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 是利用法律 不是證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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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關於利用法律反迫害,我覺的首先應該弄清楚用的是甚麼法律,在大陸當然用的是中國現行的法律,而中國現行的法律是以維護統治階級(中共邪黨)利益為第一要務的,所以它是一部惡法。這一點我想利用法律反迫害的同修一定要清楚,我們是利用法律,而不是證實法律。

那麼我們在運用法律的時候就要把握好尺度,不要過於依賴它。表面上看是律師在運用法律條文據理論證,實際上是他在配合我們講清真相,救度眾生,同時揭露迫害,震懾邪惡,營救同修。

另外,利用法律反迫害只是我們大法弟子要做的眾多講真相方式中的一種,不是人人都要參加,我覺的有這方面特長的同修去做更好一些。當然需要整體配合的時候,大家要盡力配合。

個人認識,有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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