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咸寧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部份案例
十三年來,中共迫害法輪功,採用了古今中外一切可用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其中就有利用法律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誣判,把法輪功學員關押監獄,長期折磨。
法律,本來是代表人間正義的,是用來打擊壞人的。可是,中共的法律卻被中共利用來打擊好人。這在人類歷史上,是一奇恥大辱,是對法律的踐踏。搞法律的人都知道,即使在中共的法律中,法輪功都是合法的,可是那些「依法辦事」的所謂法官卻對法輪功學員「依法」量刑,這才是天大的怪事。而且居然能持續用不存在的「法律」迫害法輪功達十三年之久,而且還愈演愈烈。並且對有正義感的、替法輪功做無罪辯護的律師也來個判刑,不准律師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這更是法律界的奇恥大辱。據不完全統計,咸寧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誣判的有十二人,其中最小的當時二十七歲,最大的當時五十七歲。現列舉如下:
1、方隆超:男,五十多歲,咸寧市咸安區楊畈村人,原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簡稱「長江委」)設計院規劃處防洪室工程師。他被中共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誣判三年,在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殘酷迫害。
一九九三年方隆超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待人處事以「真、善、忍」為準則,以修煉心性為本,做事先考慮別人,處處為別人著想,方方面面都要做一個好人,對社會負責、對人負責、對自己負責。心地善良、為人正直、待人真誠。一九九八年長江發大水時,號召捐款,當時他正好手上沒錢,就找同事借,同事問借多少?「幾千、一萬都行,越多越好!」同事又問幹甚麼用?「捐款。」「你神經了?不借。」後來好說歹說,同事借他五百元,廣播還表揚他呢。
就是這樣一個好人,還長期遭到中共的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全國統一非法大逮捕,武漢有許多輔導員、老法輪功學員被抓了。七月二十一日下午,許多法輪功學員自發到省政府上訪,請求放人。他也去了。但是不能解決問題。他決定依法到國家信訪局上訪。八月十日武漢公安局四處及長江委保衛處將他從北京綁架回武漢,又將他非法拘禁、非法抄家,法輪功書籍、錄音帶、錄像帶、光盤、煉功服、坐墊等。看到聽到中共媒體對法輪功的誣蔑、誹謗宣傳鋪天蓋地而來,報紙或電視每出籠一個案例,就要他寫一篇認識,他就寫法輪功如何好,維護法輪大法。為此,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他被拘捕,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二日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誣判三年徒刑。他不服判決,之後上訴被駁回。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一日被送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
監獄長潘建生、副政委劉沐陽、獄政科長陳琳、教育科長張海濱、副科長熊祖勇等人開會決定分配他到最苦的八中隊(出窯隊)勞動。監獄派三個犯人不幹活專職包夾,實施二十四小時監控。他們變換各種方法折磨方隆超:熬夜、出窯、上磚、劃坯、關禁閉、毒打、火烤、強制看誹謗法輪功的電視雜誌、電擊、野蠻灌食、走過場、被逼高強度奴工生產等。以「出窯」和「野蠻灌食」為例說明其迫害程度:
