)人稱楊小個子,帶領孫語錄(音),還有一位,帶著我丈夫趕到圖牧吉,為的是讓我交待其他同修(指上次貼的大法真相條幅),我被叫出,孫語錄問誰叫你們貼的,我拒絕他的問話,他幾拳將我打倒楊振遠坐的辦公桌底下,孫又將我拽出,刑訊逼供。雖然從我口裏沒有得到任何口供,他們回來後對我村法輪功學員的家進行全面大搜捕,綁架十多名同修,後每人罰款五百元(其中有一位罰三百元)。
圖牧吉勞教所當時非法關押一百五十名法輪功學員。這裏對所有不轉化同修都安排一個包夾人員,每天參加超負荷體力勞動(農活),晚上,就被叫出被迫害。有的因堅持不住違心轉化。女獄警王桂榮為首的,將法輪功學員梁亮打倒,幾個人同時用腳往她肚子上踩,還有幾顆牙被打得鬆動不能吃東西。
因我在圖牧吉沒有被轉化,回來後,紅衛礦派出所、公安局、鎮政府(原馬林鎮,現改元寶山鎮)610,每到邪黨敏感日就到我家中騷擾,綁架到洗腦班。
二零零四年春因一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她丈夫不修煉將我說出。赤峰刑警大隊人員綁架了我,我丈夫怕我被勞教,就找個叫劉某某,他向我丈夫勒索錢財(七千元─八千元),說如果送了錢就不被送走,結果在松山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七天後,又將我送到赤峰洗腦轉化班,這裏有個叫焦秀鋒的克旗人,從呼市女子勞教所自動轉化,回來在這裏幫助邪惡做轉化工作,從精神上迫害大法弟子的意志,我被迫害的嘔吐,就強行把我送到門診打吊瓶。
這十多年來,我因堅持個人信仰,兩次被綁架到看守所,兩次被綁架到洗腦班,一次被勞教,無數次被騷擾,給我和我的家人身心帶來極大傷害,從經濟上造成極大損失。
以上是我所經歷的迫害,以及親眼所見惡警們慘無人道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真實見證。
法輪功學員王玉環,今年六十五歲。從小體弱多病,如:嚴重的神經衰弱、長期失眠、頭疼腿疼、貧血、血壓低、胃病等等多種疾病。整天被病痛折磨的痛不欲生。再加上和婆婆的矛盾、家庭瑣事、夫妻不和睦,經常生氣、吵架。惡性循環的生活壓力,導致自身和精神極大的痛苦,到了崩潰的邊緣。就在這時,枯木逢春。在大法弟子的幫助下走上大法修煉後,時時以大法「真、善、忍」為標準。真誠向善,處處為別人著想。逐漸的身體強健了,精神好了,疾病不翼而飛。從此和婆婆二十年怨緣善解了,夫妻和睦了,全家人都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美好與神奇。全家都做了三退。
以江澤民為首的邪惡集團,對法輪大法開始鋪天蓋地的迫害,誣陷師父與大法。王玉環二零零零年二月去北京上訪,被關進天安門派出所,然後由當地駐京辦事處接回,又送菏澤市看守所迫害。惡警非法抄家。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有:一個姓張的局長、楊春生、許翠娥、李紅真、杜建華等。
有一次,王玉環和幾個同修在一起學習,被惡警綁架,非法送看守所關押一個月,惡警不讓睡覺、不讓學法和煉功,還灌食迫害。
在二零零四年四月,菏澤牡丹區公安局七八個惡警又對王玉環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和真相資料、幾百元現金,並綁架至菏澤一招待所進行迫害。後又送到濟南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迫害,勞教一年。菏澤參與迫害的惡警有:楊春生、程光建、張利民、李紅真、邢建華、楊建中等。索取八千元。
王玉環在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被強迫轉化,惡警不讓睡覺,每天強迫幹活十幾個小時,強迫看誹謗大法的錄像。王玉環因作了聲明作廢,惡警三天三夜不讓她睡覺,恐嚇家人和孩子,逼著常人對大法犯罪。參與迫害的惡人有:牛學連、劉春紅、孫守風等。
我叫胡耀榮,現年五十七歲,高台縣城關鎮居民。我於九六年十月請到《轉法輪》並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十餘年來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從做一個好人開始逐步放淡名、利,從心胸狹窄而變得心胸開闊,從修煉以來從沒吃過藥,也使我見證了法輪大法的超常。然而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鎮壓法輪功以來我卻遭受了許多迫害,現揭露如下:
第一次刑拘
二零零零年八月初,我給世人講法輪大法蒙受不白之冤的真相時被人構陷,被警察朱耀明、田樹偉綁架到城關派出所審訊,三天三夜不讓睡覺、罰站、拳打腳踢,威脅逼供後被投入縣看守所刑事拘留。期間遭受看守所警察謾罵、強迫背監規,不背就被按馬桶(刑事犯稱「看電視」),被關押三十多天後於九月十三日釋放回家。
