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相一九七五年三月四日出生,新賓縣大四平鎮下龍灣村人,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九九年後多次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他參與了天安門廣場打開九十九米巨型橫幅,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遼寧省凌源第一監獄遭受迫害。出獄後身體消瘦,一直未能恢復。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四日,因在網上聊天講法輪功的真相,被撫順公安一處綁架。非法抄家時,惡警說出個很荒唐的藉口,稱小偷的東西放在李德相家裏,然後進行非法抄家。李德相被戴上手銬和腳鐐,非法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
李德相再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因身體出現病業反應,才在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放回家。中共邪黨人員還時常到家騷擾,而且派人盯梢,動不動就要把他帶走。李德相出去洗澡,都有人跟蹤,修煉和生活環境受到嚴重干擾,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離世。
此前,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六點多鐘,新賓縣公安國保大隊勾結撫順國保大隊,還有從刑警、各派出所調來的警察五十多人在新賓縣綁架十幾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搶劫。
十三年來,在中共邪黨的迫害政策下,新賓縣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國保大隊(原政保科)、公檢法司各鄉鎮派出所並勾結撫順公安一處與國保大隊,對新賓縣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慘無人道的迫害,騷擾、恐嚇、監控綁架、抄家搶劫、非法拘留、關押、強制洗腦、勞教、判刑、勒索罰款,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每個家庭都面臨著擔憂、恐懼、憂愁屈辱和悲痛。在邪惡的紅色恐怖中,法輪功學員們都承受著不同程度的殘酷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