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香玲,女,四十八歲,草市鎮村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前被警察綁架到清原駐京辦,然後由清原縣公安局警察、草市鎮工作人員接回送到清原大沙溝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四個多月後放回。被勒索五千元保證金,前後共花費一萬多元。回家後鎮政府人員經常上門騷擾恐嚇。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王香玲和法輪功學員去梅河口市江家街鎮發真相資料。被惡人誣告,江家街鎮派出所所長王華帶人將她和其他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派出所,所長王華毒打她們,第二天草市派出所來人將她們劫持回草市。
在草市派出所縣裏下派到派出所的年輕惡警,還有草市派出所一個警察毒打王香玲。後將她們送往清原大沙溝拘留所,一個多月後王香玲被非法勞教一年半,並被送往「撫順市吳家堡勞動教養院」。在那裏經常遭受辱罵、毒打等折磨。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被放回。前後共花費七千元左右。在教養院遭惡警陸凱和姚管教毒打。
◇鄭鳳芹,女,五十一歲,草市鎮泡子沿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為法輪功去北京上訪。二十二日早到北京,下午在北京南站附近被警察綁架到豐台體育館並被連夜送往清原。被以保證金的形式勒索了一千元。二十四日白天到草市鎮政府,後來草市鎮司法張成棍說拿二百元幫著要回一千元。結果一分也沒要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草市鎮政府來她家非法搜書,她沒在家,因家屬害怕就把書交出去了。
◇於貴芝,女,六十一歲,草市鎮泡子沿村民。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於貴芝和法輪功學員去梅河口市江家街鎮講真相。被惡人構陷,江家街鎮派出所所長王華帶人將於貴芝等綁架到派出所,所長王華毒打她們,第二天草市派出所來人將她們劫持回草市。十一月二十三日將她們送往清原大沙溝拘留所,一個多月後將於貴芝誣送一年半勞教,並被送往「撫順市吳家堡勞動教養院」。在那裏女管教毒打她,逼她妥協「轉化」,且每次都被打得鼻子出血、嘴巴青紫。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放回,前後共花費六千元左右。
◇辛奎,女,三十七歲,草市鎮泡子沿村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左右進京上訪。在瀋陽南站未上車前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草市派出所王繼先、王維仙等人劫持回清原縣公安局,並被以所謂「擾亂社會秩序」為名送往大沙溝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關押至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日左右才將她放回。縣「六一零」勒索三千元保證金,草市派出所以罰款的形式勒索五百元。前後共勒索七千多元。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左右,辛奎在本村村民家講真相,被村支書潘洪祿惡意舉報,後來在當時不明真相的村民所謂的作證下,被警察李祥輝等強行綁架到草市公安分局,被勒索五百元後放回。二零零零年草市民政田井昌等人還到辛奎家逼她簽了一個保證。「七二零」後草市派出所警察還多次上門騷擾。
◇金麗霞,女,三十八歲,草市鎮泡子沿村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因同村有兩個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金麗霞和很多法輪功學員被強聚到村會計家。被非法軟禁了一天後,由村裏幾個邪黨黨員聯保才被放回。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左右在本村講真相,被村支書潘洪祿惡意舉報,草市鎮政府派出所李洪斌帶人到她家非法搜查找到一個小紙條,第二天將金麗霞和丈夫、小姑子綁架到草市派出所,丈夫和小姑子各被勒索五百元後放回,金麗霞於一月二十三日被送往清原大沙溝拘留十五天後,於二月九日以所謂「擾亂社會秩序」為名被誣送一年半勞教後將其送到了馬三家教養院。在此期間,領班女惡警黃海豔不擇手段地迫害大法弟子,金麗霞也被其毒打過。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日被放回。此後遭到了草市派出所惡警多次騷擾。其中一次在二零零五年四月初,草市派出所的王佔山、李祥輝到她家抓人,因事先離開、沒抓到,他們就在金麗霞家開著小燈蹲守到半夜。
