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連科,男,五十歲左右,現任新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此人為了升官、升職,積極參與綁架、迫害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他費盡苦心地採用各種所謂「罪名」構陷法輪功學員,預謀將其勞教、判刑,以此達到所謂的「政績」。以下將其具體惡行曝光。
對新賓縣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1、二零零八年六月間,新賓縣法輪功學員陳久文,被撫順市公安一處的警察綁架之後,關押到撫順市看守所。後又送回新賓縣,被新賓縣公安局起訴,經檢察院,起訴到新賓縣法院,後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到本溪監獄迫害。這也是趙連科等人參與對陳久文起訴的。
2、二零零八年六月間,於淑賢被新賓縣警察王忠發等人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後經新賓縣國保大隊趙連科等(二零零八年八月之後即為隊長)起訴,被新賓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
3、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下午將近四點,新賓鎮派出所所長王海偉、副所長張雲、國保大隊長趙連科為首的十幾名惡警到王紅的診所裏,拿出早已準備好的搜查證把王紅的診所翻個底朝天,甚麼也沒翻著。惡警們抓住王紅的頭髮強行拖到車裏,把王紅帶到派出所之後,惡警們在王紅的家裏非法抄出打印機一台,女兒的電腦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個,好記星學習機一個、還有影碟機一個、切紙刀一把、小冊子、真相資料、《九評》、真相光盤。趙連科接了一個電話說:他們釣了一條大魚,然後將王紅和丈夫帶到了派出所。後將王紅送到撫順看守所,後王紅被判刑三年。
4、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四日,新賓縣法輪功學員李德相因在網上聊天講法輪功的真相,被撫順公安一處綁架,後關押到新賓縣看守所。而對李德相的起訴,也是趙連科所為,李德相後被新賓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5、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下午,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李洪蘭在紅廟子鄉五道溝村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構陷,遭紅廟子鄉派出所綁架,被送撫順市南溝看守所迫害。後被新賓縣國保趙連科等人起訴,法輪功學員李洪蘭被新賓縣法院秘密判刑四年,現已被非法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進行迫害。
6、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中午,張桂霞、曲桂英上新賓鎮砬嘴村講真相時,被當地惡人李英才構陷,綁架到新賓鎮派出所。當晚被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後二人被新賓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7、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劉俊波在榆樹鄉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時,被惡人構陷,遭榆樹鄉派出所綁架,劫持到新賓縣看守所。二零一一年四月六日下午三點二十分,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趙連科帶人到法輪功學員劉俊波家非法抄家,私自搜走師尊法像一張、護身符兩張、日記本一個,還要求家屬簽字。對劉俊波扣上「利用邪教干擾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的帽子,對其刑事拘留。對劉俊波非法的起訴,欲追究劉俊波的刑事責任。
在沒有搜查證(或有搜查證)的情況下,趙連科等人非法搜查劉俊波家;強行的闖入,沒有經家人允許就進入屋中,此類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的規定,構成了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而劉俊波的案件,依然被起訴中。
8、撫順市新賓縣榆樹鄉法輪功學員張富春、郭慶鳳夫婦,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三日早晨七點左右在新賓鎮,突然被新賓鎮派出所七、八個警察圍上,把張富春打倒在地,鼻子都打出血了。妻子郭慶鳳上前阻止,兩人被警察一起綁架。張富春於二零零八年三月,被榆樹鄉派出所的高振遠等抄家,流離失所。張富春被綁架後,新賓縣國保的趙連科等又對張富春以「利用邪教干擾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被刑事拘留,被非法關押在新賓看守所,欲追究刑事責任。將張富春非法起訴,經檢察院到法院,後經新賓縣法院核實案件證據不足,被駁回公安局,而趙連科還對案件補充材料。
