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賓縣法輪功學員馮雅芳遭迫害事實
馮雅芳,女,六十歲左右,新賓鎮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間,去北京證實法。在瀋陽北站被警察攔住,新賓縣公安局給接回來劫持到看守所。逼迫家屬交了五千元錢後放回。當時新賓鎮派出所給開了非法的收據。
二零零零年八月間,馮雅芳被人惡告,被新賓鎮派出所將其綁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裏同時關押的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有:永陵的張忠成夫妻倆、趙光宇夫妻倆、陳俊祥夫妻倆、孫常富夫妻倆還有新賓鎮的楊萬梅、宋秋紅 、金春子、楊福蘭、於麗華、王俊波、崔永科,看守所把這些法輪功學員劫持到照陽村幹活,給看守所掙錢由管教吳連傑帶隊,每天早晨五點起床,男的上山砍木頭,女的在家洗參,晚上有時幹到十一點。男的白天上山幹活晚上跟著加班,非法關押了二十八天後,強制在承諾書上簽字,逼單位交三千元保證金才放人。
二零零一年一月間,政法委惡徒指使馮雅芳丈夫的單位(農業局)勒令其丈夫在家看著馮雅芳。馮雅芳丈夫告訴他們看不住馮雅芳,後來單位姓佟的局長報告派出所,所長王忠發領兩三個警察把馮雅芳綁架到派出所,非常的審問,後來被劫持到看守所。之後,又劫持到撫順教養院,強制「轉化」(放棄法輪功的修煉),非法關押了四十天,在教養院裏每天強制洗腦,政法委勒索一千元放回家。同時放回的還有張桂霞。
二零零三年四月間,馮雅芳的同學有病,馮雅芳去看望同學。同學的弟妹學法輪功,新賓鎮派出所去綁架同學的弟妹,正巧看到馮雅芳等人說他們聚會,把馮雅芳也綁架後劫持到新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宿,勒索了五百元放回家,新賓鎮派出所所長王忠發罰的錢,沒有收據。
二零零四年的一天早晨五點多鐘,新賓鎮派出所的兩個警察闖到馮雅芳的家中,將馮雅芳綁架。後劫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一起劫持到洗腦班的還有新賓縣的法輪功學員鄒永平、溫連舉。在洗腦班非法關押了二十多天。
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姜玉梅遭迫害事實
姜玉梅,女,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姜玉梅和她女兒、女婿、小外孫四人一起去北京證實法,被北京的警察抓到天安門地下廣場,然後被新賓縣駐京辦事處的人接回,劫持到新賓縣看守所,逼迫寫保證書,勒索二百元放回。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早晨,由於惡人構陷,姜玉梅正在吃早飯時,被新賓鎮派出所的所長張國仁,還有一個不知姓名的警察進屋亂翻東西,搶走大法書籍,還有三本明慧網上的救度眾生的材料。利用欺騙的謊言說跟著走一趟一會回來。到新賓鎮派出所審問大法書和明慧網,之後就把姜玉梅劫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在洗腦班裏每天看污衊大法的錄像,逼迫洗腦,強迫轉化,被迫害十七天。
新賓縣法輪功學員於芹遭迫害事實
於芹,女,新賓縣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去北京證實法,在旅店被警察綁架,同時還有蔣職檜、鄒桂榮、林瑞華。警察審問報姓名、地址、不說就打、翻兜翻錢。後來被新賓縣辦事處接回送進新賓縣看守所 ,看守所裏關押了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有徐春華、林瑞華、唐鐵榮、楊鳳英、陳麗華等每天交十元錢伙食費,吃的是白菜湯裏面全是蜜蟲,窩頭裏面都是玉米瓤子。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強迫寫保證書,交了三千元錢保證金(已要回),才被釋放。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晚,於芹、孫樹華、趙富家三人去尹家發真相資料資料,被尹家書記邱明山、劉世海構陷。新賓鎮派出所的兩名警察把三人綁架到派出所,一人一個屋審問,所長王忠發踢於芹兩腳;孫樹華的嘴被打出血;趙富家體罰半蹲,之後送進新賓縣看守所。於芹抵制迫害絕食七天,看守所怕承擔責任放回,政法委勒索三千元錢沒有收據。七天後於芹身體恢復新賓鎮派出所,又給帶走送進撫順市五家堡子教養院勞教三年。 到了教養院第一眼看到的是法輪功學員受到的迫害,一個叫石秀麗的被打得烏眼青;清原的邱麗在那「飛」鼻子被打得直流血。包夾每天強迫轉化、看污衊大法的錄像。在教養院被迫害一年回家。回家後,新賓鎮派出所警察還不斷騷擾她。