第二次刑拘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我在縣城大十字貼真相不乾膠時被交警李××、巡警孫龍奇綁架到城關派出所。隨即遭到原公安局副局長肖揚慶(已遭惡報患癌症死亡)、警察藺吉軍、公衛孝、田樹偉、張權、王開祥、胡建紅、高卉(女)等的迫害,有辱罵、吊銬、毒打、長時間罰站、不讓睡覺等。二十二日晚,藺吉軍將手銬扯住把我往他肩上背,致使手銬陷入手腕肉中,使拇指失去知覺、麻木長達半年多。二十三日晚十一時,張權、王開祥、田樹偉、公衛孝、藺吉軍等人把我打翻在地銬上背銬,張權往胳膊下面塞酒瓶,胳膊都有斷裂的感覺。經過刑訊逼供後又被第二次投入縣看守所。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送到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平安台勞教所)。
第一次勞教
我在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四大隊受到隊長胡××(其他勞教人員背後叫冷面殺手)、指導員王緒興、勞教人員背後叫其麻桿的警察及他們指使的勞教吸毒人員(所謂的包夾)的迫害,晚上不讓睡覺,罰站,罰蹲,白天強迫超時限勞動,其他三人的勞動量強迫我一人幹,就這樣折磨我一個月。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晚,我親眼看到天水師專的大法學員(講師)被隊長胡××(冷面殺手)、指導員王緒興、警察(麻桿)等指使夥同勞教吸毒人員帶到靠近廁所的牢頭值班室呈大字型銬到上下床的床架上,用床單罩起來,關上門用棍子、帶刺的棒、皮帶等抽打,左眼眶都被打傷了,警察還說是自殘。
第一次送洗腦班迫害
我剛從勞教所回來,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日,高台縣政法委的殷長征到我家說政法委書記桑國鈺讓我到張掖市洗腦班報到,被我拒絕。第二天政法委書記桑國鈺、殷長征、警察張權、低保戶楊生保從家中綁架我到洗腦班進行再次迫害,十天後才讓我返回家中。
第三次刑拘
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晚二時,高台縣國保大隊陳立方、胡建紅等六人強行闖入我家進行搜查,隨即綁架了我。在城關派出所陳立方、胡建紅、戴冀等採取罰站、罰蹲、不讓睡覺等酷刑折磨刑訊逼供一天一夜後第三次投入臨澤縣看守所(高台看守所搞修建)關了三天後釋放回家。
第二次勞教
從臨澤看守所回家一個月後的一天傍晚,高台縣國保大隊陳立方、胡建紅闖入我家綁架我送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平安台勞教所)勞教一年。在勞教所法輪功專管大隊強逼我看誣蔑大法的錄像,受到整夜罰站,吊銬、毒打、超時限苦役等迫害。參與警察有李姓隊長、胡姓隊長、溫姓隊長。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晚二時,值夜班的李隊長喝醉酒闖入監舍打人取樂,遭我指責後對我大打出手,並威脅我不讓外說。臭名昭著的甘肅省第一勞教所是人間的活地獄。
脅迫家人寫偽「四書」
二零一零年十月初,高台縣政法委書記李盛新、盛國鋒等到我女兒的工作單位脅迫欺騙我女兒代我寫了「四書」(《悔過書》、《認罪書》、《決心書》、《保證書》)。後來我知道此事後,到公安局國保大隊、縣政法委、社區、城關鎮索要無果,於十一月二十四日到縣政法委書記李盛新辦公室聲明:材料不是我寫的,也不是我真實意願的表現。我堅決不承認,聲明作廢。
第一次行政拘留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我到巷道鄉講真相發真相傳單時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構陷,遭巷道派出所所長趙廷偉等警察綁架,隨後國保大隊隊長陳立方、副隊長白鑫趕到一起審訊,在零口供零筆錄的情況下綁架到縣行政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第三次勞教
在行政拘留期間威逼我寫「四書」無果的情況下誣陷勞教兩年,拘留期還未滿於六月三十日陳立方、白鑫、趙廷偉把我送往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在勞教所體檢不合格的情況下。我便被看押到勞教所醫院,後來勞教所打電話讓他們接人,他們於六月六日把我接回後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