「出窯」:范家台監獄,原名沙洋新生磚瓦廠,是湖北最早的磚瓦廠之一,其規模在當年也是數一數二的。一年四季都做磚瓦。夏天溫度很高,可達七、八十度,剛出窯的磚可以點燃香煙,所以要用大功率鼓風機向窯內鼓冷風。出窯必須有三個條件:一是要技術好;二是能耐高溫;三是視力好,手腳麻利。方隆超六百度近視,新手、夏天出窯,都不符合這些條件。窯內灰塵大、能見度低、溫高出汗多,戴不戴眼鏡都看不清。他確實勝任不了,一次於手忙腳亂中,鐵窯車砸在他腳背上,他受了重傷。可是惡警不讓他休息,照幹不誤。因為受傷,幹活速度更慢。惡人就以此為由,除毒打、熬夜、挨罵外,還把他放到鼓風機吹不到的窯內去烤。看烤的要死不活了,就拖出窯來問他:寫不寫保證書?他搖頭,就再被烤!一天,原八中隊長陳兵發了狠,「方隆超還沒寫(保證)?以前烤的時間短了。」大家都收工了,他又命令幾個五大三粗的犯人把他拖進窯裏長時間烤……後來在出窯分級時,他的左腳掌又受了傷,開始時並不嚴重,因為分級是一個磚墩碼放好後,再起下一個磚墩,一個磚墩一般是碼放十五層、有時碼放二十層磚,碼放到約十層以上高處時(身高不同略有差異)要把左腳踩在剛碼好的窯磚上搭踏腳,右腳則踩在鐵窯車上或者是窯車的磚上。剛出窯的磚溫度還很高,受傷的左腳掌踩在熾熱的磚上,越來越疼痛難忍……後來,左腳掌爛了一個大洞,疼痛難忍……收工後,別人都休息了,他還被惡警找去談話,有時通宵達旦……
「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二零零二年三月上旬,為了抵制監區侮蔑法輪功毒害世人的畫展,方隆超開始了用絕食絕水的方式反迫害。為了掩蓋灌食,獄警把他弄進醫院。他開了在范家台監獄絕食抗議及被野蠻灌食的先例。怎麼灌食呢?就是把他呈大字型綁在鐵床上,兩腳用腳鐐分開固定,兩隻手用手銬分別固定在鐵床兩邊,幾個人按住頭,用搶救危重病人的軟管從鼻子插進胃裏,灌奶粉或米湯。奶粉還是用他自己賬上的錢開支的,他家裏一次就給他送來好幾百,用他自己的錢來強灌他自己!這是比較文明的灌法,後來有一次王院長發了瘋,找來一種用於緊急搶救喝農藥處於昏迷不醒的人的很粗的管子,上面帶一個漏斗、還有一個大氣囊,灌食時,通過婦科用的擴陰器撐開他的口並固定他的口,再用力擠壓大氣囊把稀飯直接往胃裏鼓。一個叫「憨頭」的包夾把床單撕成長條,一邊狠狠的打他,一邊把他綁在床上,然後折磨他,捏住他鼻子往口裏灌奶粉,一邊口裏還不停的謾罵。見灌不進去。「憨頭」就又騎在他身上,繼續反覆折騰。後來知道:「憨頭」回去後不但沒有受任何處罰,反而還得到了升遷,做了事務犯。這件事情也說明了監獄是鼓勵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
期滿出獄時,監獄和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互相勾結,把方隆超非法關押進湯遜湖洗腦班一個多月進一步進行精神肉體經濟迫害。
由於株連很重,妻子不堪忍受跟他離了婚、父親也病逝了、大妹方錦蓮兩次被勞教、大姐方雲珍、小妹方錦紅也都被中共非法關押迫害過。
2、鄭玉玲:女,五十七歲,原赤壁市商業局職工。她曾被赤壁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冤判四年徒刑,非法關押在武漢女子監獄。因堅守信仰遭受了罰站、毆打、高強度奴工、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吊銬、折磨性灌食和關「反省監號」等種種迫害;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晚在赤壁市公安局宿舍樓粘貼營救法輪功學員的不乾膠,被惡警再次綁架,於同年八月二十五日在湖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同年九月二十八日中午在勞教所裏被迫害致死。其屍體被中共惡警強行火化。
「暴力毒打」:
酷刑演示:懸空抽打 |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莼川派出所三惡警破門而入,將鄭玉玲綁架至派出所,並搶走所有的大法書籍、資料和錄音機。惡警們非法審問她至深夜十二點,沒有得到任何回答。就把她轉移到市區三中隊關禁閉,並故意把空調的冷氣打開凍她。第二天他們又輪番非法審問她,晚上又給她戴上手銬不准睡覺。第三天,來自赤馬港的惡警羅興用穿著皮鞋的腳,從鄭玉玲身後踢她的上背部,隨後又抓起一根木棒,猛抽她的右手背,鄭玉玲當時差點暈死過去。接著,又逼她跪在電視機前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羅興見她不看錄像,就開始不斷抽打她的臉,邊打邊罵,一直折磨至深夜十二點。惡警們要睡覺,就把鄭玉玲的雙腿從椅子底下塞進去抵靠牆壁坐在地上,雙手銬在椅子上,當時天氣寒冷,這些衣冠禽獸們就讓鄭玉玲穿著單薄的衣服,凍得鼻涕直流,連件衣服都不給披一下。第二天早晨,羅興又狠毒的用手銬扭破鄭玉玲雙手手腕,逼她跪在他們坐的床邊接受非法審問,時不時的拿著木棒就對著她的雙膝一頓亂打。羅興還不斷用雜誌抽打她的臉,把她一直折磨到天黑還不夠,晚上兩個人又輪番打她的耳光,五天五夜的時間,天天如此,最後把她關進了市公安局拘留所。後來,政保科的陳貴州等人又將鄭玉玲送往嘉魚第一看守所異地非法關押了四十五天。