新賓縣法輪功學員朱玉蘭遭迫害事實
朱玉蘭,女,五十四歲,新賓縣的法輪功學員,九九年去北京證實法,走到撫順被警察抓到望花公安分局非法關押一宿,第二天被新賓縣公安局接回,罰了五百元錢放回。
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去北京證實法,朱玉蘭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綁架到站前拘留所裏面,那裏關的都是法輪功學員。警察問出地址後,就被新賓縣公安局的警察楊瑞還有幾個不認識的接回,同時從北京接回的法輪功學員有徐春華、聞麗豔、王桂蘭、鄒桂榮等送進新賓縣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提審,公安局警察於佔江問,朱玉蘭是誰叫去北京的?朱玉蘭不說,於佔江踢了一腳朱玉蘭,同時上來三四個警察連打帶踢把朱玉蘭踢出去老遠。在看守所住了十二天又被劫持到撫順市章黨電廠臨時辦的洗腦班,到那裏檢查身體不合格,有肝病,讓逼家屬交了兩千元錢放回,沒有收據。
二零零零年,朱玉蘭去永陵鎮嘉禾村河給同修送經文,被猶大陳桂鳳告密。新賓鎮派出所將她綁架進新賓縣看守所。在看守所又被副所長吳連傑劫持到照陽村幹活,給看守所掙錢,每天撿蘑菇、刷參、掰玉米幹了十八天,強迫寫保證書,勒索三千元,沒有收據(是政法委、派出所兩個單位罰的)。後被釋放。
二零零一年,朱玉蘭和楊鳳英去北京證實法,到車站就被站前派出所抓捕。警察讓報姓名,就被新賓縣駐京辦事處的警察接回,送進新賓縣看守所。七天後,送五家堡子教養院勞教兩年。進了教養院讓朱玉蘭「轉化」(強迫放棄法輪功修煉),朱玉蘭不轉。管教郭偉用電棍電朱玉蘭的嘴,三天不能吃飯、不能說話、用腳踢把肋骨踢折了不能動、不敢喘氣,還有猶大張鳳蓮逼迫「轉化」體罰讓「飛」著,又一拳就把朱玉蘭打倒昏迷過去。在教養院被非法關押了六個月,才被釋放回家。
從教養院回來後,鄉政府派兩人監視她,鄧治中、崔軍每天四點多鐘到朱玉蘭家看看,這種迫害持續一年多。後來,政法委、派出所的也騷擾不斷。
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曲桂英遭迫害事實
曲桂英,女,五十八歲,是新賓縣藥廠的下崗職工。九六年開始走入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曲桂英有嚴重的腎炎病、全身浮腫。九六年參加李老師的講法學習班,在學習班上病全都好了。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向政府、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相,多次被中共非法勞教、拘留、勒索,期間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家人也承受了精神上、經濟上的巨大損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在大法中受益的曲桂英決定進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十月份去北京,走到撫順火車站被警察抓捕,劫持到新賓縣看守所。一同抓捕的有張德豔、腰崇秀、胡少烈等,在裏面關押了四十多天,家屬拿了五千元錢保證金放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曲桂英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警察抓捕,由新賓縣公安局駐京辦事處認領接回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在看守所呆了七天由政法委,派出所劫持到撫順(五家堡子)教養院勞教三年。進了教養院強行「轉化」(放棄法輪功修煉),不「轉化」就不許睡覺,蹲著、飛著還有包夾每天形影不離看著,上廁所都跟著。在那種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曲桂英全身浮腫,身體出現病狀四個月後保外就醫。