對新賓縣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勞教
1、二零零八年三月初的一天,大約是二、三號,撫順市新賓縣的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趙振鐸、趙連科二人將新賓鎮法輪功學員鄧玉清和郭慶蘭夫婦二人叫到新賓縣的國保大隊,將鄧玉清和郭慶蘭非法勞教一年。鄧玉清被非法關押在撫順教養院;郭慶蘭被非法關押在馬三家子教養院。原因是二零零八年一月末的一天,二人在永陵掛橫幅,被永陵鎮派出所的方傑等人非法抓捕。之後,鄧玉清、郭慶蘭二人被關押到新賓縣的看守所。
2、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下午,撫順市新賓縣榆樹鄉的法輪功學員張東,被榆樹派出所高振遠等人非法抓捕。張東被人構陷。六、七個惡警於當日晚上六點多鐘,對張東家進行了搜查,又將張東的母親郭慶鳳抓走,張東和其母親都被非法關押到新賓縣看守所。張東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到撫順教養院。而張東的非法勞教,又是趙連科辦理。
3、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由撫順市公安一處和新賓縣公安局綁架的新賓鎮二十幾位法輪功學員。其中圖麗娟(女,五十七歲左右);苑和賓(男,六十多歲);張桂霞(女,四十多歲)被非法勞教,送瀋陽馬三家教養院。也都與趙連科的迫害有關。
4、二零零八年十一月間,劉慧家買了一個樓。當時劉慧被人構陷,被新賓鎮派出所的一個叫高宇翔的警察,在新買的樓那給綁架了。在翻劉慧的兜子時,將兜中的護身符給翻到了,後來那些惡警又到劉慧家樓去抄,將大法書和一些明慧網的資料抄走了。最後非法勞教劉慧,送到瀋陽馬三家子教養院,因劉慧血壓高,教養院不收,當時劉慧就回到家中。趙連科辦理其被勞教。
5、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晚上九點,汪桂華在同修劉明珍家學完法,剛走到門口,新賓鎮派出所楊帥、宋柯等十幾名警察,開去三輛警車,闖進劉明珍家,進屋就翻。抄走大法書、真相光盤、資料等,之後將劉明珍綁架到新賓鎮派出所。五月六日被劫持到遼寧馬三家子勞教所,因體檢不合格拒收,劉明珍當日被釋放回家
6、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蔣職檜帶著對大法感恩的心,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傳神韻光盤。在講真相時被惡人構陷,遭新賓鎮派出所惡警劫持,在派出所蔣職檜在床柱子上被銬了一宿,第二天九點多鐘被送撫順南溝看守所迫害。後來,新賓縣兩名警察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非法審問,對蔣職檜非法勞教一年,送馬三家子 教養院繼續迫害。
7、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晚八點三十分,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崔玉梅、裴克成、於軍(夫婦)在裴克成家一起學法時,被人惡告,遭新賓鎮派出所七、八個警察綁架,同時,搶走大法書籍,還有一台電腦。當晚,法輪功學員崔玉梅、於軍被劫持到撫順市南溝拘留所,裴克成被劫持到新賓縣南查棚看守所。後來,裴克成和於軍分別被勞教一年,送到馬三家子教養院繼續迫害。
非法斂財
1、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晚,劉立傑開車到旺清門掛真相條幅,被旺清門派出所所長朱明志等人綁架,車被扣留。晚上凌晨被送到新賓縣看守所。
第二天,國保大隊隊長趙連科帶領一些警察,拿著錄像機對劉立傑家進行非法搜查。在看守所期間警察對劉立傑進行了多次非法提審,劉立傑拒絕配合。他們想構陷劉立傑有罪,最後缺少證據,關押了四十五天,他們又把劉立傑劫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
回家後,邪惡仍然不死心,還要繼續迫害。國保大隊隊長趙連科放出話來,要勞教,家人怕劉立傑再次遭綁架,違心地給趙連科送去五千元錢。
又過了不長時間臘月二十五,旺清門派出所警察趙偉到劉立傑家,將劉立傑騙到公安局,趙偉與公安局法制科張立軍合謀欲將劉立傑送馬三家子勞教一年。後來在家人的強烈譴責下,被公安局法制科勒索保證金一萬元(後來返回四千元)。劉立傑才免於勞教。
協助迫害
1、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下午二三點鐘,撫順市公安局的五名不法警察開著一黑色的轎車,到新賓縣永陵鎮張忠成家中,核對是張忠成家之後,開始對張忠成家進行非法抄家。將張忠成家的兩台筆記本電腦、兩台打印機、一個刻錄塔、還有三百多張光盤,被非法的抄走。這些不法警察還打電話將新賓縣公安局國保的趙連科找去,還找了永陵派出所的人員。
撫順市公安局的警察抄了張忠成的家後,還在抓捕張忠成的兒子,但張忠成的兒子沒有在家。