二零零一年新年快到的時候,鄭玉玲在床上煉功,那些看守就用冷水潑在她身上、床上,還給她戴上腳鐐、手銬,不讓煉功,不准休息。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八日,他們又將鄭玉玲轉回赤壁第一看守所。回來後,要她交六十元錢買兩套囚服,鄭玉玲沒錢,看守所所長鄧定生惡警就將她從監號裏拉出去,朝胸前踢了兩腳,鄭玉玲立刻倒在地上,又過來一個姓魏的矮胖子在她頭上、臉上連打了五、六拳,打得她頭破血流,頭上臉上腫起了蘿蔔大的包,右眼一天一夜流血不止。毒打過後,這些禽獸不如的東西,又抓著鄭玉玲的頭髮倒拖了四個監號,並將她單獨關押。最後他們還不忘記從親友送她的錢中扣走了六十元錢。
「野蠻體罰」:
酷刑演示:開飛機 |
在赤壁第一看守所一直關到二零零二年元月十日,政保科用汽車將鄭玉玲轉移到武漢寶豐路女子監獄。入監初期那裏的看守們每天上午逼她背五十八條(監規),下午強迫幹活,晚上逼她看誹謗法輪功的電視新聞。鄭玉玲不看,惡警們就強迫她面朝牆壁彎腰九十度、罰站到晚上九點,接著又下達晚上的勞動任務,沒完成就不准睡覺。每天都要幹到凌晨四點才准休息一個小時,這樣的日子過了兩個多月。惡警們還安排犯人二十四小時輪班監視她,只要她煉功,這些人就過來打她的耳光,按住頭往牆上撞。後來鄭玉玲不肯彎腰貼牆罰站,五、六個監管女犯人就一齊動手,按頭扳腳的又打又罵。再後來,鄭玉玲煉功時她們扳不動了,就責令她面壁罰站,每天從早上六點,一直站到中午十二點,午飯後又強制超負荷勞動:拆紗頭和包裝福利彩票。一張彩票裝一個塑料袋,一天裝完六千張,每晚都要幹到凌晨四點,有時鄭玉玲剛躺下,她們就把她喊起來,不讓睡覺,就這樣白天黑夜的折磨她。
酷刑演示:揪頭髮撞牆 |
到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一日,惡警們又將她轉入噴織二隊,此隊是嚴管隊,也是這個監獄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地方。那天逼她下車間、背「五十八條」,鄭玉玲不背。那個姓馬的指導員就用手銬將她的雙手一直反銬在車間大廳的窗戶上。下午一點鐘,姓馬的惡警又強迫鄭玉玲下車間勞動,鄭玉玲一天沒吃飯,惡警們也不管。幾天後,鄭玉玲沒被嚇垮,還要煉功,馬姓指導員又將她的雙手反銬在車間的大廳裏。後來鄭玉玲開始絕食抗議,共絕食四十二天。
酷刑圖:吊銬 |
「野蠻灌食」:鄭玉玲絕食期間,惡警們每隔四天將她拉到監獄醫務室,幾個事務犯把她按在床上,將手腳綁在床腳上,由監獄醫生拿著一個大針頭的注射器,在她手背的血管部位亂扎亂攪的注射毒針,打完後又十二小時不准上廁所,藥效發作,頭和胃痛的難受,躺在床上都不准休息,那些事務犯站在床邊不是罵,就是用腳踢床。這樣整了她一段時間後,惡警將輸液改成灌流食。在灌食時她們又想盡辦法來整治她,那個醫生一隻手使勁卡住鄭玉玲喉嚨,另一隻手將一根約一米長的膠管從鼻子裏插向喉嚨,還邊插邊攪的說:你不肯吃飯,就這樣懲罰你。膠管插入喉嚨後,致使鄭玉玲幾天說不出話來。後來,她們又改為四天輸一次液。堅強的鄭玉玲仍要繼續煉功!惡警們不准煉,她又繼續絕食抗議。那個姓馬的指導員就將她送入一樓底下一間既小又陰暗潮濕的小房裏,磚搭的一個窄床緊挨廁所,牆上經常漏水,把被子都滴濕了。同時把鄭玉玲雙手反銬,一天到晚不鬆。在這裏關了十七天,每天還從早晨六點面壁罰站到深夜十二點,有時更晚,同時不准她洗澡、洗臉、洗衣服。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
惡警們還指派一個邪惡的女詐騙犯每天下午五點半鐘來吼罵一頓。惡警們用這樣的手段,先後兩次將鄭玉玲在這間小房裏關了二十五天。由於她堅定信仰,九月初,姓馬的指導員又將她轉入原來的監號,指派兩個女罪犯來對她進行二十四小時監控。白天兩個女罪犯讀誹謗法輪功的黑材料,鄭玉玲就背大法「經文」,她們就將她雙手反銬在床邊的鐵柱子上,晚上罰站,不讓睡覺。只要一閉眼睛,就打她,或用竹尖、鐵線頭刺她的肋骨,那段時間裏鄭玉玲的兩肋疼痛難忍。有時碰到中隊長林雪菲值夜班時,林雪菲就將鄭玉玲傳到辦公室裏去罰站「陪她」,還時不時的罵她、罵大法。她就給林雪菲講法輪功真相,林雪菲不僅不聽,還叫犯人用膠布、床單封堵鄭玉玲的嘴,每次就這樣折磨到天亮才押回監號,白天再由犯人讀破壞法輪功的黑材料,晝夜不讓休息。
後來惡警們將她單獨關一個監號,念黑材料給她聽,還要她簽字,她不簽,惡警們就逼她做很重的活,完不成就不准睡覺。鄭玉玲一天到晚就這樣幹活,稍一想睡,幾個罪犯就過來打她,或用涼水從脖子裏往身體裏淋,衣服濕透了也不准換。逼著她看誣蔑大法的錄像,不肯看,一個叫張靜的罪犯把她抱起來往地上摔,在她身上到處亂掐,一段時間大腿部位都被她們掐成紫色的了。