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曲桂英在客車上講真相,當時新賓縣木奇鎮派出所惡警劉洪生也在車上,下車後被劉洪生跟蹤,後被劉洪生和木奇鎮派出所另一名惡警王海偉綁架。非法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十天,之後被新賓縣政法委,派出所劫持到瀋陽馬三家子教養院勞教兩年,零八年六月份回到家中。
在曲桂英非法勞教期間,除了身體上巨大的承受外,還惦念著八十多歲的父母,還有多病的丈夫。其丈夫有糖尿病、心臟病無人照顧,零六年十月份,小兒子結婚也沒能參加,給一個母親造成遺憾。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曲桂英在響水河子鄉發真相資料資料被惡人構陷,被響水河子鄉派出所綁架,當天新賓縣國保大隊把曲桂英押回新賓鎮派出所查底案,後又勒索兩千元放回。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新賓鎮派出所惡警,又到曲桂英家中騷擾,曲桂英沒在家,惡警預謀迫害未得逞。
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中午,曲桂英上砬嘴村講真相時,被當地惡人李英才惡告,被綁架到新賓鎮派出所。當晚被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後被新賓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徐鳳清遭迫害事實
徐鳳清,女,五十三歲,一九九六年春天喜得大法。沒學大法前,跟家人不合,尤其婆媳關係吵吵鬧鬧,人與人之間關係也不好,身心不健康,家庭貧困。得法修煉後,按照大法的要求做,身體健康家庭和睦,鄰里之間相處的非常好。
可是,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下令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不讓學、不讓煉。徐鳳清洪揚法輪功為了讓世人知道大法好,警察就把她抓到派出所拘留十五天,拿了二百元保證金(派出所)放回。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早晨,新賓鎮派出所來了幾個警察,把徐鳳清抓到派出所關押了一宿。後劫持到新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二十多天,又劫持到馬三家子教養院非法勞教三年,期間被迫做奴工。
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劉豔遭迫害事實
劉豔,是新賓縣永陵鎮大和睦村人。原來患有心臟病、胃病、胰腺炎、風濕、腎衰、腦炎後遺病等多疾病。二零零三年間,經親屬介紹法輪功祛病最好,這樣就走入到法輪功的修煉。不久身上多種疾病,不翼而飛。
因自己在大法中受益知道大法好,法輪功學員是受迫害的,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沒有錯。劉豔為了讓人明白大法的被迫害的真相,二零零四年十一月間,到木奇鎮福來溝講真相時,被惡人構陷,木奇派出所王海偉等四名惡警綁架劉豔。將劉豔身上的法輪功資料和護身符搶走。並讓劉豔寫「三書」遭到拒絕,最後被迫害到新賓縣看守所拘留七日。而新賓縣六一零等人威逼其寫三書,劉豔堅決沒有寫。當時被迫害的還有潘麗英、劉立新。釋放時被勒索五千元,交到木奇派出所。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劉豔在新賓縣永陵鎮講真相時被人惡告。永陵派出所的所長趙振鐸,指使董憲偉等三人到劉豔家去抄家,將大法書搶走。當天趙振鐸等惡警將劉豔劫持到羅台山莊洗腦班迫害。
在洗腦班裏,一個姓奇的言語威脅、恐嚇讓劉豔放棄信仰。還有劉鳳琴、姓楊等人輪番的給劉豔洗腦,逼迫她罵大法。劉豔在洗腦班裏,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
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孟令軍遭迫害事實
