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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洸被冤判七年 淄博中級法院將於近期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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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明慧通訊員山東報導)在經過近一年的非法關押後,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山東桓台縣法院對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法輪功學員陳洸女士非法判刑七年。陳洸本人提出上訴,案件現已移交至淄博市中級法院,將於近日進行二審審理。

陳洸,現年四十八歲,淄博市柴油機廠職工。修煉法輪功以前曾經身患尿毒症,重病纏身,多方醫治無效,嚴重時曾經多次休克,後來在好心人介紹下修煉法輪功,她按照法輪功的要求刻苦煉功,同時按照「真、善、忍」的修煉原則要求自己,修心養性,做一個好人,很快身體上的疾病奇蹟般痊癒,精神飽滿,身心健康。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中共對法輪功開始了無端的打壓,陳洸不願看到這樣好的功法被人們誤解,她用各種方法和她的親身經歷向人們講清真相,而這卻成為中共迫害她的藉口。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六點左右,陳洸在家中被桓台縣「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機構,凌駕於法律之上)辦公室警察強行綁架帶走,並且將家中財物搶劫一空。

桓台「六一零」警察在綁架她之後,使用電棍電擊、注射不明藥物、不讓大小便等各種手段折磨她,而桓台縣法院則在沒有告知家屬的情況下將她非法判七年。

在法庭上,沒有誰能指出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一條法律的實施。法輪功學員是在被無端污衊迫害的情況下,在沒有任何言論自由渠道的情況下,利用自己的收入製作真相資料,向人們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和法輪大法弘傳世界的事實,從來沒給任何人造成任何傷害,是對社會道義的扶正,是對被謊言矇蔽的人們的警醒,是對憲法賦予權利的正當行使。

我們希望淄博市中級法院的辦案人員,能夠本著法官的職業道德和良知,公正、公開的審理這個案件,無罪釋放陳洸,使蒙冤者洗清冤情,使正義得到伸張!

附:
淄博市中級法院相關人員電話:(區號 0533)
院領導:
林春明:辦3198001,手機:13853331166
蘇勇:辦3174680.手機:13506436858
姜樂亭:3198003,手機:13505331777
於曉東:3918007,手機:13953318755
李永恩:3165526,手機:13853396612
刑一庭法官:
庭長:黑大昌(具體負責):辦3198074,宅2178298,手機:13964371519
法官趙盛國(主要負責):手機:13864366167
庭長:王秀琴,辦0355-3163792宅:0533-2189555手機:13011609997
副庭長:陳樹禮,辦3198071,宅:2777341,手機:13573371008
副庭長:王維國:辦3198072,宅2773433,手機:13853366571
審判員:
王功儉:辦3198078,宅2770989,手機:13805330109
徐嘎:辦3198075,宅2777922,手機:13605330420
成玉華:辦3198076,手機:13969375421
孫長峰:辦3198077,宅2777016,手機:13011627516
孫健:辦3198080,手機:1396430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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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處3180724
刑事一庭3182461
刑事二庭3174682
經濟一庭2186263、2183723
經濟二庭2182597
民庭2181105
行政庭3184179
立案庭2181212、2171197、2180281
審監庭3174683
賠償辦3183697
執行庭3180314、316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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