只要鄭玉玲不按要求做,惡警們就給她用刑戴反手銬,吊在無人監號的窗戶上,一吊十天、半個月不准洗臉、刷牙、洗澡、洗衣服。有時一個月不讓接觸水,衣服、床單泡在桶裏一爛十天半個月不准她動。還有事無事的逼她讀「監規」,不讀,就用手銬把鄭玉玲銬在窗戶上,一銬就是十幾個小時,甚至二十多個小時,連廁所都不讓去。
酷刑演示:長時間銬在鐵窗上 |
二零零三年五月,那個叫張靜的隊長逼鄭玉玲寫思想小結,她不寫,便一個星期不讓她睡覺,日夜要手工製作打火機,還派四個罪犯來監視。到最後鄭玉玲實在挺不住了,晚上栽在工作台上睡著了,監視人就將她拉起來罰站。鄭玉玲剛一站起又猛的一下倒在地上,把左手腕摔腫了,不能幹活,她們就逼她抄牢歌,她不抄,就罰站,每天從早晨六點站到深夜十二點。
到七月初,因鄭玉玲不肯讀監規,她們就給她加重勞動任務。組裝打火機的電子點火器,一個點火器要用鑷子拈十下零件才能裝完。那些犯人每天只裝四斤,卻帶逼她每天裝六斤,每斤二百二十個,共一千三百二十個。同時還強迫她一天衝三次廁所,完不成任務就別想休息。有一天她勞動到凌晨四點剛一躺下,隊長林雪菲就叫她起來做事。她們就是這樣長期的對鄭玉玲進行精神折磨和身體摧殘,毫無人性,一般常人是難以忍受得了的。
到十月二十八日,堅強的鄭玉玲便堅決不聽她們的了,要繼續煉功。一個叫王歡的隊長逼她去沖一個月廁所,她不去,就把她叫到辦公室,林雪菲等人在裏面罵她和大法,並惱羞成怒的一耳光打在鄭玉玲的臉上,緊接著六個女獄警一齊上,將她按倒在沙發上戴反手銬,還把鄭玉玲的師父的名字寫在報紙上,放在地上強迫她站在上面踩,她不肯踩。從此,不管她們逼她做甚麼事,鄭玉玲都不予理睬,就是要煉功,她們就把她雙手反銬在窗戶上罰站,不讓睡覺。只要想睡,那些監控的罪犯就用拳腳來對付她。鄭玉玲就向犯人講真相,那些罪犯就堵她的嘴,把鄭玉玲的臉都抓破了。還有的罪犯從背後用腳踢她。這樣一直罰站到二零零四年四月份,惡警們還想轉化她,又將她關在原來關的那個禁閉室裏,帶著反手銬罰站了十二天才放出來,又在住的監號裏每天繼續罰站到晚上十點才讓睡覺,直到五月二十六日釋放。就這樣迫害、折磨鄭玉玲長達四年之久……
3、余勁光:男,二十七歲,咸寧溫泉開發區龍潭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九月在家中被綁架,並被咸寧市咸安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誣判三年半,曾被送到武漢琴斷口監獄和沙洋范家台監獄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一日到十三日,咸寧市舉辦「第一屆中國國際竹文化節」,許多國家的外商前來參加,當地法輪功學員於十月七日晚出去掛條幅寫標語證實大法,有力地震撼了邪惡。參觀旅遊的主要公路的幾公里路段,掛滿了橫幅,公路兩旁彩幅飄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全球公審江澤民」等大橫幅,堂堂正正地迎接著客人們的到來;參觀旅遊的主要公路沿路電線桿、路旁斜坡上用噴漆寫的「法輪大法好!」,特別醒目,在一公里外都能看到。這些條幅,就有餘勁光的參與。正是這些向世人展現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條幅,就被中共邪黨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迫害法律實施罪」誣判三年半,先後被非法關押在武漢琴斷口監獄和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余勁光中午正在家吃午飯,以宋瑞生、度志祥、左水生為首的溫泉開發區惡警及三號橋派出所幾名警察私闖民宅,強行綁架了余勁光,並於當天下午劫持到湖北省洗腦班迫害,三十七天後又被劫持回咸寧,被非法關押在咸寧市貓耳山看守所。後來被咸安區檢察院非法逮捕。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一日餘勁光被咸寧市咸安區法院誣判三年半(判決書被沙洋范家台監獄偷走),所謂的理由是:余勁光掛了幾條「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條幅。余勁光不服判決而上訴到咸寧市中院,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一日中院在市「六一零」的遙控下維持原判。當時由咸寧市中院法官董偉、鄧炎坤受理,當問及法官最後結果時,法官說,法輪功案子我們做不了主,要市「六一零」拍板。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他被劫持到武漢洪山監獄分配站。二零零六年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漢琴斷口監獄迫害。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余勁光從琴斷口監獄轉到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每天,余勁光被兩名重刑犯「包夾」(惡警專門從犯人中挑選出來的犯人,主要是殺人犯、販毒吸毒犯人、黑社會頭子、搶劫犯等),不准跟其他人講話,還用本子記錄余勁光的一言一行,連晚上上廁所幾次、甚麼時間,都記錄得清清楚楚。早上包夾們就被惡警叫去彙報。還被逼迫做奴工產品……