孟令軍,新賓縣永陵鎮的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年二十九晚上十點多鐘,孟令軍被一陣電話驚醒,詢問其家的住址。後來,永陵派出所的警察方傑、曹思信闖到孟令軍家中,將他從家中綁架到永陵派出所。所長郭華偉,指揮警察給孟令軍戴上手銬,連夜將孟令軍劫持到新賓縣的看守所。
第二天,新賓縣的惡警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非法的審問。後來得知,是一名曾經學過法輪功學員的人,因為被「轉化」,所以將他們出賣,都陷在牢籠之中。當時的政法委書記宋俊林讓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寫保證書。後來又向孟令軍的家屬勒索了五千元錢,稱之為所謂的勒索。交了五千元的保證金,才將關押了十九天的孟令軍釋放。
孟令軍遭受迫害,給其家有造成很大的傷害,致使家人很長時間擔驚受怕、提心吊膽,以至於在身體上、經濟上、精神上都遭受傷害。
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趙光宇遭迫害事實
趙光宇,是新賓縣永陵鎮嘉禾村人。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黨開始迫害大法時,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毅然上北京上訪,來反映法輪功的清白,法輪功師父李洪志的清白。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趙光宇、王雲娟、陳桂鳳(永陵鎮嘉禾村人)到北京去上訪。當時他們在天安門的紅牆邊呆著,一個武警看到他們。問他們是幹甚麼的,他們告訴武警是上訪的,這樣武警知道了他們是上訪的就報知沿水橋邊上的麵包車的人,後來問他們是哪裏的人。他們說是新賓縣的。後來來了兩個警察,一身高一米七八,說是撫順的;另一個身高一米七零,說是新賓縣的,在沿水橋的上,把他們交給了那個警察了。
趙光宇他們被領到一個北京的叫「方莊」的地方,這個地方是一個小二樓。趙光宇他們被帶上樓後,就把他們的衣服都脫了,鎖起來了,錢都被他們拿走了。當時到那個小二樓就讓趙光宇蹲著,而且那個高個的還踹趙光宇幾腳。後來,被新賓縣公安局的警察和政府的人員到北京去了,將趙光宇他們接回來。後劫持到永陵派出所,當時派出所的所長郭華偉,還指使曹思信給他們寫材料,之後郭華偉給他們定的「擾亂社會治安」,將趙光宇、王雲娟、陳桂鳳劫持到新賓縣看守所。
到看守所之後,不幾天永陵派出所的曹思信就去提審趙光宇,問趙光宇有一篇法輪功經文的來源,趙光宇不說,就打趙光宇的嘴巴子,給趙光宇打的滿臉是血。那時吳光遠被趙亞忠提審。
在看守所裏,後來這些法輪功學員被帶到新賓縣一個叫「久石」的人那,去給他們幹活。當時還有趙光宇、孫長富、陳繼祥、吳光遠、張玉霞、楊萬梅、王曉麗等人。法輪功學員在那幹活,早六點多點出工,晚上八點才收工。男的上山伐樹,女的在家洗參。在那幹了二十多天,法輪功學員都感覺非常的累。
又回到看守所之後,在二零零零年八月間,就給吳光遠、趙光宇、王雲娟、陳桂鳳劫持到撫順教養院了。到了教養院之後,就給趙光宇他們劫持到教養院的新收班。到新收班裏,經文和法輪功的文章,都被警察搜走了。在那裏有一個叫做「酒壺」的人,讓趙光宇「飛著」,當時的七八月份的天氣,汗流了一地,飛了二十多分鐘。吳光遠被兩普通勞教犯把著胳膊,一個普通勞教犯就打肚子。在吃完飯之後,教養院的警察任福明,因趙光宇等人不「轉化」還得「飛著」,又飛了五六分鐘。後來趙光宇等人,在新賓縣商詠等人的勸說下,都「轉化」了。
在二零零零年九月間,新賓縣永陵派出所的曹思信和王海偉又到教養院問趙光宇經文的事,趙光宇說了,是溫連舉送他的。後來溫連舉被非法罰了一千元錢。
在教養院裏,當時的惡警姜永峰,指使著清原的猶大劉麗對新賓縣的法輪功學員崔玉文、清原的法輪功學員趙連凱飛著,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他們都沒有達到目的。
從教養院回到家中之後,新賓縣永陵派出所勒索三千元;政府罰了二千元。
而在九九年邪惡對法輪功迫害之後,當時永陵邪黨人員修鐵民、王永庫、派出所的王海偉等人還不斷到趙光宇家騷擾騷擾。當時派出所的所長張榮慶,還逼趙光宇寫和法輪功的「決裂書」交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