◇林慶珍,女,六十一歲,草市鎮泡子沿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去北京證實法。二十二日早到北京,在天安門附近被警察綁架,七月二十二日晚被劫持到清原縣公安局。在被女工作人員詢問過程中,被搶走三百元(她用鉛筆寫了一個小字條)。回草市鎮政府後又被以所謂罰款的形式勒索了五百元。
二零零一年夏的一天,草市司法張成棍、周俊良夥同一個不知姓名的人一起,到林慶珍家非法搜書,張成棍(其他兩人沒動手)屋裏屋外翻了個遍,連石頭牆縫都翻了,甚麼也沒翻到,他們只好灰溜溜地走了。二零零二年(大概八、九月份)草市司法張成棍、彭貴銀(現已遭報、腦血栓生活不能自理)欲綁架林慶珍去洗腦班,他們倆人沒找到人,就把林慶珍家的幾頭牛牽走,逼迫她去洗腦班呆了三、四天。田井昌、周俊良(草市鎮政府民政)還經常上門騷擾,監視。
◇張敬玉,女,三十歲,草市鎮泡子沿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去北京證實法。在北京永定門被警察綁架,送回草市後,被草市鎮政府勒索了五百元保證金。
◇辛永利,男,四十四歲,草市鎮泡子沿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去北京證實法。在北京永定門被警察綁架,送回草市後,被草市鎮政府勒索了五百元保證金。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左右在本村講真相,被村支書潘洪祿惡意舉報,草市鎮政府管政法的帶人到他家非法搜查,看到一張小紙條,第二天村支書潘洪祿又找當時還不明真相的村民邵永喜作證說辛永利去他家講過真相,下午草市派出所的王佔山、王聰(可能是縣裏來的)李祥輝等人將辛永利和妻子還有妹妹綁架到草市派出所,辛永利和妹妹各被勒索五百元後放回,而妻子卻被誣定一年半勞教。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因同村有法輪功學員進京去上訪,好多大法弟子被劫持到草市鎮政府大會議室,大概被關押了一天一夜被放回。
◇於貴蘭,女,六十五歲,草市鎮泡子沿村民。二零零零年某天,草市鎮政府江成斌和另一人(不知姓名)逼簽保證,她沒簽,家人代簽。
◇徐豔,女,四十歲,草市鎮泡子沿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去北京證實法。八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回清原縣公安局,被以保證金的形式勒索了一千元,經辦人一男性工作人員,姓名不詳。回到草市鎮又被勒索五百元保證金,未開收據,經辦人王繼先。
◇辛梅,女,三十九歲,草市鎮泡子沿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去北京證實法。八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回清原縣公安局,被以保證金的形式勒索了一千元,經辦人一男性工作人員,姓名不詳。回到草市鎮又被勒索五百元保證金,經辦人王繼先。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左右,講真相被村支書潘洪祿惡意舉報,遭草市公安分局王佔山及當時還不明真相的李祥輝等人綁架至分局,勒索五百元後放回。
◇張寶珍,女,五十九歲,草市鎮草市村村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去北京證實法。在天安門廣場被北京惡警綁架到清原駐京辦事處,由清原惡警送到清原大沙溝拘留所被迫害,因煉功挨打,遭受電棍電腳心、膝蓋。被非法關押二天後,拉回草市被開了批鬥會。隨後又被送回清原大沙溝拘留所被迫害十四天。後由家人花費一萬餘元,通過疏通才被放回。在草市鎮政府又被王繼先鎮長勒索三千元,也沒給收據。
◇蔣忠平,女,六十五歲,草市鎮太平溝村民。二零零零年由於去北京證實法,走到撫順被惡警劫持,後被清原惡警送到清原大沙溝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五十三天。被草市鎮政府勒索罰款五百元,被縣公安局阮麗勒索罰款五百元,被縣政法委劉冠樂勒索罰款五千元,交拘留吃飯錢五百三十元,共計六千五百三十元。