在這個過程中,余勁光先後在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溫泉雙鶴橋拘留所、咸寧貓耳山看守所、武漢洪山監獄分配站、武漢琴斷口監獄、沙洋范家台監獄非法關押和迫害。
4、徐長虹:男,四十多歲,咸寧市中心醫院優秀藥劑師。二零零五年九月在家中被惡人綁架,並被咸寧市咸安區法院誣判三年,曾先後被送到武漢琴斷口監獄和沙洋范家台監獄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咸寧中心醫院的藥劑師徐長虹被一號橋派出所皮劍,明陽等惡警非法搜身拿走他家中鑰匙並非法抄家,他被非法關押在當地的石化療養院洗腦班。十月四日,邪惡的市「六一零」為掩人耳目,用欺騙的手段告知洗腦班被騙來的工作人員和從武漢的邪惡幫教周某某等人,說放徐長虹回家,但在途中將徐長虹劫持到咸寧看守所非法關押。後來被咸安區法院非法誣判三年。在法庭上,聽到汪禮迪高喊「法輪大法好」時,徐長虹立即配合著高喊「真、善、忍好」,法警立即用手捂住徐長虹的嘴,徐長虹並遭到法警的暴力毆打。徐長虹不服誣判,依法向咸寧市中級法院上訴。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上訴後的法輪功學員汪禮迪、徐長虹、余勁光在非法二審時作了無罪辯護,由咸寧市中院法官董偉、鄧炎坤受理,當問及法官最後結果時,法官說,法輪功案子我們做不了主,要市「六一零」拍板。懾於市「六一零」的淫威,法官只好維持原判。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武漢洪山監獄分配站。二零零六年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漢琴斷口監獄迫害。
迫於國內外法輪功學員對其罪惡的揭露,湖北省勞改局就將被非法關押在琴斷口監獄的三十六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和三月份兩批全部轉入到地處偏僻的范家台監獄(包括范監原有的二十名法輪功學員),徐長虹就是第二批轉入到范家台監獄的。此時范監共非法關押有五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范監還為此專門從全監抽調獄警和刑事犯,組建了三個分監區,即四監區一分監區、二分監區、三監區七分監區,每個分監區按一名獄警加兩名包夾犯(即刑事犯)對付一個法輪功學員編製配備,另外每個監舍還配備三名刑事犯晝夜值班,對法輪功學員實行所謂的全封閉管理,即二十四小時關在監舍裏,洗漱、上廁、吃飯、睡覺都必須集體行動,由包夾組長帶隊,包夾成員監護,還須經值班包夾犯同意,才能分監舍進出。
在監舍裏惡人強迫法輪功學員只能坐在自己的鋪位前,不得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在一起談話或過生活,封閉期間不允許打親屬電話,不喊「報告」,不讓親屬接見,不讓與家中有修煉大法的親人見面,甚至以各種藉口將法輪功學員家中親人寄去的包裹退回去,每月強行剃光頭兩次,大熱天蚊子多不讓掛蚊帳等等。更有甚者,中午休息只要法輪功學員坐在床上或板凳上閉目靜息時,惡警就指使包夾犯把電視打開,音量放到最大,把樂器琴弦亂彈,把坐的板凳在地上亂敲,咒罵聲噪音、雜亂之聲充斥整個分監區,不讓法輪功學員靜心休息,企圖擾亂法輪功學員的神智,達到損害法輪功學員的身心健康的目的……
5、汪禮迪:男,四十多歲,原咸寧學院醫學院優秀講師。二零零五年九月在送孩子上學途中被綁架,並被咸寧市咸安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誣判三年半,曾被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在咸寧市舉辦「第一屆中國國際竹文化節」期間,汪禮迪與其他幾個法輪功學員配合,在通往旅遊景點「星星竹海」的馬路兩邊的電線桿或者高樹上懸掛了很多「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真善忍」、「全球公審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等巨大條幅,在旅遊者中引起強烈震動,同時令中共當局高層震驚。由於此次文化節中的所謂領導中有江澤民的妹妹江澤慧,她為此大為惱火,責令湖北省立案調查。為了查明此事,咸寧公安曾經出動了很多警察,對咸安區和溫泉開發區的法輪功學員連夜非法抄家,咸安區抓了很多法輪功學員;溫泉開發區法輪功學員徐玉鳳就是在此次抓捕過程中被迫害致死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還為此發出過追查通告。