2、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午,撫順市公安局紀檢人員和新賓縣公安局的紀檢人員,到王曉明所在的單位客運派出所,查看王曉明的私人物品。後又把王曉明身上的電子書翻走,欲作為證據迫害王曉明。據了解趙連科也隨同紀檢人員去迫害王曉明。
2 、在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新賓縣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十幾人。據悉,是遼寧省政法委欲對全省的法輪功學員非法的抓捕,而對全省的各市縣開會布置,讓各縣區的國保隊長對當地的法輪功學員上報。而趙連科將新賓縣法輪功學中的情況向上彙報。四月十五,撫順市公安局一處反×教的隊長彭越指揮,從撫順市、區的刑警,派出所抽調的警察對新賓縣法輪功學員進行一場大規模綁架。
被綁架的新賓到法輪功學員有:池秀華、張德豔、王玉梅、汪桂華、孫海峰、佟豔冰(小紅)、穆國棟、於海豔、趙繼偉、胡少烈、黃亞光、於淑嫻、尚麗萍,約十三名。
而對新賓縣的法輪功學員綁架後,趙連科本人又得了一筆獎金。
騷擾法輪功學員
1、新賓縣國稅局公務員劉俊波因修煉法輪功、向世人講大法真相,被惡人構陷,遭新賓縣榆樹鄉派出所綁架到新賓看守所。劉俊波為維護信仰自由絕食反迫害,身體虛弱。一個多月後,邪惡怕擔責任,向劉俊波家人勒索兩千元後將其放回家。
然而不法之徒沒有停止對劉俊波的迫害,時常打電話進行騷擾。新賓縣公安局徐姓警察打電話,威脅劉家人:「劉俊波要跑了,兩千元押金可就不給了。」新賓法院崔姓法官打電話告知劉家人:「劉俊波不准外出,預備要對他開庭。」新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趙連科也常打電話騷擾劉俊波家人。
2、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六日下午,撫順市新賓縣的劉會仁(老劉頭)家,被三個惡警非法的監控,並意欲綁架劉會仁。
3、幾天前,撫順市新賓縣公安局的國保大隊長趙連科,領著一個姓賀的人,還有一個女人到新賓鎮法輪功學員去騷擾。並勸法輪功學員不要煉法輪功了,並說過幾天省裏的政法委要來人,問你就說不煉了。用此種方法來騷擾法輪功學員。
4、對趙淑芹家非法的搜查。二零一零年九月間,趙連科和其他惡警到新賓縣新賓鎮法輪功學員趙淑芹家非法搜查。
不留餘地 羅織罪名
1、趙連科費盡苦心地採用各種所謂「罪名」構陷法輪功學員,預謀將其勞教、判刑,以此達到所謂的「政績」。如: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法輪功學員曲桂英、張桂霞因上農村講真相,被新賓鎮派出所綁架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國保大隊及政法委預謀將兩名法輪功學員判刑,因證據不足,被撫順市法院將所謂 「案卷」退回到新賓。可惡人趙連科不死心,絞盡腦汁地羅織罪名,又將所謂「案卷」再次送到撫順。
非法罰款
1、二零零九年正月初十,崔玉梅和另一位同修去北四平,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李玉航構陷,北四平派出所范寶玉帶了五、六個惡警,把崔玉梅和另兩位同修圍在屋裏。然後給新賓國保大隊打電話,十二點半左右,趙連科,王××帶五、六個惡警,把崔玉梅又帶到公安局,趙連科向崔玉梅家人勒索三千元錢,才放人回家。
2、李耀芳,女,北四平鄉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二月因李玉杭構陷,被新賓縣公安局警察趙連科、王慶×及北四平派出所所長范寶玉非法抄家,當時警察甚麼也沒有翻到,但後來警察仍將李耀芳綁架到北四平派出所,罰款一千元才放人。
3、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外地法輪功學員到北四平王紅祥家切磋,派出所范寶玉和縣國保大隊趙連科聞訊後闖到王紅祥家抓人、抄家,王紅祥當時不在家。同年四月十三日,范寶玉和縣國保大隊趙連科等人又闖到王紅祥家企圖綁架他,王紅祥不去,僵持一陣後,惡警敲詐一千元錢才罷休。
在這裏我們看到趙連科,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罰款是非法的,而趙連科對法輪功學員處理的案件中,罰款都是非法的。只是沒有具體的統計而已。
趙連科在任職新賓縣的國保隊長期間,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教養、拘留、罰款。都是在追隨著江氏流氓集團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而其迫害形式都是非法的,《憲法》規定有信仰自由。而迫害信仰必然違法。而對法輪功學員判刑、教養、拘留用強制性的迫害手段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自由的權利,那趙連科本身也違反了《刑法》二百五十一條的規定,暴力干涉信仰自由的行為。天理昭昭,善惡有報,趙連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也必將遭致人間正義的審判!
郵編:113200
趙連科的妻子郭麗麗在新賓縣廣播事業局工作;
趙連科的兒子趙明在新賓縣公安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