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額敲詐 預支罰款
二零零零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間,趙昭筌老師兩次去北京依法上訪,證實大法好,為大法的師尊討公道。她被非法截訪的中共人員抓回來後,龍馬潭區、特興鎮邪黨政府及邪惡「六一零」非法勞教她兩年,特興鎮邪黨官員甚至向她所在的學校敲詐一萬五千八百元現金,名曰「罰款」。不僅如此,特興鎮派出所非法關押趙老師兩個月,特興鎮邪黨政府出面又從老師所在單位強搶五千元人民幣作為非法關押期間的伙食費。這些錢都從趙老師退休金中扣除。據學校的人說,來要錢的人兇得很,不拿錢是不行的。
更惡毒、更荒唐的是,這兩萬多元錢作為所謂罰款被敲詐去了不說,特興鎮邪黨政府還把趙老師女兒從特興鎮政府退職的退職費近二萬元強行扣下。趙老師女兒原單位的領導陳志友說:政府沒錢給你,你媽煉法輪功,就作為你媽今後再去北京上訪的罰款。意思是如果趙昭筌再去北京喊冤,這筆錢就作為以後的罰款,即「預支罰款」。趙老師的女兒本來要用這筆錢支付瀘州的買房款,而錢被邪黨官員無理霸佔,女兒買房遇到很大的困難。好不容易借到錢付清房款,可她女兒卻背上了沉重的債務。邪黨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從經濟上迫害法輪功學員,同時迫害他們的親人,家庭,這種流氓手段是非常惡毒的。
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勞教兩年的趙昭筌從勞教所回家,聽說女兒的退職費被作為「預支罰款」,錢被扣下,便找到政府有關人員評理,這些人自知理虧才認賬付錢。但這筆錢付了幾年,直到二零一零年才付清。
二、申訴遭報復 剝奪退休金
特興鎮邪黨人員以政府的名義強行扣押、霸佔他人的錢財,在經濟上對趙昭筌及她家人如此迫害,對這種掠奪性的行為, 趙昭筌向瀘州市、馬潭區的公、檢、法、司有關部門及馬潭區文教局等部門寫申訴書,反映了特興鎮邪黨人員的違法行為,要求依法辦事。申訴交出去以後,特興鎮邪黨人員夥同派出所的警察雷某、崔某闖進趙昭筌的家騷擾、抄家,目的是找所謂「證據」再度迫害。他們亂翻一陣甚麼也沒找到,竟說:「唉,還說你是個老師,其實一點道理都不懂,你不跑到北京去喊冤,誰罰你?被罰了款還不自知,反而又去告政府。告訴你,現在是共產黨的天下,你告誰?不是告共產黨嗎?能告的準嗎?這是上司的指令,我們要按上司的指令幹,你們煉法輪功的,全完蛋!」
趙昭筌義正詞嚴的說:「這不是你們說了算的。上訪是憲法給予我們的權利,你們這樣對待我們,破壞法律,天理不容!」
從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起到零三年三月趙昭筌被非法勞教迫害就沒去學校領過退休金。四月份她已從勞教所回來,她老伴就去學校給她領退休金,在任校長說:「鎮長打了招呼,趙老師從現在開始工資不發了。除非寫個保證不煉法輪功了,我們才發。」趙昭筌的丈夫聽了便說:「人活著就要吃飯,現在物價也高,我也沒有退休金,總得給幾百元生活費吧?」好說歹說,校長才同意每月給二百元的生活費。
三、不予轉正 低等退休金待遇
趙昭筌說:「這每月二百元的生活費維持了我七年的生活。那時我生活十分困難,老伴兒沒有退休金,二零零八年我離開特興鎮去幫佣。因為鎮上長期對我監控、騷擾,非法侵犯我的人身自由,他們在違法犯罪而不自知。於是我給夏鎮長寫了一張便條,我說:夏鎮長,為了使你們不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犯罪,我打工去了,請你們不要每天再來騷擾了。結果龍馬潭區政法委主任李某、文教局局長、主任、鎮政府夏鎮長、特興派出所崔公安、等七、八個人每天出動三輛車找我。消耗的油錢、人力錢,迫害所浪費的國家資源,還計在我的名下,怪我造成的。」
大家知道,退休養老金是個人的社會保障,是以前為社會盡了責任、盡了力、作出了貢獻才能享受的。趙昭筌說:「我的養老金是我創造的價值所在,不是特興鎮鎮長口袋裏的錢。而他一句話,不想給你就可斷你的糧。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憲法保護公民信仰自由。信仰的選擇不符合「黨」的假、惡、鬥胃口就截斷經濟卡脖子,這不是在行邪教嗎?
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才是違法的、犯罪的,而且迫害的元凶已被國際法庭告倒,被判有罪。中共迫害的滔天罪行震驚世界,聯合國開始高度關注與對待法輪功問題。特興政府追隨江氏對我的經濟迫害完全是違法的,應該追討。」
於是,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趙昭筌再次去找到她學校的校長,她說:「欠債要還,殺人賠命,這是天理!十多年了誰欠誰的,算一算,這事該結束了。」校長說:「好吧,但只從現在起,以前的我就不管,因不是我經手的。」
二零零六年國家實施了鄉村民辦教師轉正的政策,趙昭筌戶口屬於城鎮居民,是應該轉正的對像,但邪黨政府及夥同迫害的相關部門就是不給她轉正。與趙昭筌同等條件的人都轉正享受國家幹部待遇,退休金每月兩千元以上,趙昭筌卻從二零一零年元月起才領到了一月一千多元的退休金。
許多知情的世人都知道趙老師被「整」是邪黨迫害法輪功造成的。趙昭筌遭受到的經濟迫害,將是特興鎮政府、派出所、「六一零」等人員將來被追究的違法犯罪的確鑿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