二零零五年九月,由於惡人告密,法輪功學員汪禮迪在本單位的人行道上,在送孩子上學的途中被兩輛車攔截,被幾十個警察圍住而被綁架,並非法送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迫害三十七天後直接接回送咸寧市貓耳山看守所非法關押,後來被咸安區檢察院非法逮捕,再被咸安區法院非法誣判三年半。在法庭上,汪禮迪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警立即用手捂住汪禮迪的嘴,汪禮迪並遭到法警的暴力毆打,他的嘴被打破了,鮮血直流。汪禮迪不服誣判,依法向咸寧市中級法院上訴。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上訴後的法輪功學員汪禮迪、徐長虹、余勁光在非法二審時作了無罪辯護,由咸寧市中院法官董偉、鄧炎坤受理,當問及法官最後結果時,法官說,法輪功案子我們做不了主,要市「六一零」拍板。
中國的法院辦案原來如此,這更加證明「六一零」是超越中國法律的非法機構,對法輪功是不講法律的,這更加證明了中國的一向吹噓「以法治國」的欺騙性,完全沒有人權可言。
汪禮迪在咸寧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八個多月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先被非法送到武漢洪山監獄分配站關押,後被直接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期滿回家時在路上被告知,他的妻兒已經失蹤多年。單位也無理開除他……
6、黃彬:男,四十多歲,咸寧市咸安區交通局人事股股長。由於在互聯網上建立網站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被北京的國安特務跟蹤、監視。在北京國安、湖北省國安和咸寧市國安及其「六一零」的互相配合與利用下,黃彬被綁架並被咸寧市咸安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誣判五年,黃彬不服誣判,依法向咸寧市中級法院上訴。但是,中共法院在邪惡的「六一零」的遙控下,仍然維持原判。目前他仍在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
修煉法輪功後,處處以「真、善、忍」做好人,工作認真負責,不吸煙,不喝酒;也沒因為職務之便收受他人錢財。然而這樣的好人卻遭到中共的迫害,現在被當局非法關押,還三次被非法庭審,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押在沙洋范家台監獄四監區。黃彬的母親受到精神的打擊,住院時,需要人照顧。可是,兒子黃彬卻不在老人身邊。
目前黃彬仍被非法關押在沙洋范家台監獄四監區遭受迫害。
7、蔡慧蘭:女,五十多歲,原咸寧市建築公司職工。二零零三年在家中被惡人綁架,並被咸寧市咸安區檢察院非法逮捕,她的丈夫是建築老闆,被當地惡警敲詐了好幾萬元錢,她仍被咸安區法院非法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誣判三年,蔡慧蘭不服誣判,依法向咸寧市中級法院上訴。上訴後的法輪功學員蔡慧蘭在非法二審時作了無罪辯護,當問及法官最後結果時,法官說,法輪功案子我們做不了主,要市「六一零」拍板。攝於市「六一零」的淫威,法官只好維持原判。她曾被送到武漢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迫害兩年多。
