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經濟困難的同修應該量力而行,自己沒有能力而借錢做大生意是不是有貪心?同修們的緣份是修煉中的緣份,應該是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利用這個緣份動錢、借錢,目地是得到自身利益,這是不是在利用大法?同修的錢也是大法資源啊!借錢的同修在利用大法資源,所以邪惡就會鑽空子讓生意賠錢。
其次,借給別人錢的同修也要看看自己是不是純純淨淨的在法上。修煉直指人心,怎樣才是真正的為同修好?看到同修強烈的發財慾望而順從他,或者是礙於情面,或者是想讓同修生活好、不吃苦,這能是真正的為他好嗎?是不是應該勸他用正念對待生活中的困難,自己去面對?想到密勒日巴的師母,不忍看到其受苦而用自己的方式去幫他,打亂了其師父給安排的修煉道路,使密勒日巴第九道業力沒有消完而在後面的關鍵階段出現大難關。表面上是慈母,實際上是不是受了婦人之仁、常人的情的影響?
很多同修對待流離失所的同修時,也是婦人之仁,不考慮是否會滋養同修的各種貪心。給錢給物、好吃好喝、長期伺候,使本不需要流離失所的個別同修習慣了在各地吃喝拿要、長期住在同修家裏,多年來已經離不開同修們的援助,走不正自己的正法修煉之路。如果這樣的同修因此被鑽空子而掉下去,其他同修們是不是害了他啊?
錢,用在救人上是最有價值的,是大法資源,用在個別同修的個人利益上一定要慎重啊,哪怕是借。我們不能只考慮自己要放下錢物,還要考慮會不會勾起同修的貪心、會不會讓同修不在法上?怎樣做才是真正的為同修好?
個人認識,不當之處請指正。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