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稿選登】「不曾想世上還有你這樣的幹部」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二日】我曾在政府機關工作過,在鄉鎮、科局擔任過領導。一九九六年我喜得大法後,按師父的要求,嚴格要求自己,不貪佔公家、他人的財物,不吃、喝、嫖、賭,成為當地幹部,群眾公認的好人。

二零零零年二月份,我因進京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在四月的一天上午,政保科長把我叫到看守所的所長室,關好門說:「今天我以大哥的身份勸勸你,那麼多大領導勸你不要煉法輪功,勸你不聽,還堅持煉,結果開除你的黨籍,罷免了行政職務,還多次被關押,現在因進京為法輪功上訪,又被關押兩個多月了吧,現在正研究對你怎麼辦,要清查你現在、過去當領導有無違紀的事,萬一有,你就完了。」

我說:「我沒有對任何人不好,我也沒違法違紀,他們整我幹甚麼?」科長說:「不是他們整你,是江××整法輪功,是上邊壓下來的,你是正科級,又是法輪功的頭(註﹕法輪功是修煉,沒有組織形式,更沒有「頭」),你不轉化,咱們縣在省市被多次批評通報,不整你,人家的官都難保了,誰都害怕,我勸你說個謊,跟大哥說一聲,不煉了,回家偷著煉,誰也管不著你,不然一旦查出違紀行為,立即從嚴從重處理,會判你的刑,開除你的公職的!」

我說:「我沒事,我修煉法輪大法,我做的事我非常清楚,你放心,我沒做過一件違法違紀和對不起良心的事。」

他說:「那怎麼可能,不聽我的話,一旦查出毛病,他們非整死你不可,到時後悔就晚了!」

大約也就是過了半個月左右,紀檢委來人了,核實我兩張借據的資金去向,一張是因公我讓一個領導去辦事用錢,我寫了一張個人借據,讓他去財務取錢辦事,我說你們去找此人就知道了;另一張是為了感謝某單位對我們政府工作的支持,我們兩個班子成員去該單位,並與該單位領導在一起開座談會,我們拿去的錢是為了表示對該單位的感謝,因為錢用紅紙包著,別人不知道多少。他們說:「你們班子成員誰知道這筆錢?」我說:「知情人已故去了,只有某單位一把手知道,他還健在,我想他能說清楚。」

第二天下午,那個單位一把手來電話說:「老弟,上午紀檢委他們來到我這核實那筆錢,因為我當時就上帳了,他們又看了會計的帳,把事情弄清楚了,你放心吧,沒事了。」我說:「非常感謝你為我作證,並還打電話告訴我。」他說:「你現在的一切我都清楚,老弟,自己要多保重啊。」

沒過多久,政保科長又來找我,一見面就說:「不查不知道,這一查,我們才知道,你是個真正的好人。你現在是階下囚,不再是領導,可你現在的工作單位、過去工作過的單位的領導和群眾對你評價很高,很多事情,人們都想不到,我不曾想世上還有你這樣的人。

「一是不沾女色,你陪吃喝的時候很少,更不沾女色。很多人看不慣,都要把你拉下水,給你染色,都沒成功過。有一次你陪客人,他們七八個人喝完酒後把你硬推搡到包房,然後他們幾個都進自己包房去了,你卻下樓去大廳看電視,開店老闆說你傻,精神上、生理上有毛病,小姐說你耽誤事。還有一次在外地,同行的人都勸你、拉你讓你進包房,你怎麼也不去,在車裏坐到深夜。

「二是不為自己謀利,既不行賄,也不受賄,從不花公家、他人一分錢。單位建樓,負責裝修的人到你家裏,你不收禮人家就不走,你不但不收禮,還在家招待人家吃喝,談起修煉法輪大法不收禮的道理,後來那人也煉了法輪功。建樓承包人免費給幾個領導鋪上地磚,你卻把錢讓別人轉交給承包人。

「三是秉公辦事,單位棘手的問題,涉及個人利益等矛盾比較突出的都由你一個人處理,總之,說你好的人和事太多了,調查中沒有一個人說你不好的,就是那兩張借據,會計、出納和知道的人都說不是你個人用的,一定是幹別的公事或他人用了,時間長忘了,他們說的真對。最後他們說,像你這樣當官不謀私利,不為吃喝嫖賭,還盡職盡責幹好工作,不知道為甚麼,圖個啥?我想不通,很多人都想不通。」

我說:「我修煉法輪大法,我知道人生的意義是甚麼,我想修煉,要想返本歸真,就必須按照法輪佛法的要求,按照師父的教誨,在人這,必須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以權謀私,吃喝嫖賭都是違法違紀行為,人們的倫理道德也不允許,都是可恥行為。不以權謀私,不吃喝嫖賭,這是大法修煉者首先應該做到的,這是最平常,最基本的,否則他絕不是修煉大法的人。」

他聽後搖著頭說:「男兒不近女色,如同貓不偷腥一樣,不可思議,不可思議啊。」我說:「你要想徹底搞明白,你去看《轉法輪》這本書就知道了。」他說:「像我這樣啥都幹的人,看不了你們的書。」他臨走時嘆了一口長氣說:「你是好人,真正的好人,只有法輪功裏才能出這樣的人。」

(明慧網法輪大法洪傳二十週年徵稿選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