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北區望鄉台洗腦班是中共政法委「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公安局辦的一個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黑窩,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也不許家屬接見。秦麗家中上有九十九歲的外婆,七十八歲的老父親有病在床,呼喚著秦麗在身邊伺候、照料。
秦麗女士,原重慶江北鑄造廠職工,因廠家倒閉,早年失業,在自謀職業中勞累過度,身患甲亢疾病,脖子粗、眼睛突,人體變形,苦不堪言。一九九七年,秦麗走入法輪大法修煉,自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疾病不治而癒。二零零三年因不放棄修煉,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九年走出監獄時,已家破人亡,她丈夫早已病逝。
秦麗母親懇請相關律師提供幫助:
尊敬的律師:您好!
我是重慶江北人,家住江北區,今年七十三歲。我有一個女兒叫秦麗,今年四十九歲,原重慶江北鑄造廠職工,因廠家倒閉,失業多年。為了一家三口的生活日夜奔波,由於勞累過度,身患嚴重甲亢疾病:脖子粗、眼睛突,人體變形,雙手抖動,生活非常艱難,又無錢醫治。當時,正逢法輪功在我國洪傳,法輪功又叫法輪大法。他是一種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是性命雙修的功法。修煉者只要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真正道德高尚的好人,身體就會有奇蹟發生。
出於對健康的渴望,我女兒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時時處處嚴格要求自己,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心態平和了,名利淡泊了。和女婿鬧矛盾時儘量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對親戚朋友和善了,不爭強好勝了,被街坊鄰居公認為好人。 修煉了短短幾個月,女兒的甲亢病不翼而飛了,身體健康了、輕鬆了。
然而,就在女兒給一家公司打工的時候,二零零三年二月的一天,一夥惡人未出示任何證件,強行將我女兒綁架到重慶沙坪壩井口「洗腦班」(對外謊稱「法制教育學習班」),進行身體和精神上的殘酷折磨,全天二十四小時不許睡覺,結果,才四十歲的她一夜之間頭髮就全白了。由於女兒不放棄「真、善、忍」的修煉,被轉到重慶市看守所關押。在這期間不許我們家人見她,也不知是死是活,幾個月後,我們才聞訊她被非法冤判八年,被非法強行關押在永川女子監獄進行折磨……
聽到這個消息,我們全家人猶如晴天霹靂,焦急萬分,想了許多辦法,跑了許多路,花了不少錢,結果,還是沒能改變這一殘酷現實。當時,女婿想請律師伸冤,無奈家中沒有經濟條件,更關鍵的是沒有人敢站出來為善良人說句公道話。就這樣,我們每日每夜都是以淚洗面,輾轉反側,無奈的忍受著身體上和精神上的痛苦折磨,就這樣煎熬著、支撐著,等待著……
就在女兒被迫害的同年,當時六十八歲的我因不改變「真、善、忍」的信仰,不願違心的寫出放棄修煉的假話,也被無辜的綁架,非法判刑四年,強行關押在女監進行迫害。
家中的女婿本是一個忠厚、內向的懦弱男子,只能靠打工糊口。失去了秦麗這個家庭頂樑柱,父女倆相依為命,在艱難中度日。由於女婿身心疲憊、焦慮不安,身體不堪重負,突然身患疾病,病倒了,好心人把他送到了醫院,從此,再也不能說話了。醫生說,要二萬元開刀做手術,也許還有生的希望。可是這兩萬元對於早已一貧如洗的家庭來講,簡直是天文數字!沒辦法,年幼的外孫女守護在只是流淚、說不出話來的病父床前,一邊替父親擦淚,一邊輕輕的呼喊著爸爸:我沒有媽媽了 ,我不能沒有爸爸,爸爸,您不能丟下我,您不能丟下我,您走了我怎麼辦?!我怎麼辦?!然而,外孫女淒慘的呼叫和無助的淚水並沒有挽留住她的爸爸,無情的病魔還是奪走了年僅四十九歲、疼愛她的爸爸。
那一夜,年幼的外孫女的精神都幾乎崩潰了……永川女子監獄知道這件事後,堅決不許女兒回家看望女婿一眼,原因就是女兒信仰「真善忍」。女婿遺體火化時,由於沒錢,好心人實在看不下去了,送來五千元錢,外孫女才和她的同學一起把她爸爸的遺體送到了火葬場……後來,外孫女在親朋好友的資助下完成了學業。女兒在雙碑的住房,因拆遷中由於家中無人料理,也被不明不白的註銷了。
監獄、勞教所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殘酷的地方。監獄、勞教所警察為了向上面領導邀功請賞,他們利用著社會上的人渣、敗類來折磨「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信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所採用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卑劣手段集人類古今中外邪惡之大全。秦麗就在那暗無天日的監獄黑窩做苦役,苦苦煎熬了六年多。
秦麗二零零九年才走出監獄,回到家中。然而,此時的家哪裏像個家啊,早已是支離破碎、家破人亡,她已經無家可歸了。為了謀生,為了掙點錢給女兒結婚時一點補償,以彌補這些年來母親感情上對女兒的虧欠,她就與一個親戚合租了一套住房,在江北區五里店,給學生進行作業輔導來維持生活。
然而,迫害並未停止。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重慶江北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梁世斌等人,假冒學生家長之名,未走任何法律程序,闖進江北區五里店女兒家中,再次將女兒綁架到重慶渝北區望鄉台「洗腦班」,非法拘禁,併入室搶走了女兒家中的私人物品。
現在,女兒秦麗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在重慶渝北區望鄉台「洗腦班」所謂「轉化」和「審查」,遭受殘酷折磨已經整整三個月了。
我國的法律不是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有言論自由、有新聞自由嗎?難道這只是一句法律空文?修大法、自覺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中的好人,是合法的,女兒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的真相,將大法的美好告訴世人,這也是在捍衛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何罪之有?何錯之有?如今家中,秦麗九十九歲的外婆、八十歲的病父及年邁的我都很擔心她的身體、精神狀況如何,我們也需要無辜受迫害的、孝順的女兒能在我們身邊給予照顧,我們期盼著受害的女兒能早日回家。
我們全家人在無處申訴、公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的無望中,在萬般痛苦無奈的時候,有好心人提醒我們可以走法律程序,找律師申請法律援助,於是,我們費了很多周折,終於找到您了。在此,我們向您伸出求助之手,希望您能主持公道、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正義,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還我女兒一個清白和自由。
真心的渴望著您能給我們提供法律上的援助,在這裏,我代表我的家人對您表示最真誠的感謝。尊敬的律師,辛苦您了。
我們期盼著您的援助……
秦麗的母親:李章瓊及家人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