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清原縣教委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部份事實:
一、迫害魏明華使其悲慘離世
法輪功修煉者魏明華,清原縣第一初級中學高級教師,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她本著良知和善念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校長畢淑華、書記付偉向教委石寶硯彙報,石寶硯指使畢淑華、付偉將魏明華非法拘留在學校,不准回家,二十四小時派人看守;當時魏明華的丈夫被非法關在清原看守所,家中孩子和老人在家無人照管。學校非法扣留魏明華一個月的工資和獎金作為所謂罰款,學校及教委還各自強行勒索所謂保證金二千元,事後百般拖賴,拒絕歸還,教委「六一零」人員洪兆臣不但不給錢還說:你還要這沒收的錢?好像這錢他們可以任意支配。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下午,撫順公安一處警察二人和清原鎮派出所朱忠華闖到學校,校長畢淑華配合警察,把正在給學生上課的魏明華叫到校長室,其中一警察對魏說:「派出所有事找你,上課也不行,也得去。」魏明華想把放在教室的教學用具拿回來,剛走幾步,就被其中二人抓住強行往外拖,從三樓一直拖到操場。校長畢淑華、副校長李國軍、書記付偉三人協助警察把魏明華扔進警車,當晚八點將她劫持到撫順公安一處,五月二十五日和二十六日,警察二次把魏明華劫持到馬三家教養院,皆因體檢不合格而未得逞,最後魏明華被保外就醫回家。
從此,教委的孫忠孝、石寶硯、洪兆臣等人切斷了魏明華一切經濟來源。當時魏明華的丈夫被中共非法判刑六年,家庭全靠魏明華的工資維持生活。而教委不但不讓魏明華上班,而且工資一分錢也不給開,幾年來魏明華多次到教委找洪趙臣等人,要找回自己應有的工作。因為魏明華馬上就要退休了,洪兆臣等人不給辦退休手續,百般推託。魏明華因多年被迫害,生活和精神上的壓力和打擊,使她身心疲憊,不堪承負,在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含冤離世。洪兆臣等人對魏明華的去世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非法開除劉青春公職
法輪功修煉者劉青春,清原縣夏家堡鎮中學教師,多次被清原縣教委迫害,後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在監獄他身體被折磨的虛弱。教委非法開除他的公職,切斷他的一切經濟來源,生活和經濟上的壓力使他心力交瘁,正當壯年的他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含冤離世。
家人在整理他的遺物中發現用信紙包著兩張白紙,上面反反覆覆寫滿了幾個字:幾號電棍打左眼,幾號電棍打右眼,電棍、電棍、電棍,滿張紙都是寫的「電棍」。
劉青春曾經被勞教迫害二年,又被非法判四年刑,從監獄回家時遍體傷痕,而且神志不清。他離世後,家裏留下了妻子,還有一個正在上大學的女兒,她們的身心也都受到了巨大的傷害。左鄰右舍認識他的人都說:多好的人,死的太可惜了。
三、迫害馬雲香、關豔、蘇冬梅、姜偉傑等教師
一九九九年底,石寶硯、洪兆臣等人私設「監獄」,把馬雲香、蘇冬梅等教師非法囚禁在縣聾啞學校的宿舍內,一人一屋,房間都上了鎖,屋內放一個桶,吃喝拉撒睡都在屋內,強迫她們寫出書面材料,逼他們在工作和修煉法輪大法之間做出所謂選擇。同時向他們的家屬索要「看護費」。直到快過完年才放他們回家。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夕,孫忠孝帶領洪兆臣等人,又到法輪功學員家中騷擾,還指使當地政府和學校校長騷擾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孫忠孝帶領洪兆臣等人為了完成上面指派的綁架法輪功學員的名額,闖到灣甸鎮,企圖綁架教師馬雲香,馬雲香的家人堅決抵制惡徒惡行,警告他們:今天誰也別想把她帶走。惡徒綁架馬雲香的陰謀沒能得逞,轉而又闖到英額門鎮,欲綁架教師蘇冬梅,也未能得逞;最後他們指使紅透山派出所警察把蒼石中學教師姜偉傑綁架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迫害。