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華,男,六十多歲,山東平原人。二零零零年一月份,王金華在學校上班,被平原蘆坊派出所警察咸大海、所長陳國慶綁架到派出所,被惡警勒索二千元。
二零零七年一月,平原警察夥同鄒城派出所警察把王金華的女兒,從學校找回來,強行到女兒家搜查,見王金華夫婦沒在。從此,扣王金華工資一年多,約一萬多。
二零零七年黃曆十二月二十,平原公安局警察誘騙、勒索王金華兒女二萬二千元錢,說不再找王金華了。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王金華被人誣告,德城區建設街派出所警察和公安分局劉大衛等人,把王金華關進德州看守所一個月,向其女兒勒索一萬七千元錢後放人。期間,建設街派出所警察強行搜身把王金華的鑰匙搶走,到租房處抄家,搶走現金一千多元。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王金華夫婦又被人誣告,由平原寇坊派出所趙所長等人綁架到派出所,敲詐勒索兒女八千元錢。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下午,王金華在家中被平原國保惡警綁架到聯合執法辦公室。惡警李峰、祝立國,敲詐勒索其兒子一萬八千九百元,無任何收據。
這只是無數名法輪功學員中的其中一例。自九九年七二零開始,中共邪黨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一直實行著首惡江澤民「在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給無數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庭造成貧窮,給其親屬造成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