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不知是誰把一角錢紙幣擰成一條扔在同事的辦公桌上,我看見了就嚷道,是誰把一毛錢擰成這樣扔在桌上幹甚麼,不想要就丟進垃圾筒好了。這時隔壁的同事突然說,是不是紙幣,我說是,他說紙幣一毛錢現在可能要值好幾萬呢?我一聽,心裏一動,這張紙幣不知道是誰扔的,雖然在同事的辦公桌上,但同事請產假已經好幾個月沒來了,這張紙幣是我先發現的,值這麼多錢,按照法律規定,是不是該歸我呢?我的心突然有點興奮和慌亂。同事走過來一看,說這個紙幣不行,得是綠色的那個才值錢,言畢就回去了,整個事件過程不足一分鐘。但這短短的一分鐘已經完全把我的利益之心顯露了出來。
表面上不貪不沾,但內心裏還常常在想,如果不是修煉法輪功,別人送的東西我也要,甚至還要想辦法撈一些錢。現在當拒收別人的贈予時,內心還戀戀不捨,並沒有真的把物質利益看淡。每當聽到要漲工資,要發錢,發物的時候,內心都很高興、激動,特別是單位要發一些意想不到的福利時,那種歡喜心更是無以言表,認為這些本來就是自己應得的東西,自己比較在意和高興也無妨,反正我又沒有佔別人的便宜,就是符合了大法的要求。
因為實質東西沒有改變,心裏對物質利益還是蠢蠢欲動,表面上好像不收別人的東西也不吃請,但內心沒有提高。就像在去色慾之心時,有的人認為自己並沒有實質上的行為,只是意識中想一想而已,就認為自己在色慾問題上沒有犯錯。其實物質和精神是一性的,這邊一想,那邊就形成物質上的東西了。
對錢財利益的執著也是修煉人的死關,所以釋迦牟尼佛傳法的時候讓弟子都斷絕利益上的一切。對於我們這些在常人社會中修煉的大法弟子,師尊告訴我們:「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轉法輪》)當我的心被錢財呀,物質利益呀牽引的忽上忽下,緊張激動的時候,那還是一個修煉的人嗎?神會這樣嗎?
師尊在《瑞士法會講法》中說:「人心不改變,一切都是假的。你說我表面上甚麼都沒有了,可是你心裏頭卻放不下,你對這些東西蠢蠢欲動,甚麼用都沒有。你說我心裏頭沒有,視這些就是維持人的東西,維持人的狀態,那我說你就做的不錯。當然你到了高深成度修煉的時候,這些東西都是要放棄的。」
我體悟,修煉就是修人的思想、思維,因為是思想支配人的行為,有甚麼樣思想的人就會做出甚麼樣的事,表面上沒有做壞事,那只是一時,當時機成熟,所有的思想都會以行為的方式表現出來。再者,如果我們把自己的思維都鋪出來,都展露出來,連細節都披露無遺,這時候看如果都符合大法,那才是真正達到標準。
層次有限,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