◇付文權,男,四十五歲。草市鎮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去北京證實法。在北京信訪局上訪時被抓到撫順駐京辦事處,坐火車到撫順後,被清原惡警用大客接回送到清原大沙溝拘留所。在拘留所受到的酷刑折磨,有五名管教同時打他,兩人拿電棍電他的手背和前後胸,然後又用電棍猛打其後背,造成內傷,胸部被折磨得一片疙瘩,門牙也被打活動了,回家後不久就掉了。參與肉體迫害有惡警艾剛,其餘的名字不清楚。回家後,鎮裏的許東武、劉德寶、杜岳等人到他家逼他寫不進京的保證書,被付文權拒絕。之後鎮裏又有兩人到他家做所謂的轉化,又被其拒絕。有一次派出所的王紀先說有人告他講真相,非要罰錢,否則就抓人,付文權的母親交的錢,多少不詳。
◇李豔芬,女,五十六歲,草市鎮草市村村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去北京證實法。在瀋陽被惡警劫持到五里河體育場,下午被撫順惡警送到撫順武警學校,半夜被清原惡警關到清原的一個大車庫遭洗腦迫害。次日被送到草市鎮政府辦洗腦班七天。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李豔芬又去北京證實法,到北京就遭警察綁架。被清原惡警送到大沙溝拘留所迫害,被非法關押二天後,清原「六二一」(即現在六一零辦公室)人員和惡警用白色轎車將我和另一法輪功學員拉回草市開了現場批鬥會進行迫害。隨後又被送回清原大沙溝拘留所繼續關押洗腦迫害四十一天。家人去接她時被政法委和「六二一」人員以保證金為名勒索了七千元。每天白水,三個豆腐渣樣的窩窩頭就要收取十元,四十一天共收了四百一十元,這才把人送回家。次日清原「六二一」要求必須有撫順精神病院的手續才能放人,所以又被家人送到撫順精神病院迫害,五天花費一千元。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草市鎮委員會以邪惡的株連政策對李豔芬進行迫害,要由五個保人,每人交一千元的保證金給政府。保人分別是朱長和、許東武、杜月、王海波及清原的楊淑賢,也不開任何收據。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草市鎮政府以違犯了清原「六二一」文件為名再次勒索三千元。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至今,李豔芬共被勒索去一萬六千四百一十元。
◇董桂芹,女,六十五歲,草市鎮趙家街村村民。一九九八年得法,修煉前疾病滿身,藥不離身的人。一天也沒有舒服的時候。修煉後身體得到了淨化,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飛,走路一身輕。心性得到提高,思想境界得到了昇華。每天心裏都美滋滋的,有一種說不出的喜悅。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八日晚7 點多鐘,突然幾個警察闖進董桂芹家,有兩個警察跳上炕就到處翻,非法抄家。抄走了幾本手抄本,炕上有兩個收音機,新買的被警察強行抄走(說是孩子學英語的也不行),隨後兩個惡警把她強行推進車裏綁架到草市公安分局,扣在暖氣管子上進行迫害。深夜的寒風格外的刺骨,她十四歲的女兒在外面哭喊著要惡警放我回家,惡警王繼先說:要放人就得交二千元錢,不交錢就送清原大沙溝拘留。問惡警要的是甚麼錢,惡警王繼先說:待你媽上北京接她作路費。董桂芹的老伴只好找朋友、親戚借錢,好不容易借到了二千元錢,交給了惡警王繼先,才把董桂芹放回家。當時也沒給開任何收據。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上午八點多鐘,惡警又闖進董桂芹家,他們進屋就翻,搶走師父的講法和煉功帶,清原縣國保惡警阮麗(女)硬拽董桂芹上車,她不配合,就被摔倒在地。起來時,惡警阮麗說她腳錯骨縫了,惡警王通猛地把董桂芹臉朝下摁倒在地,壓得只能出氣不能吸氣,被鄰居看見,說了他們。王通呼的起來,用左手拽著董桂芹左手的扣子,用右手抓住她的頭髮,使勁地把她臉往週三子家杖子上按了三、四次,扎得她疼痛難忍,滿臉血肉模糊,全是傷,至今還有傷疤。後被綁架到清原大沙溝拘留所遭受迫害七天,又被非法送到「馬三家教養院」勞教迫害二十七個月。放回家後,屋子還沒來得及收拾,就又被草市公安分局左局長和鎮司法助理張成貴綁架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迫害二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