8、姜四華:女,通城縣馬港鎮六甲村農民。二零零八年七月姜四華被通城縣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誣判三年,在武漢女子監獄遭受殘酷迫害。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她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的真相,但被馬港派出所惡警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遭受迫害。在看守所裏,姜四華遭受了嚴重迫害。她被所長劉興志及姓周的惡警辱罵,毒打致全身傷痕累累。她進去時體重一百零六斤,兩個月後身體被迫害得皮包骨,只有七十多斤了。看守所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非法開庭,捏造所謂「證據」,判姜四華三年,姜四華絕食抵制迫害,遭惡警腳踢、皮鞭抽,短短兩個月,姜四華就被迫害致面部嚴重脫相,瘦得皮包骨,身體極度虛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七月下旬看守所見其生命垂危就將其送到縣醫院搶救,尚未脫離危險隨即又被關進了看守所,看守所怕出人命要承擔責任,於七月二十八日在未通知家屬,姜四華也未帶衣物的情況下,看守所所長劉興志說送姜四華到武漢人民醫院檢查身體,準備開張病歷辦保外就醫,但劉興志在中途下車,派副所長將她送進武漢女子監獄受迫害。當時她身體極度虛弱,沒帶一分錢、一件衣物,也沒有通知家屬親人,完全是被看守所騙了,而自己六百多元錢及所有衣物全部在看守所。姜四華一個一無所有的人被騙進武漢女子監獄後,通城縣看守所事後也不通知家屬,兩個多月家人找不到她的下落,得不到任何音訊。
武漢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也是非常嚴重的。每個學員由兩個犯人包夾、看管,不准與別人說話;經常被罰站,被犯人任意毆打、辱罵;長時間勞動,不准睡覺……這些迫害手段已成為家常便飯。姜四華在武漢女子監獄遭受了兩年零九個月的殘酷迫害。期滿回家後,她去看守所要自己的錢物。看守所的幹部想不承認,賴帳。姜四華就說:「你們不把錢還給我,我就要去告你們這些騙子的惡行。」他們害怕惡行曝光,後來把錢還給了姜四華。
9、袁細寶:女,三十多歲,通城縣人,原咸寧市印刷廠職工。二零零二年被通城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誣判四年,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時任溫泉公安分局副局長宋瑞生、時任一號橋派出所所長金國新帶六、七個男子漢強拖袁細寶上車並非法關押到通山縣第一看守所,非法行刑逼供三天三夜,暴力取證。同年十一月左右她被通城縣檢察院非法提起公訴,被通山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個多月,被勒索現金一千五百元(所謂伙食費為由),臘月二十八取保候審出來。二零零二年正月十五被通城縣檢察院騙到通城縣看守所,二零零二年六月被通城縣法院非法審理,非法誣判四年,袁細寶不服,二零零二年八月上訴,咸寧市中級法院攝於市「六一零」的淫威而維持原判。二零零二年九月被通城第一看守所所長和醫務警察非法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漢口寶豐路)。在武漢女子監獄裏,袁細寶等法輪功學員經常遭到犯人劉寶菊、朱彩雲等包夾的群毆。這些包夾人員還在獄警面前顛倒黑白,惡警就借故將袁細寶關禁閉,加重迫害。
袁細寶從監獄出來後,經市勞動局當面調解上班,幾個月後就被買斷,時任車間主任佔木成不接受袁細寶上班。
10、魏月秀:女,五十多歲,通城縣法輪功學員。她曾被通城縣檢察院非法逮捕,被通城縣法院非法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誣判三年,在武漢女子監獄遭受非法關押,她曾在武漢女子監獄的「反省監號」遭受殘酷迫害。
「反省監號」,其被稱為「獄中之獄」,是監獄最苦的對方。武漢女子監獄的「反省監號」,一間約四平方米的房子,一半是一個約兩米長、一米寬、零點四高的水泥台子,另一半有一個蹲坑和一點走道連著一個進出的門,沒有窗,只在一面牆上裝著一盞燈,屋頂上有一個小圓孔,不能透光但可以向裏灌氣。「反省監號」沒有任何人生存的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在中共迫害法輪功期間,「反省監號」成了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工具。按規定關「反省監號」需要監獄長批准,最長一週,而法輪功學員被長期關押,很多學員一關就是十幾或幾十天。通城縣的魏月秀,五十多歲的老婆婆,關「反省監號」時被扒光衣服,手銬反銬、雙手吊起來,一次被關二十八天,另一次被關二十五天,不讓大小便,吃飯是犯人喂,一次包夾說她默背經文,硬是把桌子上的髒抹布往她嘴裏塞,包夾不小心塞快了,把自己的手弄破了,卻誣說魏月秀有意咬她,難聽話罵個不停。
