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一日七時許,淄川區國安和東關派出所警察謊言騙開法輪功學員趙靜的家門,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續將趙靜及其父母馬希芳和趙軍抓走,同時抄走了家中的電腦、打印機、手機、六千餘元現金以及部份珍貴郵票,趙靜家中的鑰匙經親屬多次追要才於二十多天後歸還。同年十月底,濰坊警察又抄了馬希芳、趙軍在濰坊二印的家。警察僱用吊車破窗而入,十八人在屋內亂翻了近兩個小時後,抄走電腦、電視、衣服及三千元現金和三個存摺(內有存款二千八百餘元)。後來,馬希芳的退休工資還被人按月取走,其它存款也被人全部提取。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六日,淄川區公安局和淄河鎮派出所將趕集途中的灣頭村張建振抓捕後,九月十八日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強行抄了他的家。當地派出所指導員邊剛和另一名警察把張建振之妻雙手反擰,致使其手肘脫臼,其它參與者把整個房間翻了個底朝天,把張建振家剛借來給女兒上大學用的生活費二千多元現金搶走。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九日夜,淄博市嶺子煤礦寶山井保衛組長邱貽河以有人舉報為名,未經任何法律程序,夥同其他幾名警察抓捕了孫秀雲、王興本等八名法輪功學員並對他們全部抄家。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四日,為抓捕法輪功學員朱愛玲,松齡派出所(原北關派出所)警察手持鐵斧、梯子等工具欲翻牆、破鎖進入家中,被剛下班回家的朱愛玲丈夫碰到,朱的丈夫在與警察理論並阻止其非法行為時發生爭執,當場被警察抓走。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中午,淄川區淄河鎮七名便衣警察闖入馬陵村醫生陳光勝家中,以有人舉報為名,將其綁架到「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警察將陳光勝綁架後,並未將實際情況告訴家屬,同時還打電話恐嚇在外工作的兒子,女兒,向他們要三千元生活費。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下午,淄川區嶺子鎮宋家村法輪功學員劉翠香被淄川區「六一零」,國保大隊和嶺子派出所綁架,家中現金和存摺被搶劫。
淄川區城南鎮南石村法輪功學員馬振珠,曾於二零零二年三月被淄川區警察綁架到所謂的「法制中心」洗腦後走脫,此後一直流離失所。二零零八年元宵節,馬振珠回家看望剛出生不久的外甥,被便衣跟蹤。當天深夜,淄川區「六一零」人員及當地警察三十餘人包圍了馬振珠的家,將馬振珠綁架,並抄走法輪功書籍、手機和幾千元現金。淄川區公安將馬振珠關押在淄川看守所近一年,期間不允許任何親屬探視,並欲將其判刑。為此,家人為馬振珠請了辯護律師,準備為其作無罪辯護。然而在當地「六一零」的壓力下,律師突然改口,收錢後對家屬說,雖然見到了當事人馬振珠,但因其不放棄信仰無法為其辯護。二零零九年二月,淄川區法院未通知馬振珠的家屬,擅自開庭,判馬振珠七年徒刑。
二零零九年九月,在淄川區公安局及淄川「六一零」軟硬兼施未果後,淄川區峨莊鄉的牛清泉和沂源縣一名王姓法輪功學員被秘密開庭,在未通知家人的情況下被判刑六年。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淄博市周村區國保、淄川區「綜治辦」和嶺子派出所共十餘人身著便衣,未經任何法律程序,闖入嶺子村法輪功學員劉其龍家中,一陣狂翻後,將劉其龍抓走,同時搶走法輪功書籍和摩托車等物。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太河新村法輪功學員夏振彬(男,五十多歲)被當地派出所未經任何法律程序抓捕,並被搶走五千元現金。
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晚,博山區刑警隊未經任何法律程序綁架了大崑崙鎮西立山村法輪功學員張維恩夫妻二人。兩天後張維恩被送回家,但人已死亡。刑警隊警察在現場製造了一個張維恩喝農藥(敵敵畏)自殺的假相,而後駕車倉皇逃走。據目擊者稱:下車時張維恩是被兩個人架著的。
據知情人透露,在對淄川區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絕大部份都與淄川區「六一零」和國保大隊有關,其中主要人員有王繼峰、韋國寧、李坤、於英新和李玲泉等。
像這樣的事情在淄川區還有很多,像這樣的事情在淄博市還有更多,像這樣的事情在山東省還有更多更多,像這樣的事情在中國大陸沒有人知道究竟還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