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如果同修間本來就是常人中的熟人,例如是同事或在修煉前就是要好朋友、沾親帶故,家裏操辦甚麼紅白喜事,禮尚往來一番倒無可厚非,但如果是修煉以後才認識的,特別是因為做大法的項目才認識的,就不應該互相吃請。首先,同修間不應有友情一說,只能是對彼此負責、對大法負責的責任心,所以同修之間的交往應該是純潔的,不要夾雜常人的吃吃喝喝、錢來錢往。其實,就是常人對越來越高的人情消費也是感覺吃不消的。其次,在當前時期,同修的錢財是很寶貴的,是大法資源的一部份,不能輕易收取。特別是這次被請的同修還有家裏不太寬裕的,更不應該增加同修的負擔。第三,《轉法輪》裏告訴了我們德的轉化以及「不失不得」的法理。據我所知,送了錢的同修因為各種原因大部份都沒有參加酒席。那麼收的錢是不是也要用德去交換呢?這樣是不是請客的同修反而給自己造成了一個修煉的障礙呢?還特別要求被請的同修如果去赴宴不要講真相,免得惹來「麻煩」。
這種情況,發生在個人修煉時期本就是不該。特別現在正處於正法時期,殘存的舊勢力的因素正虎視眈眈的盯著我們。可是我們絕大部份同修並沒有制止,而是用「去除對錢財的執著」為藉口,掩蓋其「放不下常人情面」的真正執著,甚至還說拒絕送禮的同修不對,這不是在配合請客同修的錯誤行為嗎?要知道,舊勢力沒事還想搗亂呢,這下抓住了請客同修的把柄,我們這不是在把請客的同修往下推嗎?當然我們不承認舊勢力的一切安排,但這不意味著我們就順應同修不在法上的行為。
講上述話的目地不是批評。因為請客的同修近年來也為正法的項目做了很多事,而且有些事做的很好。正因為如此,我們更要珍惜同修,不讓她給自己的修煉造成污點,留下遺憾。
以上認識,若有不在法上的部份懇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