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美蘭被綁架後,家屬曾經去過羅湖公安局投訴,值班人員面無表情地說:局長不在這上班,快走,我們不管這個事,去信訪辦。
信訪辦的人說:你說「綁架」這個詞太難聽了,我們從來不管法輪功的事。
戴美蘭被非法判刑後,羅湖公安分局說:現在我們沒權管了,只有法院才有權管,去找法院吧。
法院的人說:判決下來十天之內上訴有效,超過十天就無效。
有的警察悄悄說:法輪功不是犯罪案件,甚麼時間上訴都有效。
家屬問東曉派出所警察為甚麼至今還要抓人?答:你沒看過電視嗎?電視早就說了法輪功是××(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你沒上過網嗎?你沒百度過嗎?百度裏面早就說了,宣揚法輪功是犯法的。家屬說:我學過一點法律常識,我知道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才有立法權,只有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才有法律效力,電視媒體、百度網站沒有立法權,它們說的沒有法律效力,警察不好意思說:這個我們不太清楚,我們不知道。
我們本是同一個民族,本是同根生,都是炎黃子孫、中華兒女,應該一方有難八方相助,為甚麼非要把自己的同胞迫害的妻離子散?歷朝歷代都喊萬歲,可是誰也萬歲不了,都以為是鐵打的江山,可是沒有鐵打的江山,主子一倒,所有惡人株連九族跟著倒,希望迫害者早日清醒,為自己的子孫後代留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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