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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瀘州特興鎮中共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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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下午四點過,瀘州龍馬潭區特興鎮新來的邪黨書記劉珊,帶領特興派出所副所長李科、政府人員張遠明,闖進一名法輪功學員的店鋪,見她正在看大法的書,不由分說一把奪過書把書搶走。隨後又到特興鎮奎峰鄉去騷擾其他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農曆三月十一,特興鎮政府治安員張遠明,勾結特興鎮奎峰鄉派出所、陽寺店派出所及龍馬潭區國安「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利用地痞無賴,誘騙法輪功學員唐全珍給真相光碟,設圈套在特興陽寺店綁架了唐全珍,並帶人非法查抄了唐全珍的家,還把唐全珍投進監獄非法拘留十五天。

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十多年裏,特興鎮邪黨政府人員、派出所、「六一零」人員,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從未間斷,曾把多名法輪功學員投進監獄或非法勞教。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兩次,受盡勞教所的非人折磨。惡黨人員們常年騷擾當地法輪功學員,特別是一到邪黨的所謂敏感日,邪黨書記便親自出馬,帶著政府官員,夥同公安劫持,闖到法輪功學員家騷擾。

這些中共邪黨之徒特別擅長「搶」,在他們眼中根本就沒有百姓的人權,對法律不屑一顧。老百姓的家,他們想來就來,長驅直入,凡見到家中有法輪功師父的像就強行取下來搶走;凡見到家中的法輪功書籍、音象資料、mp3等私人財物,更是要拿就拿,要搶就搶,東西搶走連收條都不打;甚至看到家門口過年貼的對聯都要撕掉。其實公民的私人財物,是受法律保護的,即便是政府官員、公安警察也不可想拿就拿,想搶就搶;貼對聯是中華傳統,是百姓的正常生活,政府官員、公安有甚麼權利干擾與破壞百姓的正常生活呢?這些邪黨官員、公安恣意踐踏法律、侵犯人權、胡作非為,實屬荒唐。

特興鎮鎮政府書記:劉珊
特興派出所所長 文茂春 電話 13679691139
座機2695300
特興派出所副所長 李科 電話 15883036336
座機2750167
特興派出所行政內勤 何光明 電話13619045003
特興派出所戶籍民警 李濤 電話13882715991
特興派出所戶籍員 李丹 電話15928289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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