11、程德永:男,五十多歲,通山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他被通山縣惡人綁架至通山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零九年三月中旬,通山縣法院對程德永老人非法判刑四年,沒有通知其家人。後來才知道,程德永被非法關押在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
12、廖保清:男,五十多歲,咸寧赤壁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八月,他到湖南臨湘的姑媽家給世人講真相時,被人誣告,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一日被臨湘市國安局夥同公安局惡警綁架,臨湘法院要判他刑。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那天,臨湘市法院來人通知他說:「你被判了三年半,緩刑四年。到目前為止,你在看守所呆了七個月,要交四千二百元的生活費,你打電話通知家屬來辦手續。」
那麼,既然法輪功沒有違法,向全世界聲稱「依法治國」的中共邪黨,為甚麼敢執法犯法,用法律之名公然長期打擊根本沒有違法的法輪功學員呢?而且是全國範圍的法律迫害!難道在中國的司法界沒有一個精通法律的執法者嗎?這麼多好人被投入監獄,很多家庭因此而動盪不安甚至破裂,這是中共一向自詡的「人權最好時期」嗎?!──請記住,邪惡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善良的人們都保持沉默!正如著名作家雨果說的「面對邪惡,你如果不說不,你就是同謀」。如果全世界的善良人都能站出來,譴責鎮壓者的暴行,那這場浩劫將會很快結束。
如今,全世界的法輪功學員都在奔走呼籲,揭露著中共法律的欺騙性,揭露著中共的法律是惡法,揭露著中共邪教的邪惡本質,反對著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世界很多有良知的國家政府、正義組織和個人也在積極關注此事。可是我親愛的咸寧父老鄉親,你們為甚麼就無動於衷呢?
不要再讓這場迫害繼續下去了,睜開您的雙眼,看清中共的邪教真面目;不要再盲目追隨中共參與迫害法輪功了,張開您的嘴,敢於說「不」。在法輪功和中共這兩者之間,選擇支持法輪功,心中認定法輪大法好,從而自救和救人。這是我們現在能做的,也是你們現在能做的,也是應該做的。
參與迫害余勁光、汪禮迪、徐長虹的直接責任人:
宋瑞生,咸寧市溫泉開發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電話:13907249566
度志祥,咸寧市溫泉開發區公安分局政保大隊長電話:13907249839
左水生,咸寧市溫泉分局政保大隊惡警
阮明貴,咸寧市「六一零」主任,迫害法輪功的總頭目0715-8126406手機13972840300
姚雄,咸寧市「六一零」二科科長迫害法輪功的小頭目0715-81267880715-8281738
徐孟良,咸寧市「六一零」副主任,迫害法輪功的頭目0715-8126179(辦)0715-8272963(宅)13807249980
楊怡泉,咸安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0715-8322880轉
朱晚榮,咸安區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0715-8322880轉
咸安區法院:0715-8322545轉院長熊震沈芳蘭胡漢橋陳敬開汪向陽鎮四清
咸安區法院刑事庭審判長:李擁軍139728509890715-8328276(辦)
咸寧市中級法院院長侯旺發0715-8256318轉
咸寧市中級法院刑二庭庭長張道才13872159171
副院長甘正良0715-8263282(辦)或0715-8263230(宅)手機13807240460
王金渠0715-8263299或0715-8265338手機13807240938
參與迫害余勁光的是度志祥、左水生
參與迫害徐長虹的是度志祥、程樂斌
咸寧市中心醫院:總機0715-8255334轉2208王勇民(書記)2207何小飛(院長)2968王海(保衛科)13997510032劉蒲蘭(管迫害法輪功有關事件)
參與迫害汪禮迪的是度志祥(13907249839)、皮劍(13997539827)
咸寧醫學院副書記張太鹹(管迫害法輪功有關事件)13886509016
咸寧醫學院保衛處處長熊宗勝0715-8260545
咸寧醫學院職工萬進峰,監視跟蹤向惡警通風報信,